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開發商欠我錢,我去堵售樓部的門合法嗎

時間 2022-06-30 11:15:05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嚴重地講涉嫌尋釁滋事、擾亂秩序,但對自己來說除了訴訟又沒有好的辦法,也是不得已而為。

2樓:三月廬州

...現在的一手房市場不好做,除了部分公司在用自己的銷售團隊,好多公司已經開始找有實力的經紀公司來負責自己的樓盤銷售。

有自己的銷售團隊的,一般是從期房(挖坑)就開始賣,就算沒有售樓處也會通過網路平台,**平台,派報,傳單等途徑來招攬客戶。

有了售樓處的話一般就跟售樓處理,現房或者準現房相對好賣點,公司的廣告力度也是非凡的,自然就有不少客戶上門了,至於簽單就要開自己的能力了。一旦基本賣光,只有尾房了,銷售人員也就撤出了,尾房可以用來抵債,也可外包給二手房公司來賣。而且一旦公司沒活了,這些人也就沒事兒做了,跳槽是乙個選擇。

將來的主流是房地產開發公司不再帶著自己的團隊,而是聘請經驗豐富的一手房經紀公司,由一手房經紀公司策劃銷售策略,出人出力出錢來完成銷售,再從中提取一部分利潤,但是賣不好的話也要賠錢的。這樣的話相當於風險分散了,而且開發公司的精力可以完全用在開發上,而對於一手房的經紀公司來說,自己可以同時接幾個專案,人員不閒置,一直有活做。。。

售樓小姐的素質麼。高階的話素質很高,低端的話也很低。。。我見過的都還行,還有不少售樓先生的,我都接觸過,總體來說素質較高,但是比較勢力,好多人都是一眼能看出你想買還是隨便看看,真的想買的他們會特別熱情,瞎看的他們也會想辦法脫身~

3樓:搬磚的人

肯定不合法 這種事情實在是沒什麼好的辦法

房地產開發商欠我錢怎麼辦

我在售樓處買的房子開發商欠包工頭錢讓我直接把錢給包工頭可以嗎

4樓:**座漂亮女人

不可以,直接給開發商,要收據還有發票。至於包工頭,那是他們的問題,沒必要你出面。

5樓:

你覺得可以嗎!包工頭和你什麼關係?想想看,房開做什麼的呢?

6樓:

不可以吧。你留不下證據,交了錢,他會承認嗎

7樓:

你有沒地方花,給我花吧,

房地產開發商欠我錢怎麼辦?

8樓:上觀六路

自古以來就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開發商既然欠債,那就讓它還錢,當然讓開發商痛痛快快地還錢,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欠錢的時候,它早就對此想好了對策,所以要想從他們手裡把錢拿到,需要與他們進行一番鬥智鬥勇。的

9樓:甲念夢

可以拿著開發商給開的首付十萬元錢的收據,再帶著開發商已經付給你的五萬塊錢收那個手續,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開發商

10樓:信得牛仔

開發商拖欠你的退款。你應該走法律程式。並且辦理訴訟保全。才能保持自己的權益。

11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你好,與房地產開發商打交道要錢是不好,要的個人建議直接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解決,謝謝

我可以找開發商維權嗎?

12樓:白吃會會員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一年內提出申請

14樓: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等於未形成勞動合同關係。

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開發商如果要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相應的補償金(滿一年按乙個月計算)。

開發商也應當為你們補繳保險。

無論是要求你們離職還是要求你們更換工作崗位,你們可以要求開發商給你們發書面通知。據此再要求補償。如果你們願意去**公司,形成新的勞動關係的話,並不會因此導致你們喪失在開發商處應當享有的權益。

即使未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提出勞動仲裁,放心。

15樓:宣武水桶

當然不是了,估計不會有什麼遣散費之類或是什麼補償的,不過欠你們的工資和佣金你們完全有權利找開發商主張,你們可以一起找開發商要,或者集體委託律師起訴開發商,一般的經濟追溯實效是兩年,不過你們沒有必要等到兩年之後再主張自己的權力啊,趁現在還有證據。雖然沒有簽訂合同但是你們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比如: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候都有業務員的簽名就能說明你們的雇用關係,還有你們的工資條也能說明你們的雇用關係,還有人事打卡紀錄等等你們也要提前準備好這些相關的材料和證據,法院也會要求公司提供比如打卡紀錄等等一些我們無法掌握的證據,所以趁早威權吧。

房屋網籤後開發商欠人家錢,我們網鑑的房子法院能查封嗎?

16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可以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檔案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於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17樓:陸亮律師

已經網簽尚未辦理房屋登記拿到產證的,如果開發商因為糾紛被訴至法院,且起訴的人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法院是可以查封的。

如果你的房子已經網籤且被查封,可以向法院主張異議要求解封。如果無法解封或因查封導致房屋遲延辦理產證的,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18樓:零亂鎂

會的,有可能房產全部凍結,直到官司了結

被房地產開發商欺騙,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9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有沒有認購協議,如果有,且有**約定,開發商不能擅自提價的。可以去法院告他。

我通過法院把開發商的房子查封了,但是開發商又賣給第三人,我該怎麼辦

開發商涉嫌合同詐騙罪,可以向公安機關檢舉。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

我想起訴開發商,能贏嗎,部分業主和開發商打官司贏了,是全部業主得到賠償嗎

李建成律師 蒐集開發商違約的證據,協商不成,到 法院起訴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 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

我買一套只有開發商開的收據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中介說可以走一手,但是需要把首付打到中介賬戶上,然後

綽號小諸葛 首先有一點,我不明白。買開發商的房子,走更名手續,而且沒有辦貸款,證明還沒有在當地房管局備案,也就是說,更名和貸款的順序,應該是先更成你的名字,在辦理貸款,為什麼你這是要客戶先辦理貸款後在更名?另外一點,貸款辦理後,是更不了名字的,除非產權清晰,房下沒有貸款,沒有被凍結才可以。新房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