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清風安安
你這屬於高利貸,所以說很危險,你這這邊還掉的話,還有很多錢利息要還,那你去了合同有啥辦法呢?想辦法先把它還掉了,以後不要去借了,說不定搞不好以後有麻煩的事情又來了。
2樓:晴天便好
你的借貸利息太高了
還是早點把它還了吧
平時節省一點
早點把錢還了才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借的是高利貸
還不清的
建議報警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高的 是高利貸,合同 一開始就沒有效力。
還完本金就可以結束了。
別理他。
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5樓:匿名使用者
欠債2萬,還了兩萬多,首先儲存好你借款金額和還款金額的證據,然後報警。
6樓:接莞爾
這個你自己早就應該想到的,趕緊把錢都還清吧。再也別幹這樣的傻事了
7樓:天津恩勝律所
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8樓:雨下夜漫漫
能還就換,還不起關掉手機
9樓:荔菲昊昊
先躲債,很多p2p的撐不住倒掉的,到時候就不用還了
10樓:夢小霖心情
這樣的私貸千萬別碰 就我了解的私貸那都是滿滿的坑 榨取任何可能有肉的,太黑了!
用於家庭開支的債務父母應該還錢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債務未登記在
父母名下,則父母沒有賠償的義務。
父母和子女均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對其所參與的民事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和子女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係。
如果子女去世的,父母如果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12樓:洛城飛聲
這個當然要還的。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行為。無論你以何種理由欠下的這筆錢,但是你也有責任來償還這次債務。況且這還是家庭開支。
除非是有一種情況,你就是這對父母,你有乙個不孝的兒子過女兒,賭博懶惰,你這樣的話有權利不給她還債!
父親負債,法院認定家庭共同債務,是不是全部家庭成員都要還錢。
13樓:匿名使用者
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共同債務。並不是家庭成員個人以自己的個人財產償還。
第一次銀行貸款時是用於種地,夫妻二人拿著戶口本和包地合同,辦理轉貸時只有丈夫去簽字,妻子用還錢嗎?
14樓:天蟾如月
要還的,這是夫妻共同債務。
你可能把夫妻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搞混淆了。分辨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基本點,是這筆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利益(也就是家庭利益)服務。債務是為家庭利益服務的,就是家庭共同債務;獲益與家庭無關的,就是個人債務。
由於婚後債務很難分辨家庭是否在債務中獲益,因此個人交往、生意往來或行政處分往往把所有婚後債務都當做是家庭債務(共同債務)對待處理。但在法律處理中是要看細節的,並不能一概而論。你這個例子沒有詳細交代細節,也只能按通常情況判斷是共同債務了。
15樓:雨天浮雲
只要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兩人均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16樓:
婚內的所有財產和債務都是夫妻共同的。跟誰簽字的沒關係
17樓:匿名使用者
妻子當然要一起還錢了,這是夫妻共同債務!辦理貸款妻子是知情的,而且貸款用於家庭!所以妻子必須幫著還貸!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的財產和債務都是夫妻雙方共有的,雖然只有丈夫的簽名,但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妻子也有義務一起還錢。
19樓:
夫妻財產屬於雙共同財產,你籤與不籤法律效力是一樣的。辦理轉貸只有夫妻雙方一人簽字,另一半仍有還款的義務。
2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在夫妻關係時期內辦理的都的雙方承擔責任
21樓:兆經略
你們是夫妻,貸的款是用於共同的利益,當然要共同還錢的,難道你還有什麼小心思不成?不要瞎想了,應該夫妻倆齊心協力共同勤勞致富,盡快還貸吧!
怎麼讓不還錢的前任家庭失和?
22樓:你曉得三
因為一點錢讓別人的家庭不和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他不還錢你直接去找他就是了。
23樓:勤勞小蜜蜂
不要因為衝動而盲目的導致做出偏激行為!
萬事都可以解決的,了解情況,是否是老賴行為,如果真是老賴,也可以走法定程式!讓其受到相應的處罰!
如果是因為其他事情的話,大家也可以坐下談談,中和一下意見!
2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起訴讓他還錢才是真
25樓:柒妮橙
想盡一切辦法讓他還你錢。拿到錢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家失和對你沒有任何好處。頂多就出了一口氣。想開點。
26樓:清影晗丹
朋友,這個問題還是算了吧,可能人家也不容易吧,確實是老賴的話就可以走法律規定!
27樓:烏景
用你聰明的大腦好好想想,舞動吧我的小陀螺。
28樓:匿名使用者
當第三者,男女通吃的那種
丈夫或妻子向別人借錢,丈夫或妻子一方死亡了,丈夫或妻子一方需要還錢嗎?
29樓:匿名使用者
該款項是以個人名義借款還是以家庭名義借款?
該款項是用於個人支出還是家庭支出?
不同的情形會有不同的答案。
以個人名義借款用於個人支出。配偶可以拒絕償還該債務。
以個人名義借款用於家庭支出。配偶必須償還該債務。
以家庭名義借款用於個人支出。看配偶是否事先知情,借款之時配偶知道但沒有提出異議,視為預設,理應承擔債務。
以家庭名義借款用於家庭支出。必須承擔該債務。
同時,根據繼承法規定。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死亡後。個人生前的財產以及債務由繼承人承擔。如果死亡一方生前有借款。那麼配偶繼承死者多少財產就要承擔相對應的債務
30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這個問題是老生常談了,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原則上要還的;除非借款時,雙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制並且債主知道這個約定的,這兩種情況下可不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1樓:逍遙
你好夫妻對外債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找任何一方償還。但是,如果一方借的債務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這個債務是違法之債,另方就不用償還;
還有,如果夫妻約定,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且能證明對方知道夫妻的這一約定,夫妻一方所借的債務,另一方不用承擔。如果不能證明對方知道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應當償還,償還後,可能向另一方追償。
3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配偶要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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