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你好,開發商沒有義務通知業主,車位已經開始銷售了,但是開發商為了能夠儘快把車位賣出去,通常會在小區裡面做明顯的廣告通知業主,如果你想購買車位的話,應該隨時關注一下小區的公告欄,裡面都會有詳細的資訊,或者直接聯絡開發商,詢問車位銷售的情況。
2樓:丟三丟四也不丟你
法律分析:不可以。小區內的車位、車庫建設的成本是納入到住宅小區的建設成本中的,並由全體業主分擔,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共有。
按照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將所收費用納入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用中,由全體業主共同受益。小區車位,只有在滿足業主所需車位後且有剩餘時,開發商才可以允許業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區的車位。但開發商不能通過**等方式轉移車位所有權,只可以通過出租方式給業主之外的人。
開發商將車位出租給業主之外的人時,不得影響小區正常的物業管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3樓:博主狩坊
一般談不上義務。
而是一定會積極的通知。
因為不管使用權還是產權。
賣出去才是錢,才可以回款啊。
地產產權車位+需要業主同意嗎
4樓:
地產產權車位+需要業主同意嗎。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業主需要同意。依敏搜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橋碼三十一條規定,地產產權車位是一種不動產,不能夠設定在公共場所,必須要在漏液業主所有的私人地產上,所以,需要業主的同意。<>
延伸補充:業主擁有的地產產權車位,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逗段》的保山御譽護,違反物權法的規定,有一般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或者民事賠拆鬥償的責任。<>
親,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嗎?您也可以詳細說說您的情況哦,我好為您解答哦。<>
地產產權車位+需要業主同意嗎
5樓:
摘要。您好,很榮幸為您服務!地產產權車位需要業主同意。
地產產權車位+需要業主同意嗎。
您好,很榮幸為您服務!地產產權車位需要業主同意。
法律分析小區劃餘鏈定的車位不足以滿足小區所有業主需要,但是造成車搜毀陵位不足現狀的成因並不在於已購世戚買車位的業主,因此不能將產生的不利影響轉嫁給該部分小區業主。業主大會以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通過決議,共同決定小區共有部分的事項,這是法律賦予業主大會一定的自主管理權,其行使權利的形式合法。不過,業委會作出的限制已有產權車位業主不得參與抽籤的提議,侵害了別人的合法權益,法院判決予以撤銷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第九條乙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乙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裝置、建築物規模、社群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條同乙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唯瞎戚事處、神昌鄉鎮人民**的指導指陵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但是,只有乙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你好,開發商有權**車位嗎
6樓:包白竹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
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開發商送的車位只有使用權?
7樓:律漸
法律分析:小區財產包括專屬業主所有的財產、小區業主共有財產及由業主和開發商約定歸屬權財產。專屬業主財產是指業主購買的建築物、經營性用房等;業主共有財產包括建築區內道路、綠地及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還包括佔用公共場所建的車庫等。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四條 ***建設行政主襲臘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經營禪禪鍵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負責土地管理工賀巧作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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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律網 1 未取得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竣工驗收備案表 的 2 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3 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4 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5 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