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工人因越職而受傷,企業該承擔什麼責任

時間 2025-03-27 13:30:04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在上班期間,在工作場所,受傷無論誰的過錯,這個事故都應該申請工傷認定。按工傷流程進行即可。

2、企業承擔的責任,如果認定為工傷,那麼企業需要支付工人**期間的工資,按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發放,同時需要墊付員工**費及住院期間生活費,在工傷待遇時由公司向社保報銷。

3、如果最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有傷殘等級,那麼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地方法律及傷殘等級計算。

2樓:網友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算工傷的,企業應支付相應的賠償,建議你也可以在 律 伴——法律平臺,核實下律師的意見看看。

因工人違規操作導致受傷公司負責任嗎

4樓:胡文學

一、因工人違規操作導致受傷公司負責任嗎。

1、因工人違規操作導致受傷公司負責任。

是否有違規操作,和認定工傷無關。工傷認定採取的是無過錯原則,即使違規所致,符合工傷認定標準的也屬於工傷。因工作原因受傷的,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的責任。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和虧。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因工人違規操作導致喚運神受傷的賠償依據有哪些。

因工人違規操作導致受傷的賠償依據有: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乙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悄螞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班期間誤傷工人屬於違法嗎?

5樓:周業懇

工激廳廠上班誤傷工友一般不是違法,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用人單位未參保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全部工傷賠償,非履行職務時誤傷工友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一、施工工人受傷怎麼賠償。

施工工人受傷需要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明旦隱、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用人單位未參保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全部工傷賠償。

二、請問工傷是怎麼賠償的?

員工工傷所獲得的工傷賠償金由工傷保險**支付,同時用人單位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工傷保險**支付賠償金的前提是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並且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從工傷保險**中支付相關費用。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保險的,應當自己承擔全部賠償金。

三、公司和他人籤的工傷免責協議是否有效。

公司讓簽訂工傷免責協議無效,屬於違反法律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排除勞動者工傷索賠的權利。勞動者因工負傷的,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全部工傷賠償專案。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因工受傷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6樓:謝鵬輝

法律分析:員工工傷,企業老闆應該承擔全部的**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含肆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談如的,工談侍轎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作期間造成他人受傷誰負責

7樓:鄭禮軍

法律分析隱芹:由用人單位責任。工作中導致別人受傷屬於用人單位的工喊攜乎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別人損害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鄭悉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職工在工作期間受傷單位應該負哪些責任

8樓:安巨集偉安瑩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十四條,第一款:非工作原因當然不能算工傷,比如故意自殘、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以工作無關的,比如打架。

如果你是工作中摔倒可以要求工傷賠償。

9樓:野馬幫何莫

如果是工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上班期間被同事打傷,算不算工傷,員工在上班期間被同事打傷,公司要擔責嗎

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

我在公司上班期間因工傷住院,但是住院費用都是我自己墊付的。公司以工傷理賠為由把發票騙走

可以報警,可以去醫院查閱交款錄影。時間長了,錄影就不一定存在了。 這種情況人多慮了,公司當然要給發票拿走理賠呀,建議你給這些發票影印一份。另外公司說替你墊付醫療費,他們有借條嗎?沒有借條法院不會採信的。建議你安心住院,等待發票報銷。 我工傷進醫院自己是絕對不拿錢出來的 去是公司給的,是工傷你怎麼自己...

上班時間可以拿快遞嗎?跟領導說,關於上班期間不允許員工出外拿快遞的公告怎麼寫的?

上班時間最好不要拿,因為你在上班,時刻要牢記,堅守崗位,幹好本職工作,就是拿也要領導批准才行,不要因小失大,因此丟了工作或者被領導批評,得不償失,自己可以利用工作之餘去拿。看公司管得嚴不嚴,而且計算一下取個快遞需要多久,如果就幾分鐘,那就說出去一下,幾分鐘就回來,一般領導不會管得這麼嚴的 不是很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