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看娛樂的小哥們
這個說法是不對的。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自動離職是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終止勞動關係企業就有義務為你開具離職證明,所以勞動局說公司有權不給開離職證明的說法是錯誤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離職證明是因為下一家單位需要嗎?如果該單位不肯開,可以讓你下一家單位查下你前一家單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啊。不就可以證明你已經離職了呀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說公司有權不給開離職證明,因為我是自動離職,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公司還是要開離職證明給你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離職原因是什麼,單位都應該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
公司因為我自動離職不給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6樓:楊子電影
單位應當向你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建議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依***。而且公司可能涉嫌違法,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勞動者辭職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單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有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者自離的,沒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可以不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開具離職證明、結清工資等),不算違反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的分攤的培訓費用”;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保密義務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7樓:荷花泥鰍
(律師呼叫中心邀請杭州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劉律師:要求單位開具退工證明。協商不成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於律師:要補辦離職手續,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相關知識——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要承擔法律風險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應該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離職證明中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資訊的證明書。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為了避免用工風險,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時要求勞動者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這樣,勞動者才能獲得和新單位簽約的機會。因此,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法定理由或者約定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索賠的途徑有三個:
一為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二是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協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三是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8樓:謝炳城
勞動者辭職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單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有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者自離的,沒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可以不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開具離職證明、結清工資等),不算違反勞動法。
勞動者回用人單位去,按用人單位的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退還工卡工衣、交接工作等),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然就會給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不開具的,勞動者可以身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用人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公司要辭退我,公司不開離職證明。我想去仲裁要是說我自動離職怎麼辦?該怎麼破? 20
9樓:逍遙
如果是違法辭退,可以要求支付二倍於經濟補償的賠償,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0樓:杜辰楓
如果你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不然公司有權利開除每一個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安啦,只要單位沒有你書面的離職申請,就不會認為你主動離職。你注意不要自己不去上班,不然單位可以以你曠工為由解僱你。
去勞動局告不給工資,證據只有老闆錄音說的不會給我發工資,不管告誰都不給。這個證據可不可以
土流集團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一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 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
拖欠工資不給,勞動局也說他們管不了,去法院也沒錢怎麼辦
拖欠工資又沒錢又沒權你也不要動法律了現在的法律制度不是為跟本辦不成 麥積財稅 1 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 42 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
公司報工傷勞動局說已經過期了,請問作為受傷員工可以報工傷嗎?具體需要什麼材料呢。高分求答案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公司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工傷,公司在30日內不申報的,受傷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報。你從受傷之日算起到現在如果沒有超過1年,就可以直接到勞動部門申報。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由勞動部門提供,你按照要求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