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惡毒白
1要說明的一點是,共有住房因為產權屬於產權單位或者房管局,所以不適用繼承
2原租賃人去世,由他的子女繼續承租是變更承租人的問題.因為變更要到產權單位或者房產部門去變更,所以具體的情況應該諮詢當地的產權單位或者房產部門,不能直接套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因為規定必然是地方性的
3如果產權單位認可,可以直接變更為你父母繼續承租,如果單位要求你們做公證,那就要所有繼承人範圍的人到公證處做個協議(這裡和私有財產的繼承不同),協議出由誰繼續承租.如果協議不成,通過訴訟解決的時候,那在只能參照相關法規及實際狀況
4公房變更怎麼去辦理,還是要看產權單位或者房產部門的意見,因為房子是人家的,人家怎麼認可咱們只能怎麼辦理.但通常都是第2條答案中的辦法.
5如果涉及訴訟,我認為你姑姑是沒有權利的.但如果通過協議的方式,那還是要他簽字我認為,當然具體還是看產權方怎麼要求了.你結婚對你父親繼續承租沒有影響.
房產繼承糾紛,房產繼承糾紛
我是忘憂野草 首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產權以登記為準。原來買的房子如果都沒有辦理過戶那麼誰買的就是誰的。經過公證並過戶的房子產權就屬於你哥哥 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也同意 老人沒有訂立遺囑,那麼老人的遺產就按法定繼承處理。一半屬於你母親 如果母親健在的話。如果母親已故那就全部按法定繼承處理 另外一...
婚姻繼承糾紛,婚姻繼承糾紛裁判規則有哪些
蔚紹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是這樣規定的 在1994年2月1日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施行以前,如果沒有結婚證,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可按事實婚姻處理,那麼,在一方死後另一方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在1994年2月1日以後,只有補辦了結婚證,在一方死亡時,另一方才有繼承權 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男女雙方...
房屋繼承糾紛,房產繼承糾紛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屬於兒子和老人共同共有。兩位老人名下部分沒有遺囑,要五個子女共同繼承。唉,莫要寫得這麼不清楚啦.產權證和土地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若是寫著老人的,若其它兒女具有繼續權 若寫著某個兒子,即為兒子的財產,其它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看證上是誰就是誰了,沒有這麼複雜的法律關係.您好,你敘述的案情非常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