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前妻跟你復婚提的條件是將房產證加她的名字,這是很正常的,本來結婚後你們居住的房屋就是共同財產
2樓:紫夜流星玩遊戲
結婚和復婚房產加名字的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在房產證加名字,另一種是變更產權登記。
如果只是房產證加名字,房子與你前妻沒有關係,但是變更產權登記,等於你將房產過戶給你前妻一半的權利。
建議你諮詢當地不動產權中心,了解相關情況後,再決定復婚的問題比較合適。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是復婚條件不構成詐騙,只有馬上再離婚而且分房子發生這個事實才構成詐騙,還必須要有證據
4樓:郭瑞承律師
你們這種情況不可能構成詐騙。
想和前妻復婚前妻買了房子不告訴我還要我的房產證加她的名字。這是想復婚還是不想復婚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孩子還小 我建議還是復婚的好 畢竟孩子沒有母親很可憐的 如果怕騙錢有條件的話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證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前妻婚前買的房子,和你沒關係,要是二人在婚期間,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法律上規定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們為啥離婚,不管誰的問題,你心裡能夠接受就行,自己買房了還不告訴你,一定是有自己的心思,可能對你還是有防範不放心,但是在你的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就像上了乙個保險,我覺得她有心和你復婚,但是也很有顧慮,你是不是以前傷她挺深啊?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復婚,人重要,孩子重要,其他物質都不是問題。主要是要真愛。
和前妻復婚,她非要我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我應該這樣作嗎
9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真感情,房產證只寫她的名字又怎樣
想和前妻復婚,她自己買了房子也不告訴我還要我的房產證加她的名字,他到底是想復婚還是不想復婚的求解?
10樓:
想和前妻復婚,她自己買了房子也不告訴我,要我的房產,那你想和你的前妻復婚,如果你同意,可以復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理解你前妻的做法,也需女人需要的是有個家有個屬於自己的家其實就是需要安全感。如果你們想復婚就一定要不要辜負彼此好好生活。坐下來好好的談談聊聊。
如果有孩子的話還要多考慮一下孩子。經歷過一次婚姻破折相信你們以後會更加的幸福。祝福你們。
前妻老是說讓我買房子復婚,然後還得加上她的名字
1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3樓:萬事**
這樣的女人要來幹什麼?很明顯是想騙你的房子。
14樓:狼煙峰火看笑顏
愛她就同意,不愛就拒絕
15樓:良旻宰父鵬
經過了這麼多事,還是覺得你好。但是如果要買房子,要想你們的名字,那就必須你們共同出錢。
幫幫我吧 想復婚,前妻提出房產證加名字要求怎麼辦
16樓:有關部分磚家
以非法同居的方式慢慢過生活吧,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清官難斷家務事。
需要考慮的是法律不認可事實婚姻,不保障雙方的權利。
至於雙方父母估計在你離婚中都受到了傷害,考慮到自己的子女利益,對復婚有偏袒自己孩子或還怕再次傷害的心理糾結。
時間會撫平傷口,陽光會驅散陰影。
三口之家經常去雙方父母那裡聚會、交流也許在笑聲中會找到共同點。你所擔心的問題到時候迎刃而解,無人再提。
不要馬上覆婚,和你老婆商量一下,過一年輕鬆點日子試試,不要老是念叨復婚,畢竟事情才過去不到半年。都給對方及雙方父母乙個放下心理負擔的時間。
17樓:法國王帝
我在這裡只能說,你愛的女人她並不愛你,儘管你們有了孩子,理由就是:她要的是你家的房子而不是要你,如果她還愛你,我想不用條件吧~就算你做了再錯的事,愛的話,也是會原諒的。
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努力賺錢把錢還了~愛孩子的,就將撫養權拿到自己的手上,我相信乙個愛錢的女人再怎樣教也是教不好孩子的。
做男人的,就勇敢點,拿得起,放得下!
18樓:知道的不來
我建議你就不要復婚了,走一步說一步的話。
19樓:嚴重資深帥哥
和她繼續溝通吧,你倆口子的事情不要折磨老人啊。你自己有錯,意識到了,多在實際生活當中展現誠意,把悔過之心落到實處,你老婆會想通的,如果她愛你,願意維繫這個家庭,反覆溝通她可能會放棄這個要求。你沒這套房的時候不是也把她追到手了嗎,就當再追求一次嘛,你們畢竟還有乙個骰子曬。
父母的最終都是你們的,告訴你老婆,不急。
20樓:
是你前妻原諒了你還是你強求著你前妻要復婚呢?房子是你父母的錢買的,如果你前妻原諒了你而復婚,房產證上變更名字又有什麼作用呢?父母有多少財產最終不還是留給子女的嗎?
何必在老人生前來爭他們的財產呢?如果是你強求著你前妻復婚,那你只有真誠的對待你的前妻,用你自己的能力去保證她生活幸福,總不能用父母的財產來作為條件吧?感情問題要用感情的方式來解決,不能用財產的方式去解決,你也身為人父了,動用父母的財產是一定要得到父母的許可的。
21樓:用星淵
她要堅持這樣的要求就不復婚。
22樓:源桖卉
要是能繼續和你好好過,你又想復婚那就隨意。提前簽個相對安全的合同不就完了麼
和前妻復婚她非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做個婚前財產公正的話,再次離婚前妻能分得房產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後萬一以後再離,妻子就有權分房產,婚前公正房產是你個人的再離妻子就沒有房產可分,加了名字不存在公正問題,你自己看了辦吧。
準備拿結婚證才發現他已和前妻復婚,而後就一直不露面,他的父母叫我以騙婚詐騙形式去立案,這樣可以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騙婚建立了元素是否應包括主觀惡意,或者它的動機。他欺騙了你想要得到什麼?一般騙婚大多是錢,錢騙到手執行,可以一起生活了十五年。
或者,身份問題,甚至結婚,為了掩蓋乙個事實,即,對於假結婚證,這樣也有欺騙的情節,但是,可能是從對重婚的,或者其他的角度來看,並沒有被騙婚。
你做處理的情況,我不敢看的原因,假證,而到底什麼是艱苦的性質說,但15年了,是否有時效性的問題進行處罰。不過,可以肯定的,如果你要離婚,可以直接申請的虛假無效的一年。
對於事實婚姻,現在婚姻法的婚姻似乎並沒有認識到它的事實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涉及金錢利益是告不了詐騙騙婚的。
除非他的假離婚涉及金錢利益,否則也不屬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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