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胡延斌揚州
人身損害賠償金當然屬於個人財產。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財產,你要資料可以看看財產法;
除去開支其餘的是你的;
3樓:深圳賀文欽律師
1、基於《婚姻法》第十八條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你起訴對方要求其賠償給你的10萬元中屬於醫療費、殘疾人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2、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按比例承擔。
3、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所以律師費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4樓:匿名使用者
要區別對待,醫療費、傷殘人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其他屬於共同財產。
相應的,案件受理費和**費應按比例折算為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
人身損害賠償金屬於共同財產嗎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體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在司法實踐中,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營養費等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否完全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不能簡單機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財產,就其屬性看,最明顯的一條就是個人屬性,但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中,並不是所有的專案都具有個人屬性。比如誤工費,其實就是因誤工而減少的工資性收入,換言之,它具有工資的屬性。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工資除明確約定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外,一般是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如果直接將誤工費歸於一方個人財產,明顯有失公允。
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的性質均為財產損失,是對受害者殘疾後撫養能力及勞動能力減弱而帶來的損失賠償,歸根到底還是對受害者收入減少的賠償。對於這些費用的歸屬,應當根據受害人殘疾後婚姻關係的存續時間,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你的情況,你因交通意外致殘後,與妻子的婚姻存續時間不到一年,可以認定這部分的賠償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精神撫慰金是對受害者精神損害的賠償,屬於個人財產。
6樓:
人身傷害屬於個人財產!
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八中
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體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在司法實踐中,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營養費等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否完全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不能簡單機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財產,就其屬性看,最明顯的一條就是個人屬性,但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中,並不是所有的專案都具有個人屬性。比如誤工費,其實就是因誤工而減少的工資性收入,換言之,它具有工資的屬性。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工資除明確約定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外,一般是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如果直接將誤工費歸於一方個人財產,明顯有失公允。
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的性質均為財產損失,是對受害者殘疾後撫養能力及勞動能力減弱而帶來的損失賠償,歸根到底還是對受害者收入減少的賠償。對於這些費用的歸屬,應當根據受害人殘疾後婚姻關係的存續時間,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你的情況,你因交通意外致殘後,與妻子的婚姻存續時間不到一年,可以認定這部分的賠償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精神撫慰金是對受害者精神損害的賠償,屬於個人財產。
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體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在司法實踐中,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營養費等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否完全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不能簡單機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財產,就其屬性看,最明顯的一條就是個人屬性,但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中,並不是所有的專案都具有個人屬性。比如誤工費,其實就是因誤工而減少的工資性收入,換言之,它具有工資的屬性。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工資除明確約定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外,一般是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如果直接將誤工費歸於一方個人財產,明顯有失公允。
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的性質均為財產損失,是對受害者殘疾後撫養能力及勞動能力減弱而帶來的損失賠償,歸根到底還是對受害者收入減少的賠償。對於這些費用的歸屬,應當根據受害人殘疾後婚姻關係的存續時間,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你的情況,你因交通意外致殘後,與妻子的婚姻存續時間不到一年,可以認定這部分的賠償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精神撫慰金是對受害者精神損害的賠償,屬於個人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人身損害賠償金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一方因身體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135)
婚房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0樓:大律師網
結婚後買的房子,bai無論是依據原
du婚姻法的規定,還zhi是依據新dao婚姻法的規定,除非以內下特殊情況以外,即使房
容產證上面只登記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購房,所用的購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下,房屋所有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購房,夫妻雙方有協定,房屋所有權歸一方單獨所有,這種情況下,該房屋的所有權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只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3、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婚後一方父母為其子女購買的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的,該房屋所有權只歸產權人一方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1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根據來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源釋的規定,bai
(1)如果屬於婚
du前一方父母購買,明確表示zhi贈與給雙方的,則屬於dao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屬於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屬於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如果屬於婚前一方父母購買,未明確表示贈與給雙方的,則屬於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其個人財產。
12樓:私陰刺青
結婚了,婚房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是領取結婚證之前一方取得財產,又登記在這一方名下,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關於工傷賠償與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兼得的賠償部分有哪些
1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第十四條關於如何認定工傷的規定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
工傷和人身傷害賠償的區別,工傷損害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的區別
一般情況下,工傷賠償的費用會比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費用高點,此外,工傷一般分為四階段,確認勞動關係 工傷認定 傷殘鑑定 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進入訴訟 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直接進入訴訟。工傷案件賠償與一般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主要有以下區別 1 發生的基礎關係不同。工傷的前提是勞動關係,這裡的 勞動關係 是法...
80多歲老人受到人身傷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上海笙銘律師 1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