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實在很吃香
這個你要看憑你的時候籤的用人合同或是協議上有沒有你說的這種情況的描述,有的話具體是要怎麼處理。
按理說這些都屬於霸王條款,但是你如果籤了就表示你認同。就算你提起民事訴訟,因為數額小,院方也主要是建議你們庭外調解,在這種情況下你老闆絕對不會退你錢。我們國家的法律援助說時候相當差,社會保障也不到位。
如果你嚥不下這口氣,非要和他打官司。那麼會有兩種情況:
第一,你們沒有籤有這項扣款規定的協議,那麼你可以說絕對可以贏,但是你要支付律師費,和大量時間精力,費用遠遠不只1000,但是換回個真理!
第二,你們簽過上述協議,那麼其實你是處於劣勢,要想贏就機率大的話非要請比較好的律師,當然費用也要更加高得多。
在乙個法律保護較落後的國家,如何選擇這種權利的爭取要看自己的承受能力和可行性。
如果你們沒簽,那他確確實實是違法
簽了,那他只是違規,並不是違法,法院不可能對他進行即時處罰,最多就是警告其以後不得出現此類事件,但是具體能不能執行徹底還要看中國法律的進步速度。
至於協議書:你至少堅持乙個具體時間,比如1個月或更長點時間,絕對不可以模模糊糊的弄成無限期,很多老闆就靠這個磨得你沒心思去跟他要,其他就跟寫欠條一樣,註明欠誰錢,欠款數額(大小寫都要)及欠款人簽名和手印,還要寫清楚:如果欠款人在到期後不履行承諾,所產生的調節,誤工及民事訴訟等所有情況的一切費用由欠債人承擔。
這樣的也是具有全部法律效應的。如果你還不放心,可以請個律師或到公證處做公證,但是費用肯定要你出,而且他一般會找藉口不會答應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是不合理的,勞動法根本就沒有這一條,如果她答應辭職,她就應該把工資結清,她壓你1000元有沒有什麼收劇,如果有的話你可以去勞動保障局告她,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辭職了,可是老闆拖著工資不發,找些藉口,可以去告他嗎
肯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吧 原則上是可以去告他的,可能比較麻煩。可以拿這個來嚇嚇他。關鍵是他沒說不給你發,只能告他拖欠工資 明顯,他是那這個理由來推脫的。不妨等兩天再說再說,異地取款手續費也沒有多少,爭取和平解決。 千年藍冰凌 這個情況太多了。這就是老闆的無賴之處。我們公司效益還算不錯,但每月都拖工資,...
老闆壓了月工資,該怎麼舉報啊,老闆壓了三個月工資,該怎麼舉報啊
用人單位壓了三個月工資屬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者可以按照 勞動合同法 38條規定,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每服務一年支付...
我辭職了說今天去算工資,老闆卻說等發工資的時候來,說現在沒錢我該怎麼辦
勞動者離職的,應當在離職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不付清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 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