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哈哈,真有這樣的的案例啊。
我們這邊勞動部門的領導講過這樣的案例,
記得案例分析是:
如果能證明他是蓄意的或者自己工作導致疏忽的,且公司現行的勞動合同版本基本合法,一般情況下勞動仲裁他是贏不了的。但該領導稱實踐中兩種仲裁結果都是有先例的。
另我個人意見(雖然我也是同行):
如果該經理是蓄意的,就說明他的人品本身有問題,對付這種人,可以這樣:直接找他談判,表明他的不法企圖,以後只要他換工作,告訴他的新單位他有這樣的前科,或者告訴同行他的前科,——他的新單位做背景調查時就這樣告訴新單位,他是混不下去的。如果玩他也玩不起的!
當然對付這種人,也可以打發點錢,他就會鬧了。
2樓:吳騙財
準確地講,如果她本人系訂立勞動合同的委託**人,則不用支付2倍工資;如果不是,則應支付。兩個案例我都判過。
3樓:匿名使用者
1)你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的,怎麼會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呢?可見你們公司的不規範是到了極點了!那公司是不是為你繳納社保養老金呢?
既然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按照正常程式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的問題了,你完全可以很瀟灑地離開公司的。也用不著寫什麼長假申請的。
2)你用不著簽字的,請公司的法人來簽字吧,如果硬要你作為**人來簽字的話,請公司的法人給你乙個授權書,說明全權委託你進行簽字,這樣的話,以後又事的話,還是公司來負責的。
看了你的問題補充,問你乙個問題:你幫公司辦理員工的勞動合同,那麼員工的招工錄用登記手續是不是你搞的呢?如果是的話,那麼,提交給社保的招工單子是不是應該有你的簽名的咯,如果是的話,這不就是最好的用過關係證據嗎?
那你還怕他不給你那個月的工資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他那是瀆職,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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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微力課件庫 篇一 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是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 二是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僱傭關係 三是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是有效的法律依據。因此,對農民朋友們而言,進城找到工作後,一定要有籤勞動合同的意識。只有簽了合同,才...
辭退員工補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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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應怎樣處理
這種情況hr在操作時要特別注意 首先,發乙份 續簽勞動合同書面通知 讓員工簽字,我附乙份格式給你 然後辦理續簽合同手續,或者離職手續 如果員工不續簽,原勞動合同期滿終止,企業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參照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之規定 勞動合同續訂徵詢單 致員工 您與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