1樓:小孫說法
你好,公司的債務以公司的財產償還,投資人不承擔償還責任。
另外,公司的決策,只要占股過半數即可。如果小股東認為決策錯誤可以向控股股東提出異議,不採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
2樓:珍珠結美緣
認了,還能怎麼辦? 一股獨大現象,內部人控制現象,在任何公司都是難免的。 靠什麼保護包括小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利益?
靠規範的會計制度及其報表。當然waei規範的會計制度及其報表是要付出成本的,很多小公司為了剩下這筆開支,也減少了麻煩,但很有可能導致公司內部管理混亂,導致股東利益損失,尤其是小股東——如果各位股東的個人信任沒有出現問題的話,大股東受到的損失更大。 已經出現了,除了認了,還可以公事公辦地要求大股東一筆筆將那些對外欠款的歷史說明清楚,找到或獲得第三方的認可(如果真的鬧了什麼貓膩的話,這個環節其實也是多餘的,只會更加坐實一些虛假賬務)。
做到心中有數就行了,不必較真了。 既然開始相信了,這個時候也相信,以後還能做朋友,還能見面不彆扭、不迴避。 但願只是出於經營能力和不拘小節造成的誤會!
3樓:深圳馬成律師團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您也不需要承擔後續的償還責任。
如果這個大股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買車、貸款的行為對公司是有效的,但公司、股東因此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他賠償。
我公司出資經營不善,虧損資金的情況下,有股東要退出,債務怎麼承擔?剩餘資金怎麼分配? 10
4樓:稅務律師黃俊
公司股東退出有2種方式,1是轉讓股權;2是減少註冊資本。公司依法設立後就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的債務應該用公司的資產償還,公司的經營虧損也由公司承擔。股東轉讓股權比較簡單,只有協商好轉讓**就可以操作了,但減少註冊資本就比較複雜,需要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公告、資產清理等手續,你所說的退股可能就是減少註冊資本,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對股東退股有沒有特別規定,如果沒有應該由全體股東協商處理,在協商時可以就公司的全部資產、負債進行確認(包括虧損、固定資產剩餘價值等),在此基礎上確定公司的淨資產,然後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商數額)計算退股金額。
5樓:北京田洪濤律師
你好!股東可以依法轉讓自己的股權,但不能退股。
公司經營不善,可以依法解散或者破產保護;
股東分紅的前提是有剩餘利潤。如果沒有剩餘利潤不存在分紅。
如果解散,先清償清算費用,然後工人的社保和補償,其次是國家稅費,然後普通債務,最後有剩餘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規定分享。
6樓:山清水秀
可以轉讓股份 ,同等價位下股東有優先權 ,如果他找的接手人股東不同意時 ,那麼按照股份合作製規定 ,由股東按照這個**購買 ,無人接手時則無法退股 。
公司的債務是法人的債務,不是所有者的債務,應該怎麼理解
7樓:稀硝酸
公司是法人,是具有獨立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所以公司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債務,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民法總則》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有自然人和法人之分,公司是法人的一種,公司的債務就是法人的債務,公司雖然由所有者即股東投資設立,但是股東在把資產投資到公司以後,這些資產就歸到公司名下作為公司自身資產了,公司以自身資產對外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者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就是說,債權人可以跟公司催討債務要求償還,但是不能要求股東償還債務(股東存在惡意行為除外)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債務是法人的債務,法人就是指的公司,而所以者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者是自然人。在這把公司當作乙個人來看待就好理解了。
10樓:順哥漫談
建議參考一下法人財產權的涵義,公司一旦成立,股東的投資就變成企業的法人財產,具有獨立的生命,不受股東直接控制,而由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擔當。企業的盈虧就變現為法人財產的盈縮,同樣的,公司的債務也不由股東負責,而由公司的法人財產負責,也就意味著股東只以自己的投資負有限責任。
公司股東要求撤股,該怎麼分財產
11樓:
公司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進行清算登出的話,在清償了債務後,剩餘的財產股東可以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公司繼續存在,股東不得撤資,更不得瓜分屬於公司的財產。想退出的股東,可以將持有的公司股權作價轉讓,或者公司通過減資的方式實現股東退出。
如果不願意再作股東,可以依法將股權轉讓或者申請公司予以收購,不能退股。具體股權轉讓程式請參見《公司法》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擴充套件資料:
股東撤股相關案例
2023年7月,吳某與卓某共同出資300萬元,各佔50%股份,成立a公司,從事醫療服務行業的投資和管理。a公司工商登記股東為卓某、吳某,持股比例分別為86.66%、13.
33%。
《審計報告》載明,a公司卓某出資260萬元、持股比例50%,吳某出資40萬元、持股比例50%。截止2023年12月,a公司在全疆投資創辦及合作的醫院共計16家。吳某與卓某在16家醫院上交a公司的利潤分紅中所佔比例均等。
a公司於2023年10月登出,但仍沿用a公司的原經營模式。吳某因刑事犯罪於2023年12月3日被羈押。
2023年4月10日,《專項審計報告》載明,2023年1月至10月,卓某應分利潤23014462.88元。同時確認,截止2023年11月30日,吳某以」暫掛款」名義將a公司資金轉至個人名下的款項合計4800萬元。
2023年1月10日,法院認定,2023年3月18日至9月1日,吳某利用職務便利,未經16家醫院及其他股東的同意,擅自安排a公司財務人員將存放在財務人員賬戶上的16家醫院上繳至a公司的盈利款,以」暫掛賬」的方式,將1000萬元轉移至其姐名下,至今仍未追加。
2023年7月,吳某在未徵得卓某等股東同意的情況下,變更股東持股比例,指使財務人員將16家醫院上繳的利潤按照變更後的持股比例重新分配,侵占卓某等人的分紅款共計14470886.51元。
2023年9月1日之後,吳某存在將公司資金轉至自己名下的行為,分四次共計轉移1430萬元至個人名下,取得上述財務的實際控制權。
12樓:孫法官說法
公司股東不能要求退股。
如果不願意再作股東,可以依法將股權轉讓或者申請公司予以收購,不能退股。具體股權轉讓程式請參見《公司法》的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之夏侯旋
如果公司進行清算登出的話,在清償了債務後,剩餘的財產股東可以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公司繼續存在,股東不得撤資,更不得瓜分屬於公司的財產。想退出的股東,可以將持有的公司股權作價轉讓,或者公司通過減資的方式實現股東退出。
如何解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4樓:
《公司法》第六十四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解釋】本條是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
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有的股東利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責任,濫用權利,採用將公司財產與本人財產混同等手段,逃避債務,造成公司可以用於履行債務的財產大量減少,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有這種情形的,股東理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為了維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經濟秩序,借鑑一些市場經濟國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有關法律規定,總結我國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經驗,修訂後的公司法一方面堅持公司股東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基本法律原則;另一方面增加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同時,本條還規定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就其個人財產是否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負舉證的責任,即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自己來證明公司財產與本人財產是否獨立,這就與一般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由權利主張者舉證不同,實際上加重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法律義務。
針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情況,為了更好地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風險,這一規定是完全必要的,其根本目的就在於強化要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將公司財產與本人財產嚴格分離。
如何保護自己的點子或者專利
你可以先申請專利,只要你有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你就可以和他們談,即使他們知道了也沒關係,他們如果不經你的同意生產涉及你專利的產品,你可以告他們,要求賠償嘛。最主要一點就是你要先申請專利後再與廠家談,一般就技術入股或一次賣斷。 沒有申請專利就先申請專利,已經獲得了專利的話,就等於有了該 技術的專用權,...
勞動者權益保護,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香袖吹花 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可查閱勞動合同法38 46 47條 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海上風電踐行者 首先 應積極及時的學習和...
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多學習勞動法,籤勞動合同的時候多注意一下勞動合同條款。畢業生在首次就業過程中,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了解和掌握就業方面的知識和政策,可以向免費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學生在求職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和公司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法,而且在遇到疑惑不解的地方,可以向免費的律師事務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