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裝修公司發生糾紛問題如何解決

時間 2021-07-26 05:26:42

1樓:家居潮流風向標

一、正確識別問題的性質。

事情的發生,是屬於對方的主觀因素、客觀因素還是第三者因素。在這裡,主觀因素是指這種問題的出現,由對方主觀導致。客觀因素是指由於天氣、災難、戰爭等客觀因素引起的。

第三者因素是指問題的發生由甲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所導致。

1)主觀因素主觀因素髮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1)主動的偷工減料行為。 2)主動使用偽劣產品。

2)客觀因素客觀因素髮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1)防備不足導致的意外。2)不可抗力的天災。3)房屋本身缺陷造成的意外。3)新技術的嘗試應用。

3)第三者因素

第三者發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1)第三方供貨商導致的偽劣產品。2)第三者造成的工程損害。

二、問題解決的辦法。

1)順利的解決情況。在責任清楚的情況下,雙方又能對問題的解決方案達到共識時,那麼雙方應儘量忘懷此事,繼續合作的程序。切莫被過去發生的不愉快事宜影響雙方在日後的合作。

不管是對於甲方還是乙方而言,這都是大忌。

2)妥協的解決情況。在雙方對責任爭議不下的情況下,可協商各自讓步,儘量把把問題簡化在大家能共同接受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在工程中是經常發生的,猶其是對責任認定不清楚的情況下。

例如經常發生的事情就是,鋪出來的磚不平,業主方抱怨施工方施工不合格,而施工方則埋怨業主方買的磚質量太差。

3)仲裁的解決情況。雙方對問題都無法解決的情況下,那麼最佳的方法就是通過技術部門來進行鑑定。不管是那一方都好,如果認為自己沒有錯,那麼最佳的辦法就是找質檢部門來做一個技術鑑定。

從而做為仲裁。但技術部門往往只能起鑑定的作用,並不能有效解決爭端。

4)法律的解決情況。雙方最終都不歡而散的情況下,那只有通過法院來解決問題。這是一種最無奈的解決方法,因為雙方都得浪費時間浪費金錢。

而且絕大部分的結果都是決裂的。所以,這一招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當然,我們得承認這是最有決定效力的行為,因為任何人都得遵守法院的裁決。

三、裝修糾紛的預防

裝修糾紛,首先涉及到一個醜話說在前面的問題。所以在雙方合作開始前,就應對相關的問題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日前的爭議。

1)對材料質量的規定。現在的裝修材料,有很多是由業主買的,也有很多是裝修公司包的。那麼,雙方都應對材料導致的結果作出責任規定。

這一點是非常頭痛的,因為材料的質量往往對施工的質量起決定性因素。例如油漆,假的往往會導致施工的失敗。很多業主都對主材很關心,但對輔料不太關心,這是錯誤的。

輔料在一些工程項別中對著很關鍵的因素。我想這種半包的方式遲早會被全包所取替,要麼業主負責所有的主材和輔料,或者裝修公司全包。因為這樣最容易避免問題的出現。

2)施工工藝的規定。雙方要避免日後的爭議,就得對施工工藝作出大概的規定。當然,現在的裝飾材料日新夜異,工藝也是一樣,所以很難對工藝作出限制,但可以對一定的步驟作出規定,例如刷油漆得刷多少遍等。

在這裡面需要提醒的是,類似的指標不是越高越好的,例如油漆太多遍不一定好。

3)施工結果的規定。現在有很多城市都對裝修立法,包括驗收標準。這其中有一些是強制性標準,有一些是推薦性標準,對於推薦性標準,如果沒有列入合同,則是不起效力的。

強制性標準可列也可以不列入合同。當然,我不得不提醒大家的是,有一些城市所列入的施工驗收標準有問題,甚至是錯誤的或者過時的。

4)施工保修的規定。這一點是最要害點,不管前面的說得多詳細,如果沒有對保修作出規定,都是一樣空話。現在國家的強制性保修是二年,其中防水等專案是五年。

在保修期內,質量問題由施工負責。當然,如果遇上不是全包的形式,對於質量的爭議就會有問題,例如防水工程,這涉及到一個材料優劣而導致的老化問題。

5)施工工期的規定。雙方應對工期作出明確的規定,包括了違反工期的懲罰。這一條是解決工程拖延的最佳方式。

四、極端情況的避免

在裝修糾紛中,往往都會順帶著很多極端的形式。包括威脅、暴力。雙方在協商相關的裝修問題時,應保持心平氣和的態度,以理相據,以事論事,不宜過分對刺激對方。

一旦出現類似的問題,應求助於**機關。

裝修是一樣煩人的工作,有著錯綜複雜的因素。所以,大家都需要抱著一種平常心來看待裝修中出現的問題,儘量協商解決。

2樓:蔣先生

因為我覺得設計也是裝修公司,施工也是裝修公司,而且裝修公司監工,在施工過程中,只向我提出了裝修的平方數有所增加,沒有與我確認要增加的金額是多少。現在裝修跟我說,必須按籤合同時,按完工工程量進行結算。這樣,我作為消費者,有種被裝修公司騙進了去籠子裡的感覺

--------請注意:應該按實際發生量支付,因為告知又增加未明確具體金額這種情況屬於糾紛~結局好比你消費了一頓飯,點菜的時候沒有問**但是還是吃了。應該還是要付錢,因為你吃了!!!

**是可以商量的不能不給!!!

裝修後兩個月,屋內房間牆體有多處裂紋,通知裝修公司去維修,要求我交剩下的工程款的95%,再同我維修。--------請注意:牆體開裂要分情況;如原牆開裂的,這個不能作為拒付工程款的理由~已經有案例被判不支援牆面開裂屬於質量問題!!!

若裝修公司沒有做之前承諾的防開裂工藝如貼網,石膏找平~屬於偷工減料~可以以此作為依據提出索賠~~~

我作為消費者,覺得裝修公司有意與你洽淡時,故意降低預算價,騙取消費者簽署對裝修公司有利的合同,最終達到裝修公司牟利的目的!--------請注意:你覺得的時候要清楚的意識到任何人為你辦事幹活都要賺你錢的事實~既然選擇了初期的低價而未仔細做前期考察的工作本身也有自己的失誤(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要理性的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同時不能罔顧事實,惡意的抹殺裝修人員的辛苦付出,應當請律師去公正的立場去法院進行起訴~維護合法權益~

3樓:那個誰

我跟你一樣的情況。也是沒有付尾款。不給我保修。但是你提到的預算**和結算價。這其中只要控制在30%之內就是合理的。如果超出了30%就不合理,你可以投訴消協。

4樓:之火銀座

您好!業主聽到你的話我也很生氣,對於裝修公司沒有測量出來的房屋面積是裝修公司的責任!其次增加專案您還是要付的,因為這是合理的。

對於後期工程沒做到位,房間牆體多處開裂這明顯就是裝修公司工程沒做到位,是裝修公司的責任!現在裝修市場都是比較透明瞭,不過既然裝修公司和你說了建築面積有增加,只是溝通沒到位,你完全可以壓價的,剩下的工程款也要裝修公司把你家問題處理好了之後才能給。先協商吧!

5樓:清清涼

你在嗎?親 你家的問題解決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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