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公安機關會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家屬,拘留審訊後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拘留後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批准逮捕的會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人民檢查院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佈,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
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決定**審判後,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2樓:匿名使用者
家屬,在法律上一般僅限於父母、子女、配偶,對於其他親友,公安機關都沒有告知的義務。刑事拘留的通知有兩種可能:
1.可以不通知。即按照法律可以不通知的情形。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拘留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送達被拘留人家屬或者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譭棄或者偽造證據的;
(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對沒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2.已經通知,只是其他原因導致你家人沒有收到。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後,一般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採用書面告知的形式,如果能聯絡家屬到派出所的,當面給出書面告知書,家屬收到後簽字。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約見家屬的,採用郵寄送達的形式,即在24小時內用**信郵寄告知書,**信郵寄的時間(有郵局回執)即為送達時間。可以直接郵寄給家屬,也可以郵寄給嫌疑人戶籍地派出所。
對於治安拘留,拘留是一種處罰,法律上沒有可以不通知的理由,是必須通知的。但是,通知的形式較為寬鬆,可以口頭告知,也可以採用**、傳真、書面、郵寄的形式。一般在工作中,採用郵寄的形式,把郵局回執作為證據列入案卷。
家屬如果沒有收到告知書,一般是戶籍地派出所沒有轉送,或者郵件在某些環節耽擱,辦案單位是不承擔責任的。
3樓:邊河徐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你那種情況應該是通知家屬有礙偵查
4樓:匿名使用者
是有一點
但你可以去要啊,這東西不會造假的!
一個人被派出所拘留22天了,其家屬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這是怎麼回事呢?應該怎麼辦呢
5樓:
先去派出所瞭解情況,如果不能合理解釋,可以向公安局反映,因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下屬單位,一般有點腐敗。如果都給不出合理的解釋,你可以收集被拘留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書。
6樓:匿名使用者
他沒有老實交待引起的。既然如此,你們就不要管他,如去找,只會使問題複雜化了!
7樓:中顧法律網法規
該怎麼辦不好說,你只能找關係辦,或者找個信得過的可靠的律師做也行,記住一定找個可靠的信得過的律師、即懂法又能實實在在給你辦事的那種,派出所這樣做肯定是違法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去派出所問問吧
同時被拘留,為何有一人家屬沒收到拘留通知書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於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拘留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 害國 家安全犯罪、恐 怖活 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因此即使是同時拘留,但因為案情不同,居住地址不同,因此,家屬收到拘留通知的時間也不相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10樓:喬治亞的貓
如地區偏遠那麼則有可能會延遲收到,或犯罪嫌疑人拒不告知親屬****,而**也無法查詢到的。則有可能無法收到拘留通知。
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親屬無聲無息被拘留了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程式如下: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稽核,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
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然後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絕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的,執行人員應在拘留證上註明。
如果被處罰人發現拘留時不符合上述程式,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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