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案的時候沒有證據可以死不承認嗎

時間 2021-06-28 12:07:33

1樓:654鄉

沒有直接證據死不承認,警察是可以全部採用間接證據定罪的,但必須符合以下規則:

1、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2、證據之間互相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或無法解釋的疑問;

3、全案證據已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4、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5、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如果控方提出的系列間接證據不能符合以上要求,具體來說,如果在時間、地點、人物、事情、事物、原因、經過七個要素上,不能形成證據鏈條話,運用間接證據規則證明失敗,就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

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必須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且運用間接證據定案的過程比較複雜,因此必須遵循《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原則。

綜上所述,因為某些原因,在一些案件中公安機關沒有提取到直接證據。面對犯罪嫌疑人沒有直接證據死不認賬的態度,公安機關可以收集更多的間接證據,使之組成完整的證據鏈。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間接證據符合一定條件後,法院也可以拿來做定案的證據。

所以犯罪嫌疑人仗著沒有直接證據下死不承認犯罪事實是沒有用的,也是徒勞無益的。

運用間接證據定案具體有以下幾點原則:

1、間接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式收集各種證據。自偵案件的所有間接證據亦不例外,也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方法收集,達到本身確實的程度。

如果採取刑訊逼供、威脅、利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導致間接證據本身不確實,據此得出的關於案件事實的結論就不可能符合案件的客觀真實。

2、間接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存在客觀聯絡。間接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聯絡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些間接證據的事實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實發生的原因或者是它的結果,有些間接證據的事實則是案件事實的條件;其他如證明某個證據的真偽或者排除其他可能性的證據等,也都與案件事實存在客觀聯絡。

3、間接證據必須形成乙個完整的證明體系,構成鎖鏈。客觀地說,乙個間接證據只能證明案件事實的某個片段,只有將所有能夠證明每個片段的間接證據收集起來,從中找出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絡,形成乙個完整的證明體系,構成一條鎖鏈,使每個間接證據都成為其中的乙個環節,環環相扣,使每個環節都不脫落,才能據以查明全部案件事實。

4、間接證據之間以及它們與案件事實之間必須協調一致,沒有矛盾。在辦案過程中,偵查人員必須做到間接證據相互之間沒有矛盾,間接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也沒有矛盾。如果發現矛盾,必須繼續收集證據,深入調查研究,合理排除矛盾。

否則,就不能勉強定案。

5、間接證據所形成的證明體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結論必須是唯一的。間接證據的證明體系不僅要表明這一結論是有根據的,而且要表明其他任何結論都是不可能的。只有這樣,它才能具有不可動搖的證明力,從而雄辯地證明案件事實。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去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都是要提交一定證據的,找公安機關報案,你至少要證明有這件案子發生,去法院證據你就要更多了,不然即使立案了,你打官司要獲勝也是很難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樓:

可以阿,不過看你的心理素質怎麼樣了?條子有的是時間陪你玩,幾個人沒日沒夜的審…至於審的方法…哼,***,進了那地方,他們要真做,有些事情就由不得你了,不管你曾經多麼牛b,多麼老大,因為他們比壞人更壞,雖然看上去是好人,你沒看見那些混的出來了,不都老實多了嗎?

4樓:星座都有的那點心事

這個關鍵就看你心裡是怎麼想的了,如果沒有做的事情怎麼你都不會承認,否則就是冤假錯案。

5樓:流星無名正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沒有被告人口供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可以認定有罪並處以刑法!只要你有犯罪警察都檢察得出來,都會有證據。千萬不能犯法!

公安局有的是辦法,就算他不用刑訊逼供也察得一清二楚!沒有人不會招供的不要被人騙!

6樓:博愛傑杰

如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就會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7樓:姚俊青北京律師

可以呀,沒義務證明自己有罪

8樓:凍雨強

可以的,法律講究證據

9樓:

沒有做過,就是沒有做過。難道每日每夜的審就捏造事實是非顛倒。說乙個人有罪。

警察在審問犯人時,如果犯人死活不承認或不說真話,警察該怎麼辦

10樓:

警察在審問犯人時,犯人死活不承認或不說真話,**可以尋找口供以外的證據來證明犯人的犯罪事實,從而定罪。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11樓:八哥說科技

犯罪嫌疑人供述只是證據的一種,應該積極依法收集其它的相關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等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

根據公安部令第35號《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的規定:

第五十條 證據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特殊情況外,可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12樓:我說在座的都是

呵呵**有專門搞審訊的,經驗豐富

注意不是拷問,而主要是心理交鋒和一些非暴力手段——如不讓睡覺

最終拿到口供

13樓:乙個小小鳥

這種事有的,記得有乙個殺人案子,零口供判決重刑。現在提倡不輕信口供。當犯人堅持不招供時,就要考驗刑偵取證能力了。

西方國家有很大一部分案件是零口供,由於找到確鑿可信的證據,形成可靠的證據鏈,一樣能使罪犯受到懲罰。

14樓:助聽器商河店

警察叔叔會有很多辦法的!

15樓:緯樺

心平氣和的跟他說.要坐牢的!不怕國家會養你的哦(⊙o⊙)哦!你就等著享受吧你!

16樓:酒後十茶餘

楊乃武,小白菜,,不招不由你

17樓:親骨灰

有人證物證就行,不影響結果的。不過監獄裡有的是手段,比如讓你不睡覺,大燈照著你,誰受得了

18樓:小只塊

如果嫌疑比較大或者破案有壓力的話,一般都是屈打成招

派出所沒有證據可以抓人嗎?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如果帶到派出所最多要多久才能放人?

19樓:華律網

抓人是民間通俗的說法,在法律層面上,應該分為涉嫌治安違法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涉嫌治安違法案件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為維護社會秩序,人民警察對有違法嫌疑的人員,經表明執法身份後,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對當場盤問、檢查後,不能排除其違法嫌疑,依法可以適用繼續盤問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公安派出所負責人批准,對其繼續盤問。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需要拘傳的,應當填寫呈請拘傳報告書,並附有關材料,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第七十六條規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傳期限屆滿,未作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拘傳。

從上述規定來看,派出所沒有證據時可以對涉嫌違法或犯罪的嫌疑人進行盤問或拘傳,但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時間。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四條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需要拘傳的,應當填寫呈請拘傳報告書,並附有關材料,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20樓:希望社會的故事

如果是治安傳喚,不超過8小時;如果是刑事傳喚,不超過12小時;拘留期間詢問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1樓:匿名使用者

24小時,經局領導批准最長不超過48個小時。

我被人打了,報警了但是對方死不承認,我也沒什麼證據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後**會立案偵查取證,你也可以自己收集證據。分析如下:

1、盡量收集證據,如周圍是否有其他人看見,是否他車行進的路上有監控,現場是否能取得他殘留的痕跡,包括車輪印記等,都不行你還可以單獨和他談話,錄音取證。

2、被打報警對方不承認,如構成輕傷以上,公安局立案偵查會依法取證的。

3、《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23樓:戚廣利

被打報警對方不承認,如構成輕傷以上,公安局立案偵查會依法取證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24樓:匿名使用者

盡量收集證據,如周圍是否有其他人看見,是否他車行進的路上有監控,現場是否能取得他殘留的痕跡,包括車輪印記等,都不行你還可以單獨和他談話,錄音取證。

警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抓人,警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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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能隨便抓人嗎

皇怡時宵 首先你說的話畢竟只是你的一面之詞,不能完全信任。你都能上網說出這麼多問題,就說明根本不像你說的那樣 我不懂得,那是第一次去那種地方 至少你不是不懂。第二,我去派出所看朋友,問他為什麼抓人?他們說正在核實.態度非常惡略 態度惡劣是怎麼個惡劣法呢?這個沒法直接證明,如果你當時態度不好,我想那些...

派出所沒有證據可以抓人嗎?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如果帶到派出所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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