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咻咪咻咪天蠍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主要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畫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在校期間未簽訂的同學在離校後第一次就業時也要簽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2樓:匿名使用者
詳細解答:
在集團公司和子公司之間調動屬於公司的人事調動問題,是很正常的,不屬於欺詐。而應屆生的就業協議看是和誰簽定的,學校還是公司?若和公司,那後來出現的承諾不兌現就屬於違約,也就是欺詐。
若是和學校簽定的,則與公司無關。至於,隨著工作年限的增長還會加劇,待遇與集團會有差別屬正常現象,不同單位,待遇自然不一樣。你只能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若出現待遇與合同承諾不一致,那就是公司違約。
注意:1樓的說法有誤,試用期是用人單位為了考察應聘者來考慮決定是否正式錄用而設定的試用期限。在此期間,應聘者也可以考察用人單位。
試用期滿,雙方滿意則簽定勞務合同。在一般情況下,試用期的薪酬要低於甚至遠低於正式錄用後的薪酬。不過在試用期與用人單位的一切協定包括口頭協定都要算做勞務合同。
但是,若一旦發生法律問題,口頭協定取證困難,所以最好簽定書面協定。
3樓:橋下的船
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分配必需的檔案之一,學校據此開出派遣證並將檔案等資料發至接收單位。你說的這種情況很常見,只要你的人事檔案及戶口關係等是到集團公司就應該是不屬於欺詐。至於去子公司工作這是企業內部人員調動很正常。
但是勞動合同是工作前就應該籤的,而不是試用期滿!!
4樓:匿名使用者
應屆畢業生籤的是三方協議,就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得有單位的回執。在學校領報道證。再去單位上崗。
關於應屆生畢業就業協議書的問題,急!坐等
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沒有生效的,至於你老師說這種話是忽悠你的,因為這協議事關學校聲譽和就業率,學院方面當然不願意你輕易毀約。而且就業協議只是個三方協議用於保障學生就業權益不受非法企業欺騙和侵害的東西,並不是勞動合同。介於這種情況,我建議你先聯絡好下家,並同時跟原來這家經理商量一下,畢竟沒蓋章本就沒生效。...
應屆生,關於三方協議的問題
在乙個小時的講課之後,史律師還就同學們切身遇到的難題給他們做了現場解答。由於提問較多,難免會有重複的話題,為了方便朋友們閱讀,現將各種提問逐一總結如下 1 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對方答應落實戶口並且已經兌現,但此時我又想毀約,請問,如果我提出毀約,戶口會不會受到影響。想把戶口落在北京,我該怎麼...
我是應屆生,現在要我們籤就業協議書,我沒在原來招聘單位實習,自己找了個個人工作室做助理,不籤行嗎
秋2水 1 簽不簽肯定是自己決定,但如果你畢業的時候沒有籤 派遣回原籍 就會在大學保留兩年集體戶 當你兩年內還沒有籤工作,會自動派回原籍。2 所謂籤就業協議,主要是涉及戶口和檔案問題。當你和用人單位簽了就業協議,當然具體情況還奧看當地城市要求,好比天津還要有學位證,上海還要有畢業專業 計算機二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