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制度現象十分普遍,如何對這一現象進行監管?

時間 2025-03-30 13:35:07

1樓:小宇哥看娛樂

我認為在監督的過程當中,必須要通過員工的手段進行監督,國家必須要搭建乙個渠道讓員工反映問題,只有員工真正的參與進來,才能夠讓社會當中的企業不再出現這樣的情況,法定工作時間的制度是不能夠被改變的,我們國家必須要打擊企業延長法定工作制度的時間的現象。

現如今社會當中的很多企業都存在著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現象,而且很多企業的狀況都是非常明顯的,甚至有更多的企業出現了996的工作制度,這和我們國家的法定工作時間已經出現了,嚴重要的違揹我們國家必須要打擊這樣的行為,才能夠保證員工的利益。

一、必須要建立健全員工舉報渠道。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讓全部的人員都參與進來,社會當中80%的都是打工族,這些打工族在社會當中受到的待遇普遍都不好,因為很多人每天的工作量都是非常大的乙個人的崗位,卻要幹著兩個人的活,這對於996的工作者來說,已經侵犯了他們的權益,如果能夠給予他們渠道去舉報的話,那麼他們肯定會樂意的去做這件事情的。<>

二、員工必須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作為一名員工,在這個社會當中生存必須要顧及自己的利益,因為每乙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的,在社會當中只要利益被侵犯了,就必須要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寫個舉報信,其實也是非常簡單的事情,既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也不會把自己的資訊暴露出去。<>

三、對於違法的企業,必須要進行嚴厲的處罰。只要社會當中發現了那些違法的企業,就必須要進行嚴厲的處罰,因為處罰對於社會普遍的企業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幫助的,因為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那麼就必須要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一定的規範,嚴厲的處罰能夠杜絕的。<>

我們國家在建立相關渠道的過程當中,必須要考慮員工的個人私隱,因為很多的企業對於舉報的員工肯定會產生報復的心理的,那麼在這項舉報的過程當中,不需要員工留下自己的私隱,只需要提供一些證據就可以了,那麼在調查的過程當中,也不需要對員工的行為進行一定的追究,因為員工也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必須要考慮到這一點。

2樓:王志剛剛剛

我覺得應當主要監管一些網際網絡的大公司,因為他們一般都是加班到晚上9點或者半夜12點,儘量監管一下吧。

3樓:幸福小豬豬

可以用是否延長工作時間的制度來考核這個單位是否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的話領導就禁止提拔,而且沒有上公升的空間。

4樓:路非鹿邑

強制要求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規定,對加班嚴重的單位,一經發現予以重罰,以儆效尤。

5樓:辰楠侃

應該給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公司進行相應的處罰,延長法定工作時間會讓上班人更加疲憊,這樣工作效率也非常低。

6樓:電影科幻電影達人

1 從政策上給予指導 2 給省級市級部門壓力 3 公司角度合理安排工作內容 4 不得不加班的給予適當的補貼。

7樓:你到底敢不敢

其實可以由全社會的工作人員進行乙個監管,也可以很好的控制這方面的情況,不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

簡述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規則。

8樓:考試資料網

答案】:對於延長工作時間,我國立法的限制性規定包括以下方面:

1)延長工時的人員範圍限制。勞動法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工和哺乳未滿週歲嬰兒的女工參加加班加點。

2)延長工時的條件。依《勞動法》第41條規定,延長工時應當以「生產經營需要」為條件。

3)延長工時的程式。依《勞動法》第4l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安襪喊排延長工時的,應當事先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應當事先就加班加點的理由、工作量計算和所需職工人數,向工會說明,並徵得工會同意。

4)延長工時的長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工時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過3小時,但每週不得超過36小時。

5)延長工時的補償。它兼有職工利益補償和限制延長工時雙重功能。對此,我國現行立法規定有補休和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兩種形式。

具體補償方式及標準是:①標準工作日之外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正常工時工資山昌的150%。②週休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告唯野付不低於正常工時工資的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正常工時工資的300%。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的加班加點,分別按照不低於本人法定工時計件單價的%支付加班加點工資。這裡,作為計算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有日工資和小時工資兩種。

日工資為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數(實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的為天)所得的工資額;小時工資為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所得的工資額。

哪些情況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

9樓:吳莉

一、哪些情況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國家資財不受損失;為了完成國家緊急任務和必要的生產任務,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加點。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經營需要,在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

***關於嚴格制止企業濫發加班加點工資的通知》中規定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

1)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營業的;

2)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3)由於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等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的;

4)由於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進行搶救的;

5)為了完成國防緊急生產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對於延長工作時間在哪些情況下是合法的?

10樓:李俐

勞動法》對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進行了三方面的規定:

1、一是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法律規定隨意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勞動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2、二是設定了用人單位有條件的延長工作時間。《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三是設定了特殊情況下的,用人單位可以不受限制的延長工作時間條件。《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中也規定了:允許特殊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因此說,勞動法並不是完全禁止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1)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仍然不能間斷的;

2)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任務等情況;

3)為了完成緊急生產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4)由於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等臨時發生事故,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給與恢復的;

5)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財產安全的,可加班加點工作。此外。《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法定工作時間的薪酬,法定乙個月工作時間是多少呢?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按工資的300 計算。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法 第44條規定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的每月工作天數是20.83天。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 365 104 11 12個月 20....

關於法定工作時間的有哪些法律條款

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工時制度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 休息日最低保障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條 法定假日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 元旦 二 春節 ...

因為公司的制度問題,以及工作時間長達小時,節假日達小時。所以我想辭職

你公司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即便你自動離職壓工資也是違法的,何況你已提起辭職,若壓你工資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問題勞動局會給你解決的 無論合同是不是你選擇的2年,你當時簽訂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2年未滿公司不批你辭職符合規定,你若自動離職表示解約,肯定要賠公司乙個月的工資。工作時間太長,你可以拒絕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