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小度
1、中國法律目前沒有規定禁止殺狗、吃狗肉。
2、中國目前規定的動物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是為了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制定的。
第三十一條 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但狗不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也不是珍貴、瀕危動物,所以中國法律對殺狗吃狗是沒有規定的。中國法律按照「法無規定即自由」實行,所以殺狗吃狗不犯法。
壞處有《本草經疏》日:狗肉「發熱動火,生痰發渴,凡病人陰虛內熱,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現代醫學研究表明,高血壓、中風後遺症、嚴重心臟病、心律失常、甲狀腺機能亢進、胃炎、痢疾、潰瘍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等病患者不宜食用狗肉。
狗肉不宜與杏仁、大蒜同食。此外,狗肉還不宜與菱角、綠豆等豆製品同食,否則易引發腹脹等不反應。吃狗肉中蛋白質含量豐富,茶葉中富含鞣酸,兩者結合可使胃腸蠕動減緩造成便秘,使大便中的有毒物質在腸內停留過久,從而影響人體健康。
狗肝中含有豐富的維生素a,過多食用亦可引起中毒。
2樓:廣府方言
吃狗肉是合法的行為。
我國沒有法律禁止公民吃狗肉,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規定,我國公民吃不吃狗肉是其自己的權利,可以自由決定。
而社會中的愛狗人士去阻撓別人殺狗、吃狗肉,其實是一種打著愛的名義而行的違法行為。
吃狗肉是合法的行為。
我國沒有法律禁止公民吃狗肉,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規定,我國公民吃不吃狗肉是其自己的權利,可以自由決定。
而社會中的愛狗人士去阻撓別人殺狗、吃狗肉,其實是一種打著愛的名義而行的違法行為。
不違法!1.狗是六畜之一
2.狗肉是很好吃的
3.狗不是野生瀕危滅絕物種
4.狗不受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保護
綜合以上的結合: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說禁止人吃狗肉!
深圳市和珠海市禁止人吃寵物!所謂的寵物是寵愛物(狗貓)!
我們養狗和賣狗肉是現代文明和體現!吃狗肉是中國的傳統美食文化,每年夏至及前後舉行!在廣西和廣東,江蘇,等等地方都有吃狗肉的傳統!
狗的作用:1.吃狗肉2.養狗看門口3.寵愛狗。
別聽某些所謂的律師說!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保護目錄裡面的動物禁止精子、卵子、胚胎、受精蛋,什麼時候這些遺傳資源等於只能吃這些動物呢?我就是愛吃狗肉人士,狗肉真的很好吃 !
全世界除了香港和台灣,全世界各國98%國家沒有禁止人吃狗肉**!除非狗貓所有品種變成了瀕危滅絕物種!
3樓:戢千秋
犯罪,因為2023年有規定,不能殺狗和吃狗,外面的狗也是有人養著的就掉的
4樓:小煒吶丶
狗是我的好朋友,所以不應該打他們。如果把你當做狗看讓我這樣打你,你會這樣子嗎
5樓:景友菱
狗狗本來就不是餐桌的一道菜,是人類嘴太饞 ,太貪婪了
6樓:士多啤梨奶昔吖
以前不犯法 現在有保護條例了,殺狗吃狗肉是犯法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狗不是國家保護動物,殺了不犯法,但你要殺人家養的,吃了就犯法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強烈支援你!我們小區多數居民不養狗,不吃狗肉!但是,特別討厭飼養大型犬並且遛狗不栓繩的狗主人!
特別討厭流浪狗流浪貓!(很多小區公園流浪貓成災,晚上貓**嚴重影響睡眠。)強烈要求國家立法,管理好遺棄狗貓惡行,明確滅殺流浪狗貓的職能部門!
再來研究吃不吃狗肉的「善行」!
9樓:高宸
這些人太殘忍了,狗狗這麼可愛,還省著吃。
10樓:小提提提提莫
可以殺 沒有規定不讓殺
11樓:善良的巨蟹座
我覺得殺狗是犯法的。因為狗狗是我們最忠誠的朋友也是我們人類的伴侶。所以我覺得殺狗是犯法的。
希望殺狗的人都改掉殺狗的壞毛病,我相信殺狗的人也是有良心的???,希望殺狗的人們禁止殺狗。
????????
中國法律與歐洲美國法律有何不同,中國法律與美國法律有什麼不同?
杭谷楓 法系不同。法系是在對各國法律制度的現狀和歷史淵源進行比較研究的過程中形成的概念。當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個 大陸法系 英美法系 以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法律為代表的社會主義法系。其他的法系還有伊斯蘭法系 印度法系 中華法系 猶太法系 非洲法系等。對資本主義法影響最大的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 ...
中國法律有規定父債子還嗎,中國法律有規定父債子還嗎? 80
呃呃老闆 遺產繼承時對被繼承人債務的處理。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傳統的 父債子還 正確嗎?我國 繼承法 規定了自...
中國法律規定最低多少歲可以結婚,中國法律規定男人幾歲才能結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