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蒼洱白子
如果你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後,公司與你私了,後期又不執行承諾,那麼可以直接上訴法院解決。
3樓:韋夏侯真
投訴唄,這時候還心軟啥。。。
公司拖欠工資不發,到勞動局如何處理
4樓:雲總
勞動局有乙個部門叫「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專門負責處理此類投訴,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7樓:律兜諮詢1號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乙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拖欠工資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風險影響: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8樓:勞動法行家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樓:未來法律
您好,勞動局的部門——「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專門負責處理此類投訴,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10樓:朱茜雲
向公司拖欠工資不發你完全可以到勞動局去告理他的,他們會幫助你處理會向他們公司索賠工資,只要你能出示相關的證據。
11樓:山野柴胡
【拖欠工資 拒付加班費 經濟補償 加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牛增科律師
13樓:百度使用者
我是在石獅寶蓋鞋城金邁王上班,工廠發一半工資說剩下的後面給,有這樣的規定嗎。黑廠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正的是工廠裡的員工而他們死活不承認你是廠裡員工,那廠裡應該有監控錄影啊 找給勞動局看,還是不行的話你只好把工廠最大的官抓起來 拉到派出所 派出所會交給勞動局 處理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廠家好幾個部門有乙個部門停產勞動局怎麼處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說明原因就行
關於自動離職和公司拖欠工資的問題
按實際情況,勞動者有要權按法律規定自動離職,而公司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性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違法。雙方協商無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處理,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
鄭州公司拖欠工資不發,還不讓離職,我該怎麼辦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員工可以先和單位進行協商 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調節 在調節不成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裁決。員工可撥打12333針對投訴相關事務進行諮詢。同時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是可要求單位以拖欠工資而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拖欠我月的工資,我可以馬上離職嗎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1個月工資為由,不能馬上離職。僅拖欠1個月工資,一般不會認定屬於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所以不支援勞動者立即離職的行為合法。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