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巍
同居四年有小孩,未領結婚證,這樣的情況不受法律保護,雙方可以自行分手,對於同居財產是共有的原則,如果能夠區分出資份額比例的,按照出資比例來分割,如果不能證明出資比例的,雙方生育的小孩按照婚生小孩來對待和撫養,另一方要支付撫養費。
2樓:來自太姥山步履輕盈的埃及狼
同居四年,已經有小孩,雖然沒有結婚證,已經記成了事實,婚姻,想要分手,可以協商解決或到法院去叛離
3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結婚可有了孩子也就是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如果分開應該去民政局辦理,因為牽扯到孩子。
4樓:水上善若楊
同居四年有個小孩要分手,男方要每月給小孩的撫養費,至於別的沒有什麼的,因為男女雙方都不受法律保護!
5樓:再姐
既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分手就不存在任何財產分割的問題了,唯一要嚴肅對待的是你倆的這個私生子,可憐的孩子是無故的,一定要把這孩子給你倆中條件更適合的一方培養,包括經濟能力、學歷、責任感,等等。
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了。分開後帶孩子一方可以向未帶孩子的一方主張撫養費到孩子18歲。
7樓:待續未完
雖然沒有領證,但是在一起已經4年了,還有了共同的愛情結晶,隨然沒有走程式,但是已經有夫妻之實了,最好還是把該辦的事情都補齊,該領的證都領了,都已經同居這麼久了,也是來之不易的感情。
8樓:風塵世射手
我國婚姻法自2023年起不承認事實婚姻,同居關係自行解除,涉及雙方共同財產及小孩撫養問題,雙方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9樓:厙元槐
如果他沒對你說過結婚的事情作為女人確實寒心,不論是孩子還是女人都是最可憐的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就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分手後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法院都不會受理,只能兩人私下協調解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同居相當於事實婚姻狀態,要分手的話,就要自己協商接近,否則就只能法院解決。
12樓:白白你會發光
你們這是對孩子的不負責
13樓:丁乙影
兩個人可以達成協議,怎麼給撫養費,不然的話也是可以上法院的。
14樓:出竹雨
既然選擇了,為什麼說分就分呢?表面上分開了,內心分得了?彼此相愛是緣分,除非都不愛了,才能考慮分手。
我建議先分幾天再看看情況再說,是不是不在一起彼此都會開心。
1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樣的事情還是先協商為主,沒有結婚就有孩子了很不好解決。為什麼分手,看看對方怎麼解決,和自己的父母商量一下,現在不是互相指責埋怨的時候,解決問題最主要,孩子歸誰撫養,孩子是無辜的。
16樓:蘇格蘭風笛響起
我覺得這個男的對女方就真的太不負責任了,都有小孩了,就連那個一紙婚書都不願給。
跟女朋友同居四年了,有乙個兒子三歲半了,她回家就跟我提出了分手,跟她是沒有領結婚證的?
17樓:
我真覺得看了個笑話,到了這個節骨眼,關心的是錢不是人!我不知道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所以也不做評價,至於能不能起訴,不是我們說了算,法院說了算,最後給不給,不是法院說了算,是她說了算!
18樓:
可以,你可以找她私下協商解決,如果實在不能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式來解決。
19樓:有夢想的夢中人
她太沒有責任心了,拋下你們一走了之。你起訴她,她就要出孩子的扶養費。
20樓:跑馬的漢子
您好。可以。
您好。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無論婚生和非婚生 父母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
22樓:
最好私下解決吧,
不要起訴,
否則,以後才不好相見
畢竟曾在一起過
23樓:白天怎知夜寂寞
同居而且有了兒子,想分手只好先去領結婚證,再分手了
24樓:落雨疊沙
這個是可以的。然後我想說的是,不管誰獲得撫養權,另一半必須要出一半的撫養費。每個月基本上都要出,你可以直接去法院或法庭局訴說。
25樓:來自天門山直爽的樹莓
當然是可以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只要是自己的子女就必須扶養,如果不扶養,那就太好了,她已經違法了,你可以起訴她,讓他法院強制執行,這樣你就可以非常方便的拿到這些扶養費了,不然,你乙個人扶養乙個孩子,有壓力,如果你前女朋友把扶養費給你的話,你說你還有多大壓力呢?
我跟我女朋友同居四年,有了乙個三歲的兒子,因為雙方父母的原因至今沒有領結婚證因為這個事情經常吵架? 50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你的條件太差,最好是放棄吧,以免害人害己!
27樓:***理解
你和你的女朋友在家人不同意的情況下沒有結婚,卻在一起同居了四年,足以說明你們的感情基礎很好,有都相互很愛對方,現在你們的兒子都已經三歲了,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你們一直沒結婚,但孩子都這麼大了就好好過日子吧,結婚是每個女人一生最幸福美好的事,她當初能頂著壓力和你在一起,你就該好好善待她,你們應該好好商量下補辦和婚禮和結婚證,讓孩子能有學籍取去上學,也完成她心裡遺憾
28樓:匿名使用者
事情到了現在的狀態責任完全在你們家,不能責怪女方。既然你的父母不同意你們結婚,你卻又同居又生孩子,其後果都是你造成的,不能怨天尤人。如果你想分開,必須先給孩子辦好戶口,否則會給孩子未來的成長和生活造成很多麻煩。
29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都和你生了你現在說這話?我個人感覺你這人不厚道。你家為啥不答應兩家辦酒席啊?
人家這麼大個閨女給你家了怎麼了,就個酒席你家裡覺得虧了嗎?你媽看孩子不應該嗎?你還得給你媽錢,說明你媽不咋樣啊。
你在這裡說的看似有理其實全是無賴話,是不是覺得有孩子了就可以輕視人家女孩子了?你想分就早點,別耽誤人家姑娘。你還惦記人家姑娘工資,沒結婚沒名分任憑什麼?
好好找找自己原因吧,別以後連個媳婦都沒有都不知道咋回事啊。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女孩子是瞎眼了了嗎?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男人還給他生孩子?趁早帶孩子走人吧活該他打光棍。孩子帶走,這樣的人家把孩子也耽誤了。這男人還振振有詞的指責別人,什麼玩意兒。
31樓:月牙泉
既然已經有了孩子了,為什麼 不去領結婚證呢?結婚證就是你們婚姻事實的。保證。
而且有了孩子了,將來要面對。念書還有其他的事情。你們應該好好做做父母的工作,畢竟量。
個人在一起。是兩個人過當然,也不能拋開父母是兩個家。結合。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說來這種日子確實是過不下去了,建議你們還是和平分手吧,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和撫養費問題要解決好,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麼只能起訴到法院了。
33樓:月玖天
既然同居四年都有孩子了,就要為孩子為對方負責,不要拿父母做擋箭牌,趕緊爭取說服雙方父母,把證領了吧。
有結婚證,跑四年了,沒財產糾紛,證在女方身上,怎么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
妻車禍死亡,沒領結婚證有結婚證明。有兩小孩各7歲 8歲。妻父母都是55歲。請問死亡金怎樣分配?岳父家
你們沒有結婚登記的,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那麼你就不能以死者丈夫的身份分錢。你們的兩個孩子以及死者父母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分死亡賠償金,另外老人又贍養費,未成年子女還有撫養費,所以孩子和老人所得基本是差不多的,所以兩老人要分得31萬7千應該是合理的。一是有結婚證明,基本上能夠說明你的身份,...
我們結婚4年,有個兒子,但是我們沒有拿結婚證,現在她要離婚,我不肯,現在她已經去法院告我啦,我該怎
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雙方屬於同居關係,婚姻法不支援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範圍內。這是雙方對自己生活狀況的選擇。也就是說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為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因同居關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