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木心之塵
不要氣,不要急,心平氣和的跟對方講清楚,如果對方不予理會,依舊我行我素,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當然,前提是該房產的所屬權是屬於女方,而不是男方或者二人各佔一部分的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唄,他們沒有任何權利住進女方家,最主要還是撬鎖!
3樓:沈小修我男神
直接報警把他們抓走吧,像這種老賴你好言相勸是沒用的。
4樓:一袋芋頭
如果以前對你不好就請他們離開,如果以前對你好可以請他們他吃個飯並說清楚
5樓:南山葡萄巨蟹
還是報警好,解決不了就只能停水停電停煤氣出去躲一躲了。
6樓:想念我的灰灰
報警啊,起碼告他私闖民宅是沒有問題的。
7樓:time不要盜我號
什麼意思,意思是離婚了,但是房產還是夫妻雙方的,沒有做好分配是吧?還是就是對方父母想要搶占你的房子,這個性質都是不太一樣,尋求法律幫助。維護正當的權益
在夫妻雙方已簽訂離婚協議後,男方父母是否可以撬開女方家門
8樓:與各位同行
無權擅自侵入他人住宅。
9樓:月獨眳
不可以 可以告他入室盜竊
男方換了門鎖不讓女方進門,女方起訴離婚,庭審時男方拒不離婚法院一審判決不准離婚,女方應該怎麼辦? 100
10樓:架構工程師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從這兩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對於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以及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將不予受理。
但如果在六個月內出現新的情況、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離婚請求的,則不受該六個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應當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導致對方隨時有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
另外,關於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大家要把握好離婚訴訟程式的規定,合理安排、適時提起離婚訴訟。
11樓:語言也無法表達
報警,警察在應該能幫你進入
離婚應該找個律師將你現在的問題從換門鎖什麼的開始一併收集證據,這個律師應該會告訴你怎麼辦
房子是女方父母的,離婚後女方換鎖,男方假如撬門算違法嗎?
12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房產是女方父母的,且雙方已經離婚,那麼男方的行為就屬於違法的,女方及其家庭成員,有權利直接選擇報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13樓:蝶戀花服飾專賣
當然是違法的,乙個是侵犯財產權,乙個是私入民宅,嚴重的話按盜竊罪處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違法,你憑什麼撬門?
15樓:匿名使用者
算,如果有什麼財務糾紛,還是當面說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拒付,你可以撬門嗎?
夫妻離婚後。男方一直騷擾女方及女方家人,甚至發了一條類似恐嚇資訊,請問女方應該怎麼辦?
17樓:務司
這已經造成了犯法的行為,如果需要也可以報警。
18樓:專做你的暖男
可以報警,如果事情嚴重就可以判刑事責任
女方要離婚,男方父母整天去女方家裡大哭大鬧,女方被逼無奈,怎麼辦?
19樓:人道酬善
這是無理取鬧,可以訴注法律,也可以報警。
20樓:匿名使用者
好可憐啊男方,在給人家一次機會吧
21樓:銅豌豆他2哥
實在不行就乾脆利索的離了吧,哪怕稍微放棄一點。
離婚後男方搬離期間要經過女方同意才能進入家中麼?
22樓:杞靖靖
是的,離婚後對於雙方來講成為普通公民關係,男方即己搬離再進女方家必須女方同意才可進入,在女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進入屬於闖民宅,是一種犯罪行為,可以報警。
23樓:農家女菲菲
房子歸女方所有嗎?如果是,他搬離了肯定要經過女方同意才能進去。
24樓:餜樄瀹
那是一定要的 如果房子是女方的話 而你們有離婚了 你對於女方來講就是不相干的人 不相干的人不打咋乎進入別人家 那家私闖民宅 嚴重一點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25樓:曹恆太陽
離婚後,所要搬離東西,進入房屋需要同意才可以
26樓:風嘯關山月
主要看房子歸誰,如果屬於女方,那肯定要經過對方同意。
2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就是兩家人了。需要按社會認可的行動規則。與陌生人是一樣的
離婚後男方和父母的戶口都在女方**,但戶主是女方,那該怎麼辦
28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方已經離婚,戶口在乙個戶口本上會有很多不便,可以選擇遷出或者分戶。如果想辦理分戶或者戶口遷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辦理: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或者離婚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調解書或者離婚證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以下是辦理戶口遷移的具體情況和應對方法:
1,同一派出所的戶口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畫生育證明等影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影印件。
2,不同派出所的戶口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畫生育證明等影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影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畫生育證明等影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影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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