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碧昂大
兒子的婚房交了首付,女方母親要求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這樣是合理的,你母親的顧慮也是對的,是你不懂事,沒理解新婚姻法給你帶來的風險。結婚前,你沒有加上你的名字。婚後,你們必須一起償還貸款。
如果離婚,你沒有房子的產權。
婚姻法規定了共同還貸的你有取得補償款的權利。從表面上看,這對雙方都是公平的。但事實上這對你來說風險很大,因為房產不容易轉讓,現金款很容易轉移,而且你辛辛苦苦的去供樓,而沒有房產權,補償金被對方轉移掉了。
對方耍賴就是不補償,你啥也沒有,白辛苦數年淨身出戶。別以為情況不會那麼糟糕。雙方感情破裂了,多狠毒的事都有人做。
你媽媽不認識你男朋友,所以她這麼做是為了你好。因此,你還是勸說你的男朋友盡早新增你的名字,並盡早改變貸款程式。如果程式完成了,更改起來會更麻煩,但是即使很麻煩,也最好加上你的名字。
當然,你也不要讓他爸爸認為你故意佔了男方的便宜,最好是主動提出共同償還貸款。
你的男朋友好好交流。你的男朋友看到你已經表達了自己的意願,發現你不是乙個貪婪的女人,只是想要平等。這樣,普通男孩會同意新增他們的名字。
如果你已經充分表達了你的真誠和不貪婪,如果你的男朋友仍然不同意增加名字,那麼你應該考慮他的個性和婚姻的真誠。
2樓:潘增飛
現在實行不動產權證,加名字不是稀罕事,也很容易去掉名字,更不稀罕
3樓:霧靈諾溪
可以不加,房代不還,因為我也會給女兒買房,付首付,她有自己的房代要還,我也支援她和你兒子一樣上班做家務,帶孩子和養父母,你兒子怎麼對我,我女兒就怎麼對你,孩子跟誰姓無所畏
4樓:huang嘉玲
我覺得你兒子的婚房交了首付,女方父母要求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我覺得這樣是合理的,因為剩下的房款讓他們倆自己去承擔的話,我覺得很有必要就一定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5樓:明月山前
合理!你僅是付了首付,剩下的錢,還要小兩口共同償還!或者可以不加,一拍兩散
6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以後如果要離婚就有她份了!男方,要三思啊!現在離婚的太多了!不要損失慘重啊!
7樓:小
新婚姻法下,怎麼做男的都不吃虧,女的運氣好拿回本錢,怎麼算都是虧的!
8樓:快樂的昊洋
結個婚雙方之間像防賊一樣防著對方,這樣的婚姻好玩?
9樓:泣白楣
合理或者不合理不是我的事情,和我無關。我從來沒參與,我也不是主角,所以我也不會回答,誰說的誰嫁,和我無關。
10樓:梁寶輝
也可以共同出首付,共同還貸,這樣加名也理直氣壯
11樓:拱靜曼
這個就看個人意願了,沒有什麼願意不願意,不過我認為這個還是有些不妥。
12樓:曠子煒
你們不用女方還房貸,生活費不用女方出,家務不用女方做,就可以不加。
13樓:明暗交雜一笑生花
這個還要看女方父母同不同意兩個 人一起還房貸
14樓:巴喬
看女方是否一起還貸款,如果不用還,那不加是合理的
15樓:我要堅挺
還是要看以後的房貸是兩人共同償還,還是乙個人償還
16樓:精神伴侶海鷗
我覺得對於這種說法來說的話是非常的合理的。
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合理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說合理也行,說不合理也行,主要是看這套房是怎麼來的。
如果是老公的錢買的房,娶了老婆之後,房子加上老婆的名字,或是改為老婆的名字,都是應該的,男人嘛,讓自己的女人活得更有安全感,是應該的。
但如果這房子本身就是父母的錢買的,或是大部分的錢都是父母的,那加這個名就先要跟父母溝通一下,免得產生什麼誤會而引起不愉快。
很簡單,如果調個轉,婚房是你們家的,男方只給了5萬或10萬彩禮,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男方的名字,你們家會怎麼想。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證上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新增共有人,共有人新增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
大家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填寫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
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一、全款房房產證上加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名字。
1、帶上結婚證(或單身證明)、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影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視窗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所需的費用:110元手續費、80元手續費。大概20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房產證。
4、如果是婚後買的房,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覺得沒安全感,一定要加名字才放心的話就拿著房產證直接到房地產交易部門申請辦理乙個共有證就可以了,無需額外負擔費用,帶上房地產權證、結婚證、雙方親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二、全款房房產證上加非直系親屬名字。
這樣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這將視被為房屋買賣,就相當於你是賣方,需要交如下費用:
1、交易服務費:3元/平公尺。
2、營業稅:房屋總價×5.6%(超2年免徵)。
3、個人所得稅:房屋總價×1%。
18樓:小壹時尚
買婚房,房產證上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聽過來人說完,才知差點做錯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也是合理的,畢竟大家是一家人,是夫妻,但是出於個人考慮,也可以不加。
20樓:食一刻
合理的,現在都挺正常的,感情好
還沒有結婚,男方出錢付的首付,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應不應該?
21樓:陽光小麥
對於中國人而言,結婚或者即使還在談戀愛階段,男方如果有能力,買房的事肯定是內男方負責的。對
容於還沒結婚的情侶們,這點一樣適用。但是有個前提就是,你們真的就一定能走到一起嗎?如果你女朋友拿這個說事,那她就不佔理了。
要知道,萬一你們最後沒走到一起,而房產證又有她的名字,那這套房的產權就有一半是她的,也就是說房子也沒了,人也沒了。你自己要慎重考慮這個事。
你可以應諾她,可以簽個婚前協議,一旦結婚,立刻把她名字寫到房產證上。畢竟你又不是沒為她考慮,然後也要照顧老人的感受,這樣是最公允的。你要說服她接受這一點。
如果她還是不答應,那就真的是有點過了。
22樓:鱡_覽
最後怎麼辦的啊 夥計 我現在也遇到同樣的問題了,只不過房子還沒有買 但是首付都是我出 裝修她也不出錢
23樓:祈何
如果乙個女人連這bai樣du的氣度都沒有,她怎麼去做
zhi乙個合dao格的妻子?一旦你同意,版你的父母親會怎麼權想,他們不僅對兒媳婦失望,跟對兒子失望。。。再說,如果此時寫上她的名字,講句難聽話,萬一離婚,該怎麼辦,房產不好分割將會是乙個很大的問題。。。
24樓:粉粉
建議結婚後房產證在轉到她上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是可以但我覺得還是要寫個協議才好,女方防你 你也要防她呀 這是什麼社會,有事了就是法說話了
這樣的情況,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合理嗎?
26樓:小壹看世界
買婚房,房產證上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聽過來人說完,才知差點做錯
2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老公愛你的話,加個名字是沒問題的,就是把房子都給你也是可以的,關鍵要看你們的感情怎樣
2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老公和公婆同意,已還清貸款的這套記是可以加名的,還在還貸的這套加名太麻煩了。
加名需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諮詢辦理。
只要你們感情好,加不加名沒什麼關係,如果你因為這個要加名的話,可能會影響你們的感情。如果在你老公家要求你父母買電器時提出房產證上加名會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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