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有規則意識,大學生為什麼要樹立社會活動規則意識 如何實踐

時間 2021-11-03 07:18:15

1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在工作中 處理人際關係中我們要遵守潛規則和明規則 所以或多或少有規則意識的話 你會比較順利

2樓:丶

1、這就鍛練你去尋找方法:讓你既不違背原則又能滿足客戶的意願。相信自己在不斷的學習過程中一定會成長很快的,能夠處理好類似的事情。

2、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則和立場底線,在不穿破底線的情況靈活運用,多琢磨溝通學習用其他方法達到同等的效果,這就是所謂的經驗和能力。3、無論在哪種行業,都有它特定的規則或者侷限性,只看你怎樣去看待運用。4、要學會去適應身邊的環境和規則,慢慢地再駕馭,這就是成長的過程。

5、相信自己的能力以後一定會在自己的領域中游刃有餘的。6、學會打好擦邊球。

3樓:

我們要學著打破規則。。。

為什麼要有規則意識?

4樓:易書科技

規則不是束縛人們手腳的繩索,而是讓世界秩序井然的必要手段。只有人人遵守了規則,才能保證大家更好地生活。

所謂規則,就是大家都應該遵守的做事規程和行動準則,小至村規民約、行業規範、大至國家法律法規、國際公約。規則無處不在,開車有交通規則,踢球有競賽規則,做遊戲有遊戲規則。就連洗盤子,也有洗盤子的規則。

乙個在德國的留學生,在餐館洗盤子以賺取學費。當地餐飲業有乙個不成文的行規,盤子必須用水洗上七遍。洗盤子的報酬是洗得越多就掙得越多。這位留學生為了多掙錢,盤子就只洗五次。

在一次抽查中,老闆用專用的試紙測出盤子清洗程度不夠。在責問留學生時,該留學生反而振振有詞:「洗五遍和洗七遍差不多啊!

」於是老闆辭退了他。後來,他又到其他很多家餐館應聘。得到的答覆都是:

「你就是那位只洗五遍盤子的留學生吧,像你這種沒有規則意識的人,我們不需要!」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該留學生就是因為頭腦中沒有規則意識,所以不遵守規則,最終被規則無情地淘汰了。

規則不是束縛人們手腳的繩索,而是讓世界秩序井然的必要手段。只有人人遵守了規則,才能保證大家更好地生活。如果大家沒有規則意識,都不遵守規則,都違背、破壞規則,那將是十分可怕的。

以食品行業為例,有的企業漠視、違背食品衛生標準和法規,製造注水豬肉、有毒大公尺、劣質奶粉等等,雖然一時能夠獲得暴利。但久而久之,造成消費者的信任危機,最終還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南京冠生園因為嚴重違背規則,用陳舊霉變的原料加工月餅,在社會上造成很壞的影響。結果80年老字型大小的名牌企業在一夜之間就化為烏有,破產倒閉。這就是規則對它最好的懲罰。

更為可惡的是,那些蔑視規則、破壞規則的害群之馬還會殃及無辜,同時也毀壞了市場經濟秩序。如果任其氾濫,最終還將毀壞乙個民族、乙個國家的強國之夢。

如何才能樹立規則意識呢?就得做到承認規則、熟悉規則、遵守規則、運用規則和維護規則這幾方面。下面這個故事就包括了這幾個方面的意思。

有名律師買了一盒極為昂貴的雪茄,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他在乙個月內慢慢地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就要求要保險公司賠償,理由是「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法官在判決時表示,雖然此項申訴非常荒謬,但是既然保險公司同意承保,而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種「火」不在保險範圍內。

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投報人1.5萬美元。

律師得意洋洋地將支票兌現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縱火案疑犯!因為從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中,證明這名律師「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成立,所以判他入獄服刑24個月,並罰款美金2.4萬元。

作為律師,當然熟悉規則,但他不遵守規則,反而要求索賠。「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院先是承認規則,認為合同有效,所以讓保險公司賠償;而後,運用規則懲罰了律師,最後維護了規則。

我們看見高壓電線時,誰都知道碰不得,誰也不敢去碰,而且還經常提醒別人不要去碰。對於規則,我們也要這樣做,千萬不要與規則較勁,千萬不要去惡意運用規則。只有這樣,我們才是真正地有了規則意識。

大學生為什麼要樹立社會活動規則意識?如何實踐?

5樓:上官三雲

現代生活的多樣性,給了每個人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由此也間接導致了當今中學生違規違紀行為層出不窮,學生對自己的行為約束力也一屆不如一屆。追根究底,恐怕還是源於規則意識的淡漠:不懂得何為規則,不懂得遵守規則,更不懂得破壞規則會造成什麼惡果。

著名教育家葉聖陶曾經說過:「教育是什麼?往簡單方面說只需一句話,就是培養良好的習慣。

」這裡的「習慣」,不僅指學習習慣,更為重要的是行為習慣。為了促使我們的孩子行為習慣向更好的方向轉變,為我們的孩子建立一種規則意識勢在必行。

有心的老師都發現了,在我們學校,課間活動時打桌球的現象很普遍,而有趣的是他們打桌球的遊戲規則,通過剪刀石頭布來確定「王」,後面的同學要想取代「王」,就要與這位同學先打一回合,如果贏了「王」,才有資格打五球,接受其他同學的挑戰,如果輸了,那只能**,再排隊等下一次。我觀察了很長時間,發現沒有乙個同學不遵守規則的,那怕是脾氣很急躁的或者因為客觀原因發揮失常的同學也不例外。

能夠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遵守「遊戲規則」的孩子們,卻為什麼會有一部分不遵守班規校規?為什麼總將學校和老師的三令五申置若罔聞?

如果我們再從孩子的「遊戲規則」中所體現出的良好的規則意識進行分析,或許能找到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培養孩子良好規則意識的途徑。

首先,他們遵守的遊戲規則是怎麼來的?孩子們商量討論定的。制定者是孩子自己。

孩子的「遊戲規則」是孩子制定的,是他們之間商討得出的,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有意見,會互相溝通商榷,直至大家都能接受。這些規則不是任何教科書告訴的,不是別人規定的,也不是成年人代替孩子制定的。由於孩子是自己規則的制定者,所以,他們認可規則,因為這個規則的成型體現了孩子的成就感與參與感,從本質上體現了規則的公平與平等性。

基於此,孩子有遵守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而不是被動的。

其次,不遵守規則會有什麼後果?其實孩子們都知道,既然是規則,就要有一定的約束力,規則的約束力表現在其具有一定的懲罰性。孩子們肯定清楚,如果不按規則玩遊戲,就會被淘汰出局,多次被淘汰出局,最後就再沒有人跟他玩了。

對於乙個孩子來講,「沒有人跟我玩」,被別人排斥在遊戲之外,這是一種非常嚴厲的懲罰。從規則的制定者來看,只有孩子參與規則的制定,才能真正的切中他們的要害,才能為孩子遵守規則,從而養成良好的規則意識提供前提,這也正好體現了「規則的制定者,注定是規則的受益者」這一普遍原則;從違反規則的後果來看,違反規則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而這種懲罰由於制定者本身對自己這個群體的了解,往往能切中要害,使得懲罰具有針對性。

反思我們的許多規章制度,有多少是孩子們參與制定的?大都是以我們**的眼光和**思維的角度,給孩子們制定了諸如「不能在樓道裡追趕打鬧」、「上課不能做與課堂無關的事情」、「禁止不假離校」等許多禁止性的規定,而學生只是乙個執行者,這種被動的執行帶來的後果只能是一種潛在的逆反。如果我們能以以下的思維去嘗試,可能效果會更好一點。

因為「規則的制定者,注定是規則的受益者」。

1、約束學生的規定,讓學生參與到規則的制定中來。我們學校有一位心理教師在上「交友中要注意的原則」時,就利用了這種方法:他不再先是告訴學生交友的原則是哪些,接著要求學生怎樣按照此原則去做,而是先發給每人乙個小紙條,讓學生寫出自己「最想交到的朋友」,然後在全班進行統計,結果是有幾位學生成為多人「最好的朋友」,接著教師讓大家找一找這些同學為什麼能夠成為這麼多同學的好朋友。

通過大家的分析,在這些同學身上找出了許多的優點,教師將學生找出的優點進行歸類,就形成了「交友中要注意的原則」。雖然學生找的這些原則,可能不是十分科學或者不是十分完備,但卻非常有效,就是因為這是學生自己找出,而且有活生生的現實例子,學生容易接受,那當然就容易做到了。我將此方法進行遷移,用在班規的制定,也讓學生每人寫幾條「你認為我們班同學應該做什麼?

」(鼓勵性規則),「你認為我們班的同學不應該做什麼?」(禁止性規則),經過討論、篩選、歸納確立到最後的執行。這樣,以規則的形成過程,達到了學生自己教育自己的作用,又通過主體間有效的合作,使學生能夠在實踐中認識到規則、體驗規則。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做是對學生權利的尊重,也是規則平等性的重要體現。同樣,我們還可以將這樣的方法,運用到對學校的課間管理、環境管理等方面。那當然,作為學生不可能一次就能制定出比較規範完整的規則來,但問題是至少這是一種可執行的規則,是被執行者本身認可的規則,即使是不規範、不完整、不全面,也可能通過實踐以後再讓學生去補充、修正,這個過程又是一次教育的昇華與提高,,最終一定會有乙個比較滿意的規則。

2、對於學生無法參與制定的規則,讓規則得到學生的認同。比如我經常在講解規則時試著讓學生推測這個規則最初制定的原因,再引導他們從校方從老師的角度去反推,若我們遇見這種行為沒有進行處罰意味著什麼,從而讓學生從根本上能接受這一規定並能理解老師和學校制定規則的初衷。比如我班乙個學生因為早戀被取消成績進步表彰資格,他憤憤不平,認為應該「一事歸一事」,我對他說:

「你早戀的事鬧得人盡皆知,很多同學都知道對不對?」他承認說是的,我又繼續引導:「表彰,就意味著成為大家的榜樣,成為大家學習的物件,早戀的事鬧得人盡皆知,而學校卻把你樹立為大家學習的榜樣,這意味著什麼?

」他沒有說話,過了半晌,說:「我知道了,作為學校,如果繼續表彰我,相當於肯定了我的不正當行為」。

3、營造氛圍,讓學生在集體中強化規則意識。

了解了規則,明白了規則,並一定就意味著有了規則意識,因為規則意識除此之外,重要的是要培養自覺遵守規則的願望。一方面,學習規則的最終目的是要遵守規則,另一方面,具有規則知識的人並不一定就遵守規則,而可能相反,越能違反規則的人可能就是非常了解規則的人。比如,罪犯中的慣犯,大部分是特別熟悉法律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不遵守規則,比沒有規則更可怕」。為此利用好學校生活和教育的特性,營造出集體規則氛圍,讓學生將自律和他律,自主意識和集體潛意識相結合,才能更好的培養規則意識。

比如將「遲到」的相館規則,例如時間判定、懲罰措施等經過孩子討論得出後公布給全班以及科任老師,讓集體中的每乙個人都有衡量的標準,有相關的了解,那麼當有孩子遲到時,科任老師和其他孩子都會很清楚「他遲到了」「她應該接受***樣的遲到處罰」,在這種集體意識集體氛圍下,大家都看見了都知道他違反了規則,孩子沒有了「僥倖」的可能,只能接受處罰,同時,他受處罰又給與其他同學以警示作用,這樣事半功倍,更利於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

同時,我們在學校教育中,既要讓學生了解規則知識,同時還要使學生明白不遵守規則,是要受到相應懲罰或者付出代價的。

1、適當採取懲罰。制定規則就意味著違反是要受到處罰的。這種懲罰有的是違反當時就會自然產生的,如「用手直接去觸高壓線」;有的是潛在可能的,如「橫穿馬路」。

不遵守規則同樣會產生危害性,這種危害既是對自己的,也是對他人,對社會的。而規則意識的形成往往是在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能使學生從他律走向自律。所以適當遠用懲罰的方法教育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是會有好處的,對孩子規則意識的培養也是有益的。

如對於不按規定打掃衛生的學生,可以在認識到錯誤的前提下,適當的增加打掃衛生的工作是;對於不維護公共衛生的,可以讓其清理和保護公共衛生等。

2、扭轉學生的「僥倖心理」。由於大多數違反規則的後果是潛在的、隱性的,所以學生會常常對自己違反規則找出理由或藉口。如我今天在馬路上靠右行,並沒有發生事故;某同學在樓道內打鬧並沒有造成傷害等,所以我出可以這樣去做,不一定會受到「懲罰」。

這是我們要教育學生,使其明白,一次不發生並不是不會發生,一旦發生就會付出學生的代價,甚至是生命。還有,學生有時不明白一次與多次、一人與多人、量變與質變的的關係。如不讓踩草坪,我怎麼踩了一下,草並沒有死;不讓搖樹,某同學搖了一下樹怎麼沒有死等。

所以,一定要讓學生知道,如果多人踩草,多人搖樹,從都這樣結果會怎麼樣?後果肯定是可想而知的。

3、注意防範「第一次真好」。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一定要注意對「第一次的」防範與教育。顯然,許多不遵守規則都是從第一次開始的。

如每一次遲到、第一次闖紅燈,第一次……乙個人規則意識的缺失,最終可能會輕視人間的一切規則,甚至會走向違法犯罪。對此,作為學校在制定一系列規則的同時,還要有相應的監督措施,不能僅僅只將規則寫在低上,掛在牆上。

規則意識的培養已成為學校教育的新話題,也成為學校德育工作的新視角。規則意識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們有耐心,有恆心地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養成遵守規則的好習慣,當學生的規則意識則他律轉為自律時,素質就會大大提高;當我們外在規則成了記憶體的行為準則後,我們才能會真正構建起乙個處處遵守規則的學校環境和社會環境。

大學生為什麼不回家創業?大學生為什麼要創業?

第一,不打工如果老家創業會使人的動力更足,積極性更強收入更有上公升空間。當然,年輕人在老家選擇乙個適合自己的專案,有前景的行業,會給創業者帶來更大的動力。怎麼說呢,這就好比正在進行游泳比賽的運動員,為了勝利只有一股腦使勁往前遊。創業初期是很辛苦的,但是只要想到這是自己的事業,就會被瞬間打了興奮劑,再...

為什麼現在的大學生不願學醫了,大學生為什麼不願意學文學

中公教育 學醫和其他的專業不同,一旦想從事醫學專業,更要付出多倍的努力。因為病人是不會按教授劃出的考試重點來生病的。從事醫學的門檻高,想在醫學上做出一番好的事業,對學歷也非常看重,普通的本科生很難進入醫院工作,往往要讀到博士才能得到好的前途。在付出這麼多的同時,回報也並不好。且不說工資待遇配不上所付...

大學生為什麼變得頹廢

迷茫吧,明明知道學習沒有什麼用,但還是要學,因為為了能獲得乙個文憑,有了文憑就能找到好工作嗎?我想大學生未必這麼認為。找工作是要面試的,沒能力還是等於零。但父母就不會這麼認為了,長輩的思維是高文憑 好工作。即使你是成年人,父母的話我想還是要聽的,為了討好 服從 父母,只能選擇妥協。這樣下來大學生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