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人至酷則無敵
你完全不用理會他。
轉身就走都沒問題。
前提是 你在他那裡沒有抵押什麼證件 檔案之類的東西。
現在新勞動法規定 試用期內雙方隨意選擇。
況且 你還沒有簽過合同。
理都不用沒他 走就是了。
他不讓你走是限制你人身自由 你問問他敢嗎?
如果你又什麼證件在他那裡 他還有意扣押。
就要麻煩點 找勞動仲裁介入。
不過 怎麼說 都全是你又理。
有理走遍天下。
good luck
2樓:
按照你所說的情況,你可以隨時辭職的,並且企業還要承擔你工作以來雙倍薪金的經濟補償,因為企業沒有按照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在乙個月內與你簽定勞動合同。其他的事情都可以不管,企業違法在先。
3樓:網友
絕對沒有問題的 因為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這在法律上就沒有形成勞動關係 如果你想走沒有人能攔住你 不過一般都會有個交接時間的 你的情形不用擔心 那張**隨便填一下就好了 是人資的人員對離職員工的乙個大體的瞭解 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啊 呵呵 他們還得向上級領導彙報的 祝你早日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
公司提交了轉正申請,沒簽正式員工合同算正式員工嗎
4樓:愛穿拖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此時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3、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時長為勞動合同期限。
擴充套件資料。試用期與實習期的區別:
一、當事人的身份不同。處於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而處於實習期間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學生。
二、 權利義務關係不同。試用期的當事人雙方存在著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學生實習所在的單位對於實習學生,不承擔無過錯責任,不須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三、主體間的關係依據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包括在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關係由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進行規範,如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四、當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試用期間,主要體現用人單位目的,即為了得到滿足需要的人力資源;在實習期間,對於實習學生所在的單位來講,學生的實習活動,和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相同或相似之處,但在目的上有本質的不同,學生實習活動主要體現的是學校與學生的共同目的,為了提高實習學生的自身素質。
5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正式員工把,你已經過了2個月的試用期了。然後也申請了轉正申請,老闆也同意了。那說明你第三個月就是正式員工了。
但是是不是一定要做完這個月才走呢,就要看一下公司安排,至少要做完交接才能走。
沒簽任何合同,但是公司說已經轉正,辭職需要跟正式員工一樣過乙個月嗎?
6樓:聚比鄰
不需要等乙個月。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工作7個月沒有籤勞動合同,這兩點的任意一項,你都可以隨時解除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並且向單位索賠。
7樓:柒玘雅
從法律上來說你不算正式員工,如果對方說你要提前乙個月打招呼,那麼他認為就是正式員工了 但是實際上你並沒有籤合同。所以不必理會 至於他說的保險 那就是扯淡 保險是在合同生效的時候開始交 這都月底了 他說3月已經交了 你3月都不是正式員工。
8樓:渾元綠
關鍵是看你們書面約定的試用期是多長時間,看試用期合同裡的約定。如果過了試用期,雙方都沒有異議繼續合作到現在,但是你又沒有簽訂正式合同,至今3金未交,說明你還不是正式工。你要離職他也無話可說。
也不會等乙個月。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走了。
9樓:網友
沒簽的話就直接辭職好了,因為你至今還不是正式員工。但無勞動補償發的哦。
10樓: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上述規定:1. 工作滿7個月沒簽勞動合同,已經成為正式員工,不存在轉正問題;2.
企業未繳保險,違法在先,你隨時可以走人;3.企業需補交保險、支付雙倍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
簽了轉正申請沒簽合同可以立刻辭職嗎
11樓:情報員
1、你是否已經畢業,如果已經拿到畢業證書正式入職的話,入職超過乙個月公司沒和你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你可以獲得雙倍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鑑於你的情況不要也罷;
2、既然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離職,不必有任何擔心,這一點有勞動法做支援;
3、轉正申請並不等同於勞動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12樓:琦文華
常規下:
1、你已經填寫過了轉正申請也已經通過審批,說明你是正式員工,已經結束了試用期。
2、按相關法律規定,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轉正後需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
但是:1、由於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違法在先,你可以隨時離職。
2、由於公司違法你可以要求公司雙倍工資賠償(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建議:1、一般情況下你上學的話公司不會給提你什麼條件會讓你離職。
2、如果公司不讓你離職,你可以以公司不籤合同侵犯員工利益為由,申請仲裁,要求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雙倍補償。同時你也可以以此為條件與公司談判。
3、離職做好工作交接。
13樓:網友
1、所謂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離職這一條對勞動者來說沒有什麼實際的約束力,單位不能剋扣你勞動所得,也不能以此為藉口拒絕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單位應支付你在職第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3、如果你不想跟單位搞得太僵,還是去協商吧,應籤合同未籤的違法後果是你談判的砝碼。
14樓:韓飛
以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可以書面提出離職,立即走人。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條!
15樓:波碧螺
沒有辦正式的轉正入職手續就是在試用期,試用期只要通知用人單位隨時可以離職。你現在可以拔腿就走就可以了。
16樓:月雪寒冰
沒關係的,我也遇到了和你一樣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訴訟時效為一年,雙倍工資時效性是從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後一年內。實踐中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發工資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的訴訟時效。】
轉正沒簽合同如何離職
17樓:朱群生
法律分析:交了轉正申請,但是還沒簽合同想辭職了,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說是辦入職手續了但是沒簽合同,現要求寫辭職報告
18樓:
摘要。您好,親親<>
辦了入職手續沒簽合同,仍然需要依法辦理離職手續,提出書面申請,做好交接工作,但隨時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說是辦入職手續了但是沒簽合同,現要求寫辭職報告。
您空虧巖鬥御好,親親<>
辦了入職手續沒簽合同,仍然需要依法辦理離職手續,提出書面申請,做好交接工作,但隨時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空培人單位。
第八十隱簡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仿攜敗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備顫的工資。
您好,親親,清楚了嘛[比心]
過了試用期了,可公司沒給辦理轉正手續,也沒給我籤勞動合同,我現在提出離職的話,需要寫書面離職報告嗎
19樓:那妙子
可以要求雙倍的工資。
既然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即使不簽訂合同也存在勞動關係了,關鍵是試用期是多久,你上班是否超過了6個月(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如果你想辭職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
但最好在辭職申請上寫著由於公司不給簽訂勞動合同,對你來說沒有保障以及要求雙倍賠償金的事情。這樣你就不算是自己離職了,是由於公司的過錯致使你辭職,你可以要求賠償金。
20樓:網友
口頭約定試用期是無效的,你如果在試用期前簽了合同,是需要三天前通知解除,雙倍工資只能是在試用期過後的幾天。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無效,視為沒有試用期,從入職那天視為簽訂勞動合同,你只能要求工資,如果什麼都沒簽,那試用期約定就無效,你可以從上班第一天起就要求雙倍工資。
21樓:裝修小太妹
是可以三天就可以走,但不可以賠償工資,可以把基本工資拿了。
交了轉正申請,但是還沒簽合同,想辭職了怎麼辦
22樓:樸杉佼俊雅
員工辭職按照法律規定提前橘殲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即可。
勞動合帶指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蠢伍配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簽約勞動動合同,但是我想辭職,單位扣我工資不給,請問如何解決
1 去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工作8年的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我自動離職會得到什麼補償
你的雙倍的工資是不可能的了,因為,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倍的工資是指,公司和你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而且是在合同還沒有到期的情況之下,公司擅自作主終止了合同的執行,這樣的話,你才有可能得到雙倍的工資賠償。對你的的工資和其他保險一類的,單位必須給你交到你離開公司的那乙個月,如果他們不給你,你可以到勞動...
在公司工作8年未籤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開公司,公司應如何補償
若你是自己要求辭職,可以要求 第一,從參加工作時開始計算雙倍工資,獎金也屬於工資.第二,要求單位向社會保險機構補繳保險.最重要的是要保留好勞動關係證明。保險可以要求補交的,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對你是有利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後,如果沒有簽合同的,應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