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分財產分割後父親反悔有權收回嗎

時間 2021-12-23 22:02:29

1樓:律師老孃舅

如果已經訂立了合同或協議分好的就不能輕易反悔收回,除非發生法定解除合同或無效的情形。

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樓:無憂仙尊

不能。合同一經成立,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有效,受法律保護。

分家析產協議一般看來屬於贈與合同或者屬於共有財產分割協議。具體性質需要結合財產本身的性質來進行確定。如果家庭財產主要構成屬於父母所有,該分家析產屬於贈與,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贈與合同一經成立,交付,無法撤銷;如果家庭財產主要構成屬於家庭共有,那麼算共有財產的分割,受法律保護。

(不考慮法定撤銷權及合同無效的情形)

3樓:百里吹牛無痕

已經執行過了 就不可以了,已經屬於分配人了。

父親與兒子斷絕父子關係,父親是否有權利收回分給兒子的房產 5

4樓:劉永方律師

父親與兒子斷絕關係,父親是否有權利收回分給兒子的房產,這要從兩個方面版回答。權

一、父親與兒子斷絕關係,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父子之間系自然的血緣關係,父子之間的義務是法定的,父親與兒子之間的關係不能斷絕,除非兒子被他人依法收養。

二、父親是否有權利收回分給兒子的房產,又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是因為分家析產而分給兒子的房產,那麼,該房產本來就是兒子的份額,只不過原先是與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在一起而未分割,這種情況下,父親無權再要回去。

2、如果是父親將屬於自己的房產贈與給兒子的,那麼父親是否有權收回又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或者是經過公證的,那麼就不能要回去了。因為房屋產權以登記為公示要件,只要辦理了過戶登記的,就不能再要回去;同時,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第2款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因此,如果經過了公證,那麼父親也不能再要回去。

(2)如果既未過戶,也未公證,那麼,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的規定,父親有權撤銷贈與,收回房產。

5樓:

法律是不承認所謂的斷絕父子、母子關係的。

所有依賴血緣建立起來專的人身關係均不得解除。屬既然關係不得解除,原本的權利義務自然不會消滅。

在此案例中,兒子仍須承擔贍養雙親的義務和享受繼承雙親遺產的權利。

如果該房產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所有權在父母一方的,父親在徵得母親的同意之下當然可以收回房屋。如果已經辦理過戶手續,所有權已經是兒子的,那麼父親自然無權主張收回。

6樓:張濟全空

沒有權利收回。

如果父親想收回只能通過法律途徑重新分割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權利,斷絕了關係就不能再收回,你以前給了兒子的東西怎麼能問他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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