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暢探星
不是工傷,是僱傭關係。因為他是在雇主指示的範圍內進行的勞務活動,所以你可以要求工頭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你可以先對傷情進行鑑定,如果構成傷殘等級的話,可以要求賠償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如果不構成傷殘等級,那麼可以要求工頭賠償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最後你朋友的近親屬若因此遭受精神損害,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2樓:泠映爍山新
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
3樓:勞動法顧問網
根據用工形式你可以要求(工傷或僱傭)
賠償傷殘金、誤工費、精神撫慰金、護理費、等費用。
4樓:兩顆心還有多遠
誤工費 醫藥費。
可以對工頭提起訴訟。
5樓:有所以之有心
告訴你乙個最快的方法,直接去找當地**的信訪辦,他們會跟你安排的,現在很重視這種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有: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
途徑有:和用人單位協商(目前的狀況不可能了),仲裁,最後是訴訟(勞動糾紛不經仲裁法院不予受理)!
7樓:匿名使用者
到勞動局去諮詢一下。
懂法律的請進
8樓:匿名使用者
1、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啦,具體違反的是《民法通則》第一百條、一百零一條,公民的肖像權和名譽權。
2、介於這個案子是民事事件,你們可以直接向該**中心所在地法院提起侵權損害賠償,要求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失費並公開道歉、回覆名譽等行為。
3、提示下,如果敗訴的話,訴訟費用是自己擔當的,所以建議你們可以先就此事侵犯的權利賠償一事和對方商議賠償事由,這樣得到的賠償可能更多,因為法定的精神損害賠償是比較少的且減少不必要的時間和金錢的支出。
祝你們的維權之路順利達成!
9樓:定莉
侵犯了你們的肖像權。
可以和對方商議撤掉**,並道歉。如對方堅持不改,可向法院起訴。
10樓:天邊的花樹
該機構的行為必然是想用你們的**來盈利,而且未經你們同意,所以這種行為侵犯了你們的肖像權。另外,你們的訓練應該是封閉式的,他的行為也侵犯了你們的隱私。可以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他們。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運動**中心沒有明確指出,你們也沒有簽訂什麼書面合同的話,是不可以用你們的**進行宣傳的。
此行為侵犯了肖像權,你們應該是先與其協商,讓他們停止使用宣傳,賠償損失。否則,可以起訴解決問題。
12樓:穎河小趣
這種行為侵犯了你們的肖像權、隱私權,可以起訴他們。
13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基本上要過去地,打官司就是這麼不方便。
好希望有乙個懂法律的,幫忙指點迷津? 50
14樓:芶忠義電商直播律師
1、之後還可以起訴離婚,這個沒有問題,下一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
2、關於孩子的撫養權,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的話,要考慮的是孩子判給哪方更有利於娃娃的成長,你可以提供這方面的證據,說明娃娃判給自己更利於娃娃成長。另外根據新的《民法典》,娃娃滿8歲後,要聽取娃娃的意見。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1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在兩周歲與十周歲範圍,那麼在判決孩子跟誰生活的時候,就會考慮雙方家庭多方面綜合因素。
首先考慮的是雙方哪乙個能夠為孩子提供更多的資源,如果一方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或者是家庭氛圍比較好,那麼往往就會優先考慮這一方的家庭,因為這一方對於孩子的成長比較有優勢。
法院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哪一方,也並不是說孩子就要永遠跟著這一方生活。如果父母雙方的生活條件都非常不錯,而且都不願意放棄撫養權,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雙方也可以輪流撫養孩子,並且這種方法也在法律上受支援。
因為這樣可以帶給孩子乙個較為完整的家庭,前提是雙方還沒有到那種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
不管孩子跟父親或者是母親生活,都沒有乙個完整的家庭能夠給孩子成長帶來的好處多,乙個完整的家庭才能夠給孩子帶來良好的品行教育,還有健全的人格。
如果兩個人不是到了真要離婚的地步還是盡量不要離婚了,不然對於孩子的影響非常大,可能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或者是對於親情的缺失。如果真的要走到離婚那一步,父母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相信能夠給你帶來一些幫助。。
16樓:網友
可以起訴到法院,要回你女兒的撫養權。女兒不滿八歲,毫無疑問會判給女方的。即使孩子年滿十二周歲,法院也會徵求孩子的意見,根據孩子的意願判決撫養權的。
17樓:真龍o天子
可以再次起訴的,你所對女兒的付出你要提供證據,相信你會有好結果。
18樓:崔小妞
是不是男方的經濟條件好?你的律師是怎樣建議的?
求懂得法律的高人指點
19樓:豬之使者
注意收集證據。
1、比如他第一次說你母親多管閒事的時候,你母親問過倒垃圾的鄰居,那個鄰居可以證明他們之前有乙個利益衝突的存續關係;
2、然後看看事發地點和一開始男子的路線上,有無探頭,可以調取錄影內容,作為證據儲存;
3、如果直接起訴這個男的故意傷人的話,可以調取派出所的筆錄作為呈堂證供;
其實這種事情,一般都是調解,先是派出所調解,調解不成,派出所一般就會勸你們放棄或者直接起訴,到了法院也是先調解,如果你們一定要堅持,那就一直告到底。去派出所和到鄰居家詢問的時候,可以帶上錄音裝置,如果別人不願意幫忙,到最後,至少還可以保留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希望正義最終能被伸張。
20樓:武笑秋
依照法律規定,毆打60周歲以上的老人的,處10--15日拘留,並處500--1000元罰款。
如果警察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話,您可以向當地公安局的督查部門投訴。
此外,建議對您母親的傷情,作出鑑定,隨後向法院起訴,訴訟費不高,案子也不複雜,勝訴是肯定的。
就法律而言,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僅供參考。
21樓:雷飛平律師
如派出所不處理,你可把對方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負相關責任。
懂法律的進來給我點建議 10
22樓:1點
要看事情的起因。
是哪方先開始打的,是誰犯得錯。
若是對方先打的,你有沒有還手。
如果有還手的話,是不是出於自衛。
最後要根據驗傷報告的情況來看,情節算不算嚴重。
傷人的話,如果你沒什麼事的話,一般建議調解。
簡單點說,法律規定是。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 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3樓:網友
七個打乙個,性質很惡劣。
24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人致輕傷以下不構成刑事犯罪。根據醫院報告看,你傷勢不嚴重,也就是輕微傷的程度(但具體要看司法鑑定的結果),很難追究打你的人的刑事責任。
以上是法律問題,下面給你些生活常識上建議:一、你這種情況每天發生的有成千上萬,你自己要想開;二、既然對方同意私了,你接受便是,拿著錢去買藥養傷;三、下次七個人打你乙個,除非你練過,否則走為上。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打架只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傷害的,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最多拘留幾天,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安部門也希望雙方協商解決,所以,私了不失為乙個好主意。
請教懂法律的人士
26樓:甄溫書
1、你的理解是比較正確的,但是要注意,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徵收補償款是發到土地所有人即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然後由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法規規定,按比例發放到相應個人;
2、目前我國的農業人口也非農業人口是以戶籍登記為區分標準。
27樓:秦時月兔八妹
基本的邏輯是這樣的:你已取得城鎮戶口的話,肯定就不是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自然也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正如農村居民不能享受城鎮居民待遇一樣。
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是以登記為準,很多「農民工」在城裡工作,從事工商業,但是戶籍仍然是農民。
祝愉快!
懂法律的請進
28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好聲好氣的先找他籤協議,畢竟主動權在他手上了(記得錄音外帶報下當天日期)。然後他不幹,當天就算了不和他撕破臉皮。回家把錄音拷貝幾分下來,然後過2天早晨去你的原單位找他,最好帶上你的幾個親戚(要2-3個男的)。
先禮貌的找他籤協議,他要是不幹就說你手上有他的錄音並且播給他聽,如果不簽協議馬上告他詐騙罪,還不讓他走,叫你的親戚堵門,不讓他打**,他還是不簽你就馬上打110**說有人詐騙你價值15萬元的財產,等個5分鐘,還不籤,你馬上把門開啟在外面鬧說叫員工聽聽,說他是**,騙了你的股份,把他搞臭。然後鬧到警察來,你就把事實和錄音證據交給警察(有證人也告訴警察)。然後他就會乖乖就範了。
記著不要在履行原協議要他要不直接給你15萬元,要不還股份(還股份的話還要求公安機關追究他刑事責任——逼他買你的**,不然他是公司主管,可能有辦法降低你的股權價值。)就這樣了,這有點考演技但是想要錢沒辦法。
29樓:廣東沿海
已經簽了轉讓股份的協議,但沒有另外籤何時給錢的協議,那麼,主管就是欠了你的錢,只是沒有確定什麼時候歸還而已。這樣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見下文),你就不用等他何時給錢了(你也不要承認當初口頭上說過什麼一年內付清的事情,就當沒說過),那麼,現在就可以隨時找他要去。
他不給的話,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支付15萬元。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二);
(三);(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如果按你所寫的轉讓合同那裡,只按1:1的**轉讓的話,這樣就只能證明主管欠你萬,而對方只是口頭承諾給你的15萬元,那就有點懸了。
如果按正常來籤轉讓協議的話,理應按每股6元的**受讓你的那萬股的股權(即,應該是1:6,而不是什麼1:
1),這樣才合理,才有你所說的可以拿到15萬元的證據。因此,我就確實不知道當時你們 是怎麼想的。
所以,建議用錄音的方式留下證據,先開啟錄音,再進門去跟他問一下、落實一下,能不能就原來商量好的15萬元的錢款簽個協議,看他怎樣回答,以錄音方式固定下來證明有這樣的口頭協議就最好。
懂法律的朋友請進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 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第八十五條 法律 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 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 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對自然流水的利用...
(求助)懂法律的請進,謝謝
這個案件應該屬於以外傷害事件,從你的論述來看,你爸爸和該女對骨折傷害事故雙方都沒有過錯,因此屬於意外事件。那女的有保險嗎?有的話,她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但我想從你對她工作的論述中,應該是沒有保險的。根據民法通則,意外事件,雙方無過錯的,雙方應當分擔損失,也就是各付一半.你爸爸已經花費了3萬的醫藥費,...
找些懂法律的人進來幫我看看,請懂法律的人幫我看看! !!!
簋街龍大蝦 證明你在家庭生活期間為家庭的共同發展做出了更多的付出,法院會考慮你的要求,此處為法院酌定內容。法定賠償請求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