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不能以錢一概而論。因沒錢,而不管父母也是不對的。還可以做些不用錢的,比如打掃,家務,
2樓:正宗王大學
首先,我要糾正你一下,你說的扶養用詞不正確,應當是贍養
其次,贍養不僅指經濟上的幫助,還有生活上、感情上的投入,也就是有人出人,有錢出錢。所以說,絕對地沒有贍養能力是不正確的。
將心比心,想想父母怎麼養大我們的,就知道我們有沒有贍養能力,應不應該盡贍養義務了,無非是兄弟姊妹互相攀比,心理不平衡罷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一,繼承法中並沒有關於扶養條件及扶養能力的具體規定。
二,扶養在我國《憲法》及〈婚姻法》中有相關的規定;
1,扶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範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
2,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
3,我國繼承法、刑法使用扶養一詞·即採用廣義的解釋;從國外立法來看·大多數國家採用廣義說;
4,狹義的扶養·專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等平輩親屬之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東歐一些國家的立法採用狹義說,我國現行《婚姻法》採用狹義說。
繼承法裡所說的撫養關係是指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一,繼承法
裡所說的是扶養而非撫養;扶養在繼承法中的意思應按廣義的來理解:
1,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範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
2,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
3,我國繼承法、刑法使用扶養一詞·即採用廣義的解釋;從國外立法來看·大多數國家採用廣義說;
4,狹義的扶養·專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等平輩親屬之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
5,我國現行《婚姻法》採用狹義說。
二,扶養和撫養的區別:
1,撫養的主體關係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孫;
2,而兄弟姐妹之間則是扶養關係,而非撫養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關係是指因婚姻家庭關係、非婚姻關係和擬制血親家庭關係而產生的對未成年子女的養育、教育義務(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中子女繼承的順序,繼承法中子女繼承的順序是什麼?
西奧電梯維保 在我國的繼承法中,子女與配偶 父母同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詳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保險法和繼承法的衝問題
保險法 與 繼承法 的衝突 對 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質疑 一 問題的提出 我國 保險法 已於2009年2月28日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保險法在舊保險法的基礎上刪除 修改與增加了不少條文,其中在 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增加了一款與繼承有關的內容,該款規定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
繼承法的一道題,繼承法的一道題
甲三與丙子之間屬於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關係,選擇a因甲三被丙收養,與甲大 甲二之間,不具有繼承權,不選擇甲二未成年形成撫養關係,與丁子之間有繼承權,選擇c甲大 甲二之間,具有繼承權,選擇d 答案 acd 這道題主要考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繼承法 若干問題得意見 第19 24條。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