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李律師
沒有勞動合同的話,你隨時可以辭職,無需單位審批。如果單位扣你工資不發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查處單位非法剋扣工資的行為。
同時,如果你工作超出1個月還沒簽合同的話,單位還應該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同時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至於證據,你可以蒐集你的工資單、你的工作記錄、甚至你與主管、人事、老闆的談話錄音等,均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樓:影視交流感悟
還有人敢和你不簽合同,這下子好辦了,找個律師,現在有免費為你**打官司的,打完官司你們分賬,準保告的這個廠子下次不敢不和別人簽合同。
你要是不找律師,自己也可以去勞動局告他們,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補發你工資,補償你的損失。具體說來,你在這個廠子工作一年他們應該補償你1個月的工資,不和你簽合同,乙個月再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同時要求他們把五險一金補償給你。你粗算一下,按我說的如果數目較大,建議你還是找個律師方便一點。
3樓:孔德文雙琴
依法辭職是不需要工廠批准的。
目前沒有勞動局,只有勞動監察大隊(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你因勞資糾紛去找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幫助你的。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辭職不批怎麼辦
4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樓:敖登州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可以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你可以說家裡有事必須辭職。如果他要是不批或者不准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辦理。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辭職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寫出書面辭職申請,三十日內,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勞動者可不承擔因之而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
3、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辭職並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不受影響。
4、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可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5、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履行辭職手續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仲裁解決。
7樓:羊羋羋的春天
首先,你應該是崗位上比較重要的人員,所以工廠不願意損失人才;
每個工廠都有乙個正規的離職流程,大致是提前乙個月遞交離職申請,要保障您的薪資不會扣損,建議您還是多於領導溝通,然後遞交一下離職申請。
離職後能有個計畫是更好的,比如是有家事需要處理、有其他崗位想要試試等等,大家出來賺錢的,如果現有崗位做的還是不錯的,其實最好還是能做下去呢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可以立即走人;簽訂了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你就可以走人了。而且不得少你一分錢工資。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上面有詳細規定,如果你屬於正當辭職單位沒有理由拒絕,只要交接完畢,在規定期限提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單位拒絕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或仲裁
9樓:別苑飄香
首先,了解一下你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以未簽合同未理由起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其次,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已經提前30天提出辭職,但是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所以在你提辭職的時候要寫乙個書面的辭職報告的東西或者別的東西來證明你已經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了。然後過30天直接走就行,公司如果拖欠工資或者扣工資的話,那就是違法的,你直接帶上相關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公司給你支付工資。
10樓:王元頁
自己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三十天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准
自己保留乙個給單位辭職信的證據,電子郵件**錄音簡訊之類都可以,萬一單位因此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招人
在家也可以通過網路找到適合自己的專案,現在在做著,有網就可以,比上班強多了,看茗字家了解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要辭職工廠裡不批怎麼辦?
12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13樓:麗江江湖旅行
1,兩種方式勞動者正常辭職:
一,建議終止根據第37條,這是在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無單位的批准勞動合同的規定。然而,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賠償;
二,勞動合同按照第38條的規定,未提前30天,他們不批准建議起吊,您可以立即離開。此外,雇主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47條規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每年的經濟補償金的;
2,因此,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情況的第18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款的執**況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安排工作時間,報酬不是按時支付,職工工資惡意截留,過度罰款,加班不給加班費,勞動者收取押金,未能建立國家法定社會保險的工人。
3,如果本機已經交了辭職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
首先,找到乙個方法來找回盡快提交了辭職信之前,我做的不知道你在字典什麼寫什麼,但辭職的原因是很重要的,即使不當書面仲裁將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將受到影響。
二,重新寫乙個「勞動關係」的主要內容:(為理由對任何上述乙個或兩個辭職第一條語句),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的有關規定關係提出,請用人單位按照全額支付拖欠工資的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支付經濟補償金及拖欠工資條,第47條的規定,根據第50條在時間出境手續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並沒有以**郵件簽名或快遞送達,以確保通知的服務留下證據。你可以離開了。
4,根據上述理由辭職,如果按照上述規定的單位不履行其義務,不支付的費用和工資,你會直接去勞動仲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不收費,沒有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該單位索賠,如果沒有丟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4樓:
我要辭職 試用期也沒到 廠裡不批怎麼辦?
15樓:我家有高原蜂蜜
工廠每天上班14個小時,領導不批怎麼辦?
我想辭職,廠裡不批怎麼辦?
16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乙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乙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我要辭職工廠裡不批怎麼辦,在工廠上班想要辭職 領導不批怎麼辦?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30天 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
在廠裡上班工傷,廠裡不付醫療費如何申訴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我方與用人單位間,若未簽訂勞動合同,我方可能須先進行勞動關係仲裁,確認雙方勞動關係存在。此外,我方可先去當地社保局做工傷認定,工傷認完成後,再去申請勞動爭議調處。2.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可主張的專案大致包含 醫療待遇 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 食...
辭工不批怎麼辦,辭職不批怎麼辦
你好,那就再等等吧,說不定找到人了你就可以離開了,就等等吧要不自己損失太多不值得啊,祝好運。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 x09第一,盡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第二,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