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到提出辭職,能否要求公司賠償

時間 2022-09-21 13:05:09

1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報告且在崗30天。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上明確: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辦理。

如勞動者沒有提前三十天解除勞動合同的,導致的後果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未成就,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解除手續。如離職前未在崗,用人單位仍可依據企業規章制度及勞動法規定,以你連續曠工為由,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應保留曾經書面提交辭職報告的證據。

一旦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就要以證據來支撐你的主張。因此,建議員工以特快專遞或**信的方式遞交辭職報告,並在專遞或**信上寫明檔名稱,在特快專遞或**信的提示欄目上寫上法定解除勞動關係的理由,比如拖欠工資、剋扣加班費、沒有繳納社保等。  考慮自己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向單位支付違約金及金額。

勞動者不論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提前解除合同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包括下列損失: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而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樓:邊磊律師

理論上,用人單位涉嫌違法違規,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的乙個月內給員工購買社保,員工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索要經濟補償金。

合同期內公司要求調換部門,合同期內公司要求調換部門

一般合同不會規定具體的工作地點。只要是同乙個大城區,一般應該視為沒有變更勞動地點。關鍵是要看你的工作地點的約定,比如說北京市,當然包含房山 通州等地區。安排部門應該是內部工作調整。按你的說法 工作內容和工資都不變 當然是公司有權安排的,只要通知到了你,就行了,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你的情況,估計辭職很...

我在一家小公司任職,合同期還未滿想提出辭職,但公司拖欠我20的提成,我能要回來嗎

可以要。拖欠工資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公司也受到相應的處罰。也可撥打 12333舉報,也可以到當地工會尋求幫助 12351 如果你不想幹下去,可以以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提出辭職並索取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本人工資。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

公司不允許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合法嗎?如果不合法,是違反了什麼法律哪一條規定

為了保留證據 最好提前30用快遞把離職報告寄給你的直接領導 只要他一簽收就賴不掉了 你自己把快遞單號收著 職工任何時候均可以辭職,但需提前30日通知單位。縱橫法律網 山東同濟律師事務所 曲延興律師 提前30天辭職就可以了 辭職後再給他幹30天,30天以後不管他有沒有招到人 同不同意都沒關係 天傑地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