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申秋律師
回答主要看你是工傷幾級了。你這個複查費用應該屬於工傷的後續**費用:兩種情況 一,沒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並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費之後,工傷保險關係即終結。
後續**的費用一般以實際發生作為結算的依據,如果有醫療機構的證明或司法鑑定結論能確定後續**費用,可以在發生前要求一次性支付仍然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包括工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後續**的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如果沒有投保,則由單位承擔。 如果你需要後期**的話,從長期來看,較好的操作方法是不要解除勞動合同。
已經審請工傷了,後續的複查費怎麼算
2樓:嘆笑一世傾城
當然可以報銷,只要是入了社保,公司申請認定工傷後,不管後期有多少費用產生,都算是工傷醫療費,社保部門都是賠付的,住院了才有費用清單,門診的話。病歷本上註明**情況就行了(對照發票上的日期)。到時**完結後再統一將藥費單拿到社保局就行了。
我真懷疑你們公司的人事是怎麼當的,這點常識都不懂!
工傷出院後複查費用怎麼報銷
3樓:驚夢電子宅
如果參加工傷保險,可以憑藉正規的醫療發票到社保部門報銷;如果沒有參保,則到用人單位報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期間待遇:
一、醫療費:
要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
二、伙食補助:
標準:**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要求:住院期間。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食宿費:
標準:**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備註:依地方規定,****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4樓:水果和沙拉
按照財務制度,凡是報銷費用必須有正規的醫療發票。你是工傷,如果參加工傷保險的話,只要在**期間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不欠費的話,那麼是可以憑藉發票到社保部門報銷的;如果沒有參保,也可以到用人單位報銷,至於沒有發票,我想你既然在醫院看病,你要求醫院出具發票,醫院是完全可以出的,也是應該出的,門診、理療等等,都不是問題,我審批過許多任務傷費用,很多是理療或者門診什麼的,沒有聽說哪個醫院拒絕出具發票或者拒絕提供費用清單的,你再去醫院試試,我想醫院是肯定會出具發票和相關明細的,如果有困難,那麼你直接去找他們院長或衛生局反映。
5樓:匿名使用者
凡是在國家規定的報銷範圍之內的都是可以報銷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二次報銷和第一次報銷沒什麼區別。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報銷,只要是入了社保,公司申請認定工傷後,不管後期有多少費用產生,都算是工傷醫療費,社保部門都是賠付的,住院了才有費用清單,門診的話。病歷本上註明**情況就行了(對照發票上的日期)。到時**完結後再統一將藥費單拿到社保局就行了。
我真懷疑你們公司的人事是怎麼當的,這點常識都不懂!
工傷後期複查費用由誰負責?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並經過工傷認定的,費用當然由社保機構支付了;如果單位沒有參保,那麼由單位進行支付.參加工傷的**費,先由勞動者或者單位墊付,屆時由單位向社保機構提出報銷事宜.
9樓:山野柴胡
企業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社保機構支付,企業未繳納工傷保險的由企業支付。
10樓:拱一璇猶堯
你這個複查費用應該屬於工傷的後續**費用:兩種情況
一,沒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並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費之後,工傷保險關係即終結。後續**的費用一般以實際發生作為結算的依據,如果有醫療機構的證明或司法鑑定結論能確定後續**費用,可以在發生前要求一次性支付仍然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包括工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後續**的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如果沒有投保,則由單位承擔。
如果你需要後期**的話,從長期來看,較好的操作方法是不要解除勞動合同。
11樓:張海漸入佳境
當然應該由單位承擔了。
12樓:愛問就有
當然應該由企業支付。
工傷出院了,以後去複查的費用自己出了能報銷嗎
13樓:天津市劉律師
工傷認定有書面通知,上面規定了醫療期也有的規定了指定醫院,符合期限和醫院的,應該報銷,有爭議,可仲裁。
我哥工傷,勞動局已經認定九級工傷了,然後去仲裁了,公司說不服工傷認定,起訴勞動局,我哥需要參與嗎
芥末留學 1,如果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的工傷費用數額在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以上,公司不服裁決結果,可以在收到裁決十五日內向法院起訴。2,如果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的工傷費用數額在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以內,除非公司有證據證明裁決不合法,否則實行一裁終局,公司不能再起訴。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關於專利審請的問題,急,關於一個專利審請的問題,急
中間發光部份是現在市場上一種更先進的發光物質 此為你和他的發明不同處,如果這個不同處起到新的技術效果或者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即擁有創造性,如果還是和以前的效果相同,無創造性,申請發明專利必然以缺乏創造性被駁回。若真是沒有產生新的技術效果或者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你申請實用新型依然能獲得專利權,因為實用新...
加油員在上班的時候手受傷了算工傷嗎
工傷最多的情形就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傷。按你的表述當然應該是。工傷認定是個行政行為,要由社保部門經調查研究以後下結論。希望能幫到您。依據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