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全部對你來說,基本沒好處,你沒有保障,打起官 司或出 事了,即使對企業有處罰,但個人被踢皮球時,還是蠻痛苦的。對企業,壞處很大。具體見勞動 合同法第十條和第81、82條: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 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匆匆晚風
簡單來說,勞動合同就是乙份契約,一方面制約企業,一方面制約員工。但大體說來,會對員工更加有利。只要你不做違反法律,影響企業發展的事,基本上公司都不能隨意開除你。
現在說下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
第一種,你和公司有口頭協議。這種情況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以視同勞動合同,但大部分時候都不算數。(錄音是有效的)
第二種,什麼都沒有的。這個就是沒有。
給你說下好處和壞處:
好處:如果現在手裡有工資憑條,或者能證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包括經你手的公司的材料,需要公章或者負責人的簽字);同時,你不想在這繼續工作了!ok,到仲裁部門去申請仲裁,你可以拿到兩倍工資。
壞處:因為沒有勞動合同,一旦出現工傷問題,企業可以不負責的!還有,它不用為你上保險(社保的費用還是蠻高的)。
3樓:律師
如果你能保留證明與公司成立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沒簽合同對你來說不會有壞處,相反對公司造成風險。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用工乙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公司依法得支付雙倍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您好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只有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如對公司有異議,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最好是提前乙個月通知申請辭職哦朋友,排除勞動者合法權益和與勞動合同法相牴觸的的條款等同無效!因為您說你們公司效益差,有個問題問問您,單位有沒有...
關於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不簽訂勞動合同
現在這個問題存在分歧,有的認為現在籤的跟明年籤的是一樣的,有的認為現在籤勞動合同的單位是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產生分歧的關鍵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法實施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解雇勞動者 違約金的約定等方面做出了嚴格的限制,這對用人單位用工成本有一定的上公升。...
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問題!
勞動合同分為報備和鑑定兩個部分,你要看公司網上給你報備了沒有,有些公司只到勞動局報備,沒有鑑證 鑑證就是蓋章 如果報備了,應該可以再拿蓋了報備章的花名冊去鑑證。如果是一起辦理的話,是先把網上報備的花名冊列印下來,到報備視窗報備,他會給你蓋報備章,你再拿過去鑑證處,鑑證處看到那個單,就會給你蓋鑑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