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 工作時間,可以約定每天工作12小時嗎?每天工作12小時算違法嗎

時間 2021-09-12 01:15:42

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法的,法定勞動時間是每天8小時,超過8小時的都得按照加班計算,所以沒有什麼公司敢在勞動合同裡約定勞動時間超過8小時的,勞動合同通常不約定每天的工作時間,但是超過8小時的都要按照加班計算,不然職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公司肯定敗訴。

2樓:蒼洱白子

如果是全日制勞動合同,那麼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4小時,不然,公司要支付加班費或者安排輪休。不然,就違反勞動法規定。

3樓:東方尚

勞動合同法是全國我是同意的,沒有10來個小時的規定,每每天每這樣8個小時,超過8個小時就要算加班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定成每天工作12小時,如果你每週工作六天的話,那麼一定是違法的。

5樓:來自萬壽園豔色絕世的清風

每天工作12小時,這個對人會很累的,如果乙個禮拜不超過三天的假,20 12個小時還可以的,如果幹的是輕鬆的活,不用勞動,在辦公室裡還好一點,如果要是天天幹12個小時,人會吃不消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12小時,那員工會不會太累了?有意見啊,因為一般人家都是上八個小時,但是你卻上12小時,我是擔心員工身體受不了,然後就會引起辭職的情況發生,具體的符不符合法律規定?我這個不太了解,但我覺得這個不是很有人性化

7樓:儒德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一般工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特殊情況可以每日延長1-3小時,但是延長工作時間必須經過與工會、勞動者協商。

8樓:峰兄話人力

不可以,建議不要在勞動合同文字中約定。

如有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可以其他形式呈現。

祝愉快!

9樓:向天再借一把刀

這種做法肯定是違法的,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你只要保證員工無法採集證據,基本上查不到的。在正式勞動合同之後,可以新增乙個補充條款。每天制定好簽到計畫,只在公司只能籤8個小時,8個小時之外的工作不要求大家簽到就可以了。

在實際執行過程當中,防止員工利用手機等先進裝置對你們進行,然後採集證據。只要工資給的夠高,或者說進行嚴嚴重的把控,就可以讓員工超過12小時工作,為公司產生大量的經濟效益。

10樓:錦羿航成

每天工作12小時是違法的,不可以約定。

勞動法規定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2小時。

每天工作8小時,超過了就屬於加班。

如果每天工作12小時,就算刨除雙休日,每個月加班也要超過80小時。

所以這是無效合同,如果簽訂的話需要自己留乙份。

留下來的乙份合同就是證據,勞動局舉報,法院起訴。

11樓:直流變頻

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工作時間,應該是8小時,不可以約定人12小時的,每天工作12小時算違法的。

12樓:索祖

這樣應該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經營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週至少注意一天!

再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如需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13樓:橘子不如橙子

這樣約定違反勞動法。

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4樓:柳雍

我工作12沒有拿到,12小時的工資

15樓:紅蜻蜓

在外打工多年,沒有乙個籤勞動合同的

16樓:街角小白

這個合同工作12個小時算違法

17樓:

不可以,算違法約定,無效的

沒簽勞動合同,但存勞動關係,在工作時間發生事故怎麼辦

不好意思 第一,沒合同,不管 第二,自己違章駕駛,自己負責 第三,負擔了醫藥費,說明他們還算負責 怪自己就算是籤了合同,你也不能拿他怎麼辦吧又不是因公負傷,是自己喝了酒惹出的事 自己找勞動仲裁吧 也許能撈點賠償 沒合同!難呀!私了!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再不行只能請求仲裁了!不過仲裁部分都是光要錢,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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