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敲詐勒索罪
2,故意傷害罪
2樓:匿名使用者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1、財產犯罪的保護客體應當是財物的現實占有狀態而不是僅限於財產的所有權等合法權利。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7月13日《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明確指出,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這表明,對於即便是高利貸之類的非法債務(即財物的現實占有狀態)刑法也是予以保護的。
如不保護,即將財產犯罪的保護客體限定為財產的所有權等合法權利,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為,應當構成搶劫罪。由此,本案中王某某等人的行為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占有,應當認定為構成犯罪。
2、關於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以將要實施暴力或其他損害相威脅,強行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從兩罪定義可以看出,二者在犯罪客體、客觀行為等方面具有相同特徵,即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都採用了威脅的手段,所以容易發生混淆。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區分:
(1)、威脅的內容不同。搶劫罪威脅內容一般是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比較廣泛,除了針對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還可以是被害人的名譽、他人的生命健康名譽等內容。
(2)、威脅的方法及效果不同。搶劫罪的威脅大多為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是當場向被害人直接發出,使被害人受到精神上的強制而喪失反抗意志,不得不當場交出財物;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能是暴力,也可能不是暴力,可以是當場向被害人發出,也可以是通過**、他人轉告等方式轉達給被害人,但是被害人並非一定不能反抗,也會有敲詐勒索不成的情況發生。
(3)、獲得利益的時間不同。搶劫罪只能是當場取得財物,敲詐勒索罪可能是當場,但實踐中大多數是事後取得財物。
從以上比較可以看出,當場用語言威脅並當場取得財物的情況,同時符合兩罪的特徵,這時就需要看威脅是否能夠當場實現和對被害人的影響程度。如果威脅內容能當場實現,足以使被害人產生不敢反抗的恐懼,當場取得財物應認定為搶劫罪。反之,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綜上,本案中王某某等人將盜竊行為被其發現的被害人騙到車上,以語言威脅,足以產生恐嚇作用。同時在車子這個狹小空間內,被害人只有乙個人,而王某某等有三人,力量上處於優勢,足以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所以王某某等人的行為符合搶劫罪的特徵,應當認定構成搶劫罪。
拘禁他人後索要財物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嗎
3樓:愛笑的楊大俠
這個不一定,要看主觀上的故意。如果在非法拘禁之前就出現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並以此實施非法拘禁行為,當然構成搶劫罪;但是如果是在非法拘禁之後才另起犯意拿走被害人財物的,由於並沒有存在暴力,脅迫或其他足以壓制被害人反抗的行為(因為非法拘禁這個壓制反抗的行為被另外評價了),只存在平和的轉移財物的手段,所以應當認定為非法拘禁和盜竊罪數罪併罰
強行索要他人5元錢是敲詐勒索還是搶劫
4樓:愛笑的賽宗妤
強行索要五元涉嫌敲詐勒索,指依仗勢力或抓住把柄進行恐嚇,用威脅手段索取財物。
如果在索要財物時對被害人使用暴力,則涉嫌搶劫罪,搶劫罪系行為犯,即不論數額,只要行為人在索要財物時當場使用暴力的,即可構成搶劫罪。
搶劫汽車時占有被害人現金財物 定'性
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定性為搶劫犯罪,汽車及現金都應計入搶劫數額,如果數額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按搶劫罪定性,這不會有爭議。
未成年人強行索要他人財物,被公安局拘留,是否已購成犯罪?
7樓:
當然是犯罪
不知道你指的這個強行索要財物的具體表現是什麼 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搶劫罪與搶奪罪的區別
1、客觀行為不相同。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
2、客體不完全相同。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則一般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3、犯罪後果要求不同。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根據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4、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是希望或準備以武力或類似性質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取得財物,而搶奪罪是以突然取得財物的故意實施的,是希望通過趁被害人不備而取得財物,而不是希望通過武力威嚇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
8樓:秦穎卿業昭
強行索要他人財務,也就是搶劫,這已經構成了犯罪,可以刑事拘留。但是拘留期間沒有通知其監護人的做法是不對的,拘留期滿四十八小時如果沒有定案,就必須釋放當事人,如果定案了,就視情節輕重,給於拘留,並轉交當地看守所。
9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齡有多大才能判斷。
在公路上被人攔截,索要四千元,我沒給,他就打我女朋友,和我,我沒欠他一分錢,他算敲詐未逐罪嗎
10樓:淮安浙江人
你的判斷基本正確,構成
敲詐勒索;當場使用暴力,應構成更嚴重的犯罪,搶劫罪。
一、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刑法》第274條明確規定:
1、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兩高《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四、依你所述,當場使用暴力的,應當構成更嚴重的犯罪—— 搶劫罪!
1、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2、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說明,依你所述,更符合搶劫罪未遂的標準,因此,你應當報警,同時搶劫罪是不需要數額的,也是更危險的犯罪,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物件。
受害人與被害人的區別,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區別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賠償權利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 偵查 是指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對於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 查明案情...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區別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賠償權利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 偵查 是指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對於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 查明案情...
輕傷被害人要求賠償10萬私了,合理嗎
補充回答 1 因為你了一句 找朋友擔保 猜測是取保候審階段,如果是取保候審,說明公安已經做為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有可能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 但具體你說的 找朋友擔保 是什麼意思不太明確。2 如果是公安做為刑事案件立案的,有可能進入公訴程式 如果公安最終不立案或者是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對方可以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