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相信你與客戶間訂立的只是口頭合同,並且沒有約定履行期限和違約責任。如果情況確實如此,你需要書面通知並指定乙個期限,如乙個月內請客戶來取回貨物並結算維修費用,否則,你會將貨物變賣抵償。如果客戶在你指定的期限內還是沒有反應,你就可以按書面通知宣告的辦法處理了。
請注意一定要保留好各方面的證據,尤其是客戶簽收通知,貨物拍賣的票據等。
2樓:王之敏
你好:可以。得先通知對方付款取物,留一定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
3樓:深圳
你要先跟對方聯絡(最好是書面的),不能擅自處理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債權範疇,首先你有通知的義務,通知後如對方不履行他的提貨、付款義務,你可以變賣,提取相關費用後,餘款提存,或給付對方。具體時間以你們的約定為準,如達成約定,以達成約定時間為準,沒有達成約定的話,最好有6個月的寬限期。約定最後以書面形式,口頭約定最後有第三人在場。
期滿之後,在對方沒有特定原因的情況下,你可以變賣,變賣款項提取相關費用後,餘款提存或給付對方。
希望能夠幫到你。
求懂法律的人才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
1,誰是僱傭合同的另一芳當時人找誰。看看合同是誰籤的就找誰。2,需要承擔責任,因為你父親是被告,需要賠償他人工資呀。同時你父親也可以向總包要,3,實在沒有執行能力,什麼事情也沒有,但是法院通常強制執行,可以拍賣你門的貴重東西了。4,都知道了。你父親最好抓緊要錢。或者起訴總包,要錢。1 起訴你父親是正...
懂法律的請幫忙急急急急急,急求助懂法律的人士能幫忙 急急急急急急!!!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 結夥鬥毆的 二 追逐 攔截他人的 三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 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 其他尋釁滋事行為。個人認為公安機關處理的依據可能是 治安法 的這一條第四項 ...
請懂法律和勞動法的人來幫幫忙,很急很急,謝謝了
很同情你們!你有幾個問題沒有講明白 1 你爸與那老闆簽訂的是什麼合同?勞務合同?承包合同?或者?2 你爸去世前,那老闆答應給8萬元,是什麼錢?有無書面手續或者其他證據?3 這個事情發生在何時,有無超過訴訟時效?請補充詳細,我幫你! 帝國 月長石 1,要看是勞動關係還是承包關係 前者適用於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