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三十二規定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象你這種情況屬於第四種情形,只要你提供證據證明你們分居兩年以上,法院會判離婚的。
2樓:你愛我惜
會的,只要分居超過兩年就可以申請強制離婚!
3樓:高中老師聊教育
好像分居滿幾年,即使一方缺席,也可以判離婚
4樓:
分居時間到了法定的時間,即使對方不同意也會被判離婚的。
5樓:找法網
男方無正當理由而不出庭應訴的,則喪失質證的權利,法院應根據原告提交的證據,結合有關證據規則來對證據加以分析認定。
若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則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離婚。如果被告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會延期審理。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六條 延期審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離婚案件中,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已經起訴兩次了,法院都判不離,如果第三次再起訴,法院會怎麼判,還會
6樓:蔚藍的天
法律講究整句,想離婚就要提出感情不合,要是有家庭暴力傾向,也要提出來。要是沒有到非要離婚的份上,還是好好過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會判決離婚的
如果還判決不離就上訴
8樓:老大大
這一次基本判離了,一班二次就判
9樓:等等我
就等最後一字、第三次強制性離婚了
10樓:來自水繪園窈窕無雙的蘑菇
分居半年後自動解除。
11樓:安康律師張逢傑
這種情況法院應當判離。如果不離,可上訴
12樓:石泉二中
一年不在一起!自動離婚
13樓:忻正陽
起訴離婚兩次了男方就說孩子有血液病不離怎麼辦
第二次起訴是否能夠離婚,如果男方還是堅決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嗎?
14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確認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離。
15樓:李建成律師
法院參考如下法
來條判自決是否解除婚姻關係bai。
法律依據 《中華人du民共和國婚姻法》zhi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dao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6樓:玉碧蓉尉囡
女方已經在上
bai次(6個月du前)起訴離婚,經判zhi決後不准予離婚,dao再過6個月又起訴提內出離婚容,這已經構成感情確實破裂依據,法院一般均會判決准予離婚。只有在前次判決不准予離婚後,夫妻有再共同生活的證據,才能不會被判準離婚。
17樓:徐州刑事辯護網
不一定,但一方多次起訴,已經表明其堅決不與對方共同生活的態度,通常會判離。
18樓:劉大來律師
一般來說,第二次起訴離婚,只要感情破裂的理由和第一次一樣,法院基本上都會判決的。
19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如果 難度 很大 ,你們 可以分居兩年後,再起訴離婚,那時,法院一般都會判離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次起訴可以夠來離婚,如果男方還是自堅決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婚。在司法實踐中,一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如果是第一次起訴,法院一般判決不准予離婚,過半年後,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
縱橫法律網 張奕律師
21樓:
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標準是婚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一次起訴法院沒有判離。原告一方在六個月後又繼續起訴要求離婚的,可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判離的。
22樓:1_廣州羅律師
第二次起訴離婚,說明原告確實不願意與對方生活了。一般來說,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但並不絕對。
縱橫法律網 周密律師
24樓:明月流光正徘徊
每六個月起訴一次,不論男方什麼態度,法院最終會判決離婚的。
25樓:法卒
一般情況下會判決離婚,因為第二次起訴表明離婚的決心很大,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26樓:鄭州80後耿律師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是以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的,並不是第幾次起訴為標準。
不過,起訴的次數也能反映夫妻感情是否健康。從司法實踐看,第二次一般傾向於判離。
分居四年,男方第三次起訴離婚,女方到庭拿出了神經病的證明,法院不判離,現在怎麼辦?
27樓:曹曉靜律師
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第二次起訴或者第三次起訴都會判決離婚,由於女方有精神疾病的證明,您的離婚訴訟會有一定的障礙,但是通過訴訟是可以離婚的,您可以再第三次的法院判決書生效後的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28樓:戚廣利
你可以向法院繼續起訴離婚,即便是女方拿出精神病證明,只要你拿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就一樣可以判決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29樓:韋康寧
對方不到庭,不會影響你的權益,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除軍婚外。
判離條件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准離與不准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准離婚。
根據《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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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況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30樓:
精神病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人,你得申請法院確定你妻子的法定的監護人才能**和你繼續進行離婚訴訟。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是比較麻煩的,如果說女人患有精神病的話,這個是在法律上是不允許離婚的,因為這個按正常流程是要等到好了過後他親自同意離婚,這樣才有效。如果說他神志不清的話,強迫這是屬於強迫他離婚的。
32樓:
那從法律上確實是離不了,一方面男方是鐵了心要離,女方卻拖著他。
33樓:柯書易
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離婚,而且已經分居四年了,是感情不和了還是你倆誰有什麼事了,倆個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有什麼非的鬧到離婚呢!就不能心平氣和地談談嗎?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方式,我不必知道為什麼,我只是可惜了這一段姻緣,如果你執意要離婚,你老婆還有精神病,這個正常情況下你到哪都不會受理的,除非你有實字性的證據,證明你老婆沒有精神病才可以,這個就要你和你老婆再找幾個證明人去精神病鑑定中心再去做個體檢,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那你就死了這條心吧,要是假的,你就可以拿著這份證據去法院起訴離婚了,這樣的後果是你的目的達到了,你老婆會因為偽造虛假證明可能會被判刑,你可要想好了,畢竟你倆夫妻一場
34樓:有樣冇樣看世上
主要是錢沒給夠,不如男方已經拿一張神經病證明。
3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律師,做檔案,再次上訴
36樓:塔海亦
既然法庭不判離,就好好的過日子吧?因天有不測風雲,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
37樓:森紫雲
為什麼一定要離婚呢?
為什麼我三次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都不給判????????????
38樓:
在婚姻法司法實踐當中,法院對於離婚判決都比較謹慎,一般情況下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離婚,且雙方沒有達到婚姻法規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程度,一般很難叛離。至於女方已經不回家思念,題主可以考慮保安女方失蹤或者死亡,不必要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根據證據情況,夫妻感情破裂情況來綜合考慮,是否支援離婚。各地法院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情況都很謹慎,除非是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法定的過錯證據,無過錯方不肯原諒,不同意和好,那麼可以第一次判決夫妻離婚,如果沒有這些證據,那麼第一次法官都不會判決離婚的。
根據法律規定,必須等待6個月之後第二次起訴。 大部分的離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訴訟的時候離掉了,當然也有極少數離婚案件進入到第三次起訴。具體要根據每個案件情況不同來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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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你好!我兒子已經4周歲了,經常是喉嚨發炎,導致發燒,請問如果把扁條線切除,對小孩有什麼影響
普通模型新手 病情分析 你好,扁桃體位於消化道和呼吸道的交會處,此處的粘膜內含有大量淋巴組織,是經常接觸抗原引起區域性免疫應答的部位。口咽部上皮下的淋巴組織團塊。扁桃體可產生淋巴細胞和抗體,故具有抗細菌抗病毒的防禦功能。意見建議 你好,扁桃體摘除術應嚴格掌握適應症,咽部淋巴組織具有重要的保護作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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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發現空間不大了,但是還是有希望長高的,多運動,勤鍛鍊,還能長高點 男人的身高最多可以長到24歲,還有可能。 你可以到醫院測個骨齡就很清楚了 今年17歲,父母都不高,我167,喉結鬍子都有了,還有。我該怎麼做,營養和鍛鍊方面,請指教 詳細 北之熊 什麼專家啊,複製了多少次了,沒有用,我才是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