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仇霞英
你好!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兩次續簽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在是否與員工續簽的問題上,企業是沒有選擇權的(上海等地的地方性仲裁意見中,企業可以在兩次合同到期時仍有相應的選擇權,但這種口徑僅僅在上海地區適用)。
你們公司與該員工續簽2次,每次1年,就是她在你們單位已經工作2年。這種情況下再續簽的話,該員工具有的權利是:籤固定期限的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在員工對無固定期限不了解的情況下,為了規避以後的法律風險(如她不知情,以重大誤解變更合同,將固定的變為無期限),建議公司最好還是講一講關於你們之間再簽合同的一些相關事項。
至於公司是否需要主動提出繼續籤的問題。其實這個決定權你們都有,沒有誰主動誰被動。比如,員工提出簽了,公司同意,那麼按員工選擇合同期限的型別區籤就行了。
公司提出也是一樣,都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
針對你公司的兩種情況,建議是由員工提出來,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合同,那再好不過。如果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你們不願意的,也可以,但是要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給員工。
希望回答能幫助到你!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之14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沒有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所有你可以徵求她的意見,是否要簽字;當然是公司主動提出。
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簽訂
這樣續簽的合同無效且公司存在違法行為,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即便你籤了,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勞動糾紛仲裁時還是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哪些利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員工有什麼好處
華律網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首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按 勞動合同法 規定,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一 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二 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