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到底屬於勞動合同終止還是勞動合同解除啊?
1樓:
應當視您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而定。
根據勞動部勞部發[1995] 309號檔案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兩種情況:一是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這主要是針對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言的;二是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也告終止,
2樓:瀟0瀟
如果用人單位跟你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三年期滿後,不跟你續簽,屬於勞動合同終止。在沒有滿三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將你解僱,屬於勞動合同解除。根據你的材料,是屬於勞動合同解除,而且是違法解除,你的工齡很長,建議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經濟補償金。
3樓:網友
應是勞動合同解除 終止是勞動合同自然到期 你還沒有到期是屬於勞動合同的解除。
解除勞動協議合同與終止勞動有什麼區別嗎?
4樓:覃程
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到終止日期前勞動者或用工單位單方或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空喚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等條件具備一條,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行為。
通俗講,排除個別原因(死亡、破產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訂就是終止,沒到期有人提出不幹就是解除。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桐敏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鬥輪凱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區別是什麼呢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終止勞動合同是企業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的終結。勞動合同的解除,是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卜衡具體而言,勞動合同解除戚弊閉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式不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高裂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務派遣合同終止與勞動合同終止的區別
1 勞務派遣合同終止由用人單位提出,還是要由勞動 公司提出?用人單位可以直接向勞動者提出合同終止嗎?或合同到期後,由用人單位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既可終止勞務派遣合同?回 勞務派遣合同是受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實際勞動關係雙方已經很明顯了,勞務派遣合同的終止應由此雙方的一方或雙方提...
勞動合同終止又沒簽勞務合同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那麼,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有經濟補償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
我的勞動合同上說,合同終止時間是2025年
1全部沒有你這麼一說,連續續簽2次以上,或者連續工作十年以上,可以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工 不過事業單位,一般不犯錯誤也不會辭掉員工的 你把 勞動合同法 看一遍,什麼都明白了。勞動合同可以變更,但要按 勞動合同法 第35條規定辦。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只不過如果用人單位不續簽,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