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小區現在停車場是臨時停車場,但我的車被盜了我該怎麼辦,物業有責任嗎

時間 2021-05-06 01:11:34

1樓:醉花煙雨

即使免費停車,物業如果其在管理上有過錯的話,也是有責任的

無償保管與有償保管,其區別是:在有償的情況下,無論保管人是故意還是過失,保管人都應對保管物的毀損、滅失負責;在無償的情況下,保管人對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後果負責,輕微過失不負責。因此可以看出,停車場免費,免除不了其看管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責任,可以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物管條例》,物管如有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法》對免費保管也是類似規定。

我的電動車在小區被盜,物業有責任嗎

4樓:萌萌再羨羽

業主停小區裡的電動車被盜,物業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5樓:容霜柳會

物業公司是要負責任的,但不是全部責任,你如果要求物管賠你一輛車,那是不可能的,人家物管又不是你家的保鏢。還有你的車子是不是停放在規定的地方?一般物管公司會在專門停車的地方安裝監控,可以掉出來看。

你本來就記住了偷車人的車牌,你通知物管後,就報警。總之,物管有責任不是全責。

6樓:偶浚後雪晴

當然有責任,那不然我們物業費不是白交的。我小區有個業主八千多的電單車被盜了,物業不管,這個業主直接不交物業費。他說每年的物業費抵我電單車的錢,什麼時候抵完什麼時候交物業費。

7樓:www2017在路上

沒交停車費的車沒了跟物業就沒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要分以下幾步來看

1.物業是否承諾進行看管

2.您是否繳費

3.您是否鎖車

4.這種情況一般報警處理,在未明確案情時無法確定物業責任這種事協商處理為主,您要去認為物業有責任的話,首先要有證據物業沒有履行安防責任

我交個物業管理費 ~~ 車在 小區被偷 物業有責任嗎?

9樓:

繳納物業費,其車輛被盜物業是由安防不利的責任,但是沒有賠償盜竊損失的責任,盜竊損失由犯罪人來進行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10樓:

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或受損後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關鍵要取決於雙方的合同約定。

若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了物業管理公司對車輛的保管責任,同時業主交納了停車費,並辦理了相關的車輛出入庫手續,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即包括了車輛保管的內容。

根據《合同法》第374條的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車輛丟失的責任要取決於《物業服務合同》是否對車輛的保管進行了約定,如果約定車輛保管義務並交納車輛管理費,物業公司要承擔相應責任,相反沒有約定車輛保管內容,也沒有交納車輛管理費的,物業公司則可以在物業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責任。

1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第一,要看物業公司在被盜事件中盡沒盡安全防範義務。物業公司承擔的安全防範義務是有限的,僅指一般意義上的防範。如設定門崗、門禁、外來人員或車輛登記、日常巡邏、監控維護等。

物業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幾點,比如各崗位都有正常工作記錄等,那就是盡到了安全防範義務。或雖然有一項或幾項沒做到,但與業主被盜沒有關係,也算盡到安全防範義務。此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無責任。

如果是由於物業不履行義務導致業主被盜,比如攝象頭損壞長時間未修(注意是長時間)、門崗登記制度不利、巡邏不利之類的事情,導致業主被盜,物業需承擔一定的責任(目前已有相關判例)。

第二,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承擔業主被盜的安全防範責任的話,那麼由物業承擔。

擴充套件資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2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費用裡是不含停車費用的,這點可以明確告訴你!

現在的問題就出在,你交停車費了嗎?還有就是你們的停車費是車輛保管費,還是佔道停車費?這點必須明確!!!是有實力可以查證的,要不即便打官司也難以勝訴!

舉例說明:你在大街上停車收費,車丟了人家是沒有責任的,因為你交的是佔道停車費,不是保管費,所以人家沒有看管的義務!

在舉個事例:有這樣一件事同時發生在2個地方,結果卻截然不同.

1.事情發生在北京乙個小區,當時業主進入小區並且也交納了停車費用,可惜車在小區內丟失依然沒有或賠,原因就在這裡.小區物業籤有停車合同,合同明確表明收取的是小區佔道停車費用,取之於住戶用之與住戶,所以官司敗訴,沒有獲得一分錢賠償.

2,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上海.物業也和業主簽定了停車合同,可惜內容不明確,並且收取的是停車費用,所以理應有看管責任,但物業公司的律師說明物業收取的是微利的停車費用,和原價不成正比例所以不能原價賠償,最後法院採納了意見,判物業敗訴,賠償業主原車50%的費用,這官司以業主勝出,最終獲得賠償.

以上2個事例說明什麼:就是說明費用是怎麼收取的,有沒有明確的停車合同,才能判定最後的結果!此答案緊供參考!!!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很難協商,通常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我提供對方打官司時的理由給你參考:由於你交的是物業管理費,而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履行了物業的維護,清理等工作責任,汽車存放保管如果沒有寫在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合同裡面,就不屬於物業管理的責任,當然如果你是交保管費進行停放,那就是物業管理的責任,而如果是在沒有繳納任何費用,也沒有任何約定的情況下停放在小區的空地,物業管理之能承擔部分責任,而且要進行責任分配,能不能把一半責任分給物業管理公司也成問題,以上是我暫時想到的部分情況,僅供參考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封閉的小區物業有一半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有啊,你交了停車費的吧?交了找他賠

小區內「亂停車」沒有執法權 到底誰管?

16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由物業進行管理。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7樓:刺客侃社會

事實上現在絕大部分的小區都已經實現了人車分流,所謂的人車分流就是指在小區裡面絕對不允許有汽車的出現,所有的汽車在進入小區之後,必須要進入到地下停車場。我覺得人車分流其實是乙個非常不錯的制度,這樣一來小區裡面就沒有亂停車的現象了,而且整個小區的安全效能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提公升。當然人車分流最大的乙個缺點,就是要求我們每個業主都要有自己的停車位,如果沒錢買,那就必須要去租乙個停車位才行。

18樓:望雲霞

摘要:近日,家住上海春城的朋友訴說了讓他「啞巴吃黃連」的事:工作日一早開車趕著上班,在小區裡才走了十幾公尺,就撞上了別人的車。

朋友固然要為車速過快負責,但胡亂停在小區幹道上的兩輛車也不能說沒有關係,不但將一側的輪胎踩上了幹道旁的綠化帶,而且不為其他車輛通行考慮,兩車之間僅容小轎車勉強通過,稍不注意就要碰擦上。近日,家住上海春城的朋友訴說了讓他「啞巴吃黃連」的事:工作日一早開車趕著上班,在小區裡才走了十幾公尺,就撞上了別人的車。

朋友固然要為車速過快負責,但胡亂停在小區幹道上的兩輛車也不能說沒有關係,不但將一側的輪胎踩上了幹道旁的綠化帶,而且不為其他車輛通行考慮,兩車之間僅容小轎車勉強通過,稍不注意就要碰擦上。朋友請來交警,然而得到的答覆是只管小區外的馬路,對小區內的「亂停車」沒有執法權;想詢問物業為何不勸阻外來車輛亂停放,對方負責人不見了人影。見此情況,亂停車的車主「理直氣壯」地要求賠償車損,讓人有苦說不出。

「交警沒有法律依據,管不了」、「物業下不了重手,管了也沒用」。顯然,像這樣小區道路亂停車卻無解的問題並非個案,讓不少業主怨聲載道,日積月累容易引發矛盾,導致諸如業主私自拖走外來車輛甚至刺破輪胎、敲碎車窗等過激行為的發生,使業主和外來車主兩敗俱傷。難道真的就管不了嗎?

筆者以為不然。首先,儘管道路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賦予警察在小區外道路上的職責,不涉及小區內道路,但並不能就此機械地推定小區道路不歸交警管,況且目前沒有任何一部與「路」有關的法律、法規禁止警察進入小區,為小區道路交通問題執法。進一步講,雖然尚無現成的交通法律依據供交警裁判小區亂停車問題,但參考運用其他法律、法規,同樣可以對症下藥。

比如消防法和本市消防條例中都提到警察有權維護小區的消防安全,個人如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都要責令改正或處罰,而部分小區亂停放的車輛已經阻擋了消防通道,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按理也在管轄範圍。日前,泉州等外省市就出台了相關意見加強物業管理工作,提出開放式小區亂停放車輛,或影響消防通道和住戶正常通行的,交警可依法處罰,情節嚴重者還將追究刑事責任。當然,社會管理問題十分複雜,一味用剛性的監管手段未必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外來車輛並非從天而降,小區亂停車是物業公司管理存在漏洞,如果因為消防通道阻塞造成了不安全後果,行政執法部門固然涉嫌不作為,物業公司、保安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停車亂象,除了交警的剛性執法,更需要物業公司的柔性監督與協調,也需要業主的理性自治。試想如果在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保安就給予勸阻,或者在臨時停放車輛影響小區通行前及時疏導,就可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此外,物業、業委會也可與房地、規劃等部門合力搞一些調研,設計不同的停車方案,包括新建地落車庫、地面立體式停車位等,或者建議交通管理部門在夜間開闢一些非主要交通幹道的馬路作為臨時停車位,從根本上解決停車難的問題,而不要等到矛盾暴露出後才想臨陣磨槍。·盤點「你不知道的事」·潘石屹麻煩不斷·武林壹號囤地收暴利·北辰:最被地王拖累

我的汽車停在小區的停車位,前幾天早上準備開車出去時突然從樓上

鋁都才子 可以一同起訴樓上業主,要求承擔連帶責任。車停在所居住小區固定停車位被樓上脫落瓷磚砸壞 小權逗 就算你這次物業賠你了,那你保證會沒有以後嗎,車停在外面始終是不安全的。我建議你去看看了解下,成都巢野智慧型遙控車庫,它是根據乙個露天停車所遇見的問題而定做的。能防火,防刮蹭,夏天能降低車內的溫度。...

我住的小區,獨立的樓房,但是靠馬路,危害大嗎

板黛娥 臨街一般主要怕嗓音和汙染。調查發現,居住樓層在二樓以下 距離大馬路50米以內 每週在馬路上行走超過4小時,更容易出現鉛中毒。汽車尾氣是導致馬路鉛汙染的最重要原因,都市馬路旁的鉛塵汙染漂浮在距地0.8 1米左右。汽車尾氣成分非常複雜,有一百種以上,其主要汙染物。包括 一氧化碳 co 氮氧化物 ...

我是在小區住的業主,我們的自來水水表在樓下安裝的,每層使用者的自來水單獨一根管道,管道在每家的屋裡經

方初柳 第一,如經鑑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 第10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