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兩個月辭職是不是不太好

時間 2021-09-13 03:16:24

1樓:卓行天下

任何工作的選擇,需要多些選擇前資訊收集、分析、決策,只做了兩個月就放棄,只能說明之前沒足夠資訊支撐,以後注意就好。

同時,資訊收集分析能力也是職場通用能力之一,可以加強。

2樓:可碩越英叡

如果公司工資待遇低,或者不適應公司工作,那麼可以申請辭職,而且在試用期的,提前3天申請;過試用期的,提前30天申請辭職。

3樓:李建成律師

工作兩個月辭職,是自己的權利和自由,但需要參考如下法條辦理相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也要視情況麵定,如果主管這樣,如果他一直當你們主管,你就不會有好日子過,看能不能換個部門工作,如果不能的話,還是趁早,這種情況估計長時間也不能適應。可以現在就找,等找到合適的再辭。

5樓:何金高

你要先想好你辭職的理由,你說辭職是為了什麼,想好你就可以去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關係的,如果覺得這樣的一家公司實在無法讓你忍受的話,早走要比晚走好的多。不過具體的情況呢,你還是要想想清楚,自己是不是完全無法適應了。

ps:如果離職的話呢,在應聘下乙份工作的時候,建議呢找乙個合適的理由。比如你的上乙份工作室大學期間的實習工作。

所以才開始找正式的工作神馬的,說個小謊,也是為了避免一些極品的公司對於你離職的問題太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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