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曠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勞動者需要付違約金嗎

時間 2022-04-07 16:05:10

1樓:找法網

曠工被辭退沒有違約金,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明確只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種違約金:

(一)用人單位出資讓勞動者去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但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支出的培訓費用,且按約定期限逐年遞減.

(二)關於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的保密協議,可以約定競業期違約金,約定勞動者在離職後一段時間不得到同類的公司就職.但最多不得超過兩個月,離職後原用人單位需按月向勞動者支付不能到同類單位任職的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不算違約.

如果我連續曠工,公司解除我的勞動合同還能向我要違約金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開除你是不會要違約金的 你主動辭職就要違約金 。我以前公司(美資企業)就是那樣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

不能,可以和他打官西

曠工3天算自動離職還是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用交違約金嗎?

6樓:上海方燕律師

一般情況下,曠工的處理方式,應當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

“曠工”屬於員工違紀行為,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對員工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在此情況下,公司無需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相反,因員工曠工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向員工索賠。

7樓:韓飛律師

曠工3天算自動離職,勞動者是不用交違約金的。

勞動者曠工三天,用人單位可以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勞動者辭退,並且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但是需要支付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期間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找法網

曠工被辭退沒有違約金,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付違約金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了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用人單位無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和保密協議約定,可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而涉及勞動者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只有違反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約定的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可以在培訓協議或者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不高於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費用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其中,按照第三十六條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雙方約定了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的,以及按照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支付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的,不僅要支付違約金,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還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 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樓:法源厚德

針對你的提問,本律師做如下回答:(以下回答僅就法律角度做客觀分析)

1)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所以只要你不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你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就看你和用人單位之間有沒有服務期的約定或競業限制條款協議的約定了。如果沒有,那麼你們合同中約定的部分也是無效的。

檔案是在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定期限內,其必須給你辦轉交的。

11樓:春風不拂面

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明確,除以上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或者以賠償金、違約賠償金、違約責任金等其他名義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

這個條款是不合法的,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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