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週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國家、社會和公民對孤兒的救助有多種方式,如對孤兒上學進行資助,助養孤兒、收養孤兒和向社會福利機構捐贈款物等。
辭源上的“孤兒”:
從辭源學上看,“孤”似乎一開始就是與身份相聯絡的,《說文》:“孤,無父也。”《孟子?
梁惠王下》:“老而無子曰獨,幼兒無父曰孤。”而《禮記?
深衣》則更具體:“三十以下無父稱孤。”在權威的《現代漢語詞典》中,“幼年喪父或者父母雙亡的”則被稱為“孤兒”。
當然,“孤”在歷史上也還有另外的意思,表示獨一無二,如君主皇帝常常自稱為“孤”;但這是貴為天子的君主的一種身份指稱,與平民百姓的鰥寡孤獨不可同日而語。在民間,“孤”所指稱的就是那種不幸失去父親(後來逐漸演變為失去父母),並且還有一定年齡限制的人。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從“無父為孤”到“無父母為孤”的演變,可能是與女性在家庭乃至社會中的角色轉換有關。
在當下,在一般意義上說,失去父母的人才會被稱為孤兒。
法律意義上的“孤兒”:
(一)法律規範中的“孤兒”,作為民政事業主管部門的民政部,多次對“孤兒”進行了直接定義。比如,2023年4月17日釋出的《關於貫徹執行〈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本條所說的“孤兒”,是指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未滿18週歲的子女且喪失父母(撫養人)者。
這裡的孤兒,很明顯是指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是,三年後,民政部對孤兒的涵義又有了新的界定。民政部為貫徹執行《收養法》,曾於2023年8月11日發文《民政部關於在辦理收養登記中嚴格區分孤兒與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的通知》,規定:
“我國《收養法》中所稱的孤兒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民政部的這種以規範性檔案形式對孤兒內涵的界定,也可以看做是一種行政解釋,應該說,這種行政解釋對孤兒的界定也是非常明確的,即孤兒是指14週歲以下的父母雙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未成年人。
(二)政策意義上的“孤兒”,實際情形可能要比理論上的認識更復雜。
2023年3月29日,在民政部會同其他14個部委聯合出臺的專門針對孤兒生活救助和服務保障的第一個綜合性檔案《關於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第一條指出:“一、高度重視孤兒救助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現有失去父母和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以下簡稱“孤兒”)57.3萬名,他們失去父母,無人撫養,處於生存、發展的困境,是社會福利事業和社會救助工作的重點物件……”從上述表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失去父母和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就是“孤兒”,間接賦予“孤兒”以全新的內涵。
該意見按照《未成年人保**》第二條“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的規定,不僅將“失去父母”的“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稱為孤兒,而且還將父母俱在或者僅父(母)在但“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也納入孤兒的範圍之內了。
(三)行政管理中的“孤兒”。在民政系統的實際管理過程中,有關“孤兒”的涵義也正是按照上述聯合《意見》中的精神來理解並予以執行的。
比如,民政部在《全國孤殘兒童資訊系統使用者使用說明》的第二章“術語解釋”中就專門規定:本系統所稱“孤兒”包括:1.父母雙亡或法院宣告父母死亡的0-18歲兒童;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履行監護照料義務1年以上的0-18歲兒童;3.查詢不到生父母的0-18歲兒童;4.父母雙方未履行監護照料義務1年以上的0-18歲兒童。
由此可見,這裡的“孤兒”已經不再是簡單意義上的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了。在行政管理中,孤兒實際上包括父母雙亡(包括被宣告死亡)的未成年人、父母難以查詢(包括宣告失蹤)的未成年人、未得到父母監護1年以上的未成年人;顯然,這與《收養法》中的“孤兒”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2樓:法幫網
我國《收養法》中所稱的孤兒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故不屬於孤兒。
可以申請低保。
3樓:阿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週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國家、社會和公民對孤兒的救助有多種方式,如對孤兒上學進行資助,助養孤兒、收養孤兒和向社會福利機構捐贈款物等。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算孤兒,母親改嫁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
至於生活困難,可不可以辦低保,這要根據實際情況,有民政部門定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死股兒但是,可以提供貧困證明申請低保,也了可以通過法律像其母親要撫養費
6樓:叔寰
不算,因為母親還在。
如果生活困難可以申請低保,建議起訴他的母親支付撫養費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孤兒啊
父母只要有一方健在,沒有通過法院脫離母子關係,那麼這孩子就不是孤兒。
8樓:法寶律師
失去父母的兒童或者是未成年人。
低保可以諮詢你們所在區的民政局,每個地方的規定都不一樣。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權利過大,這些人主要表現在生活中通過孤立別人達到團結的目的,有的特別喜歡西方文化。
法律上對重婚罪的定義是什麼?
法律上的故意是什麼意思,法律上的惡意是指什麼
濤聲依舊 法律上的故意一般是指刑法中的。刑法理論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給他人造成損害去為之,也即行為人為達成損害目的而去故意事實行為,對損害後果是期望的 間接故意是指明知會給他人造成傷害而仍然為之,對損害後果不期望也不反對,是一種放任損害後果發生的心態。 行為人明...
國家對“海關走私”的定義是什麼,在法律上“走私”是什麼概念?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違反海關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 攜帶 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 國家限制進出境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和其他進口環節代徵稅的貨物 物品進出境,數額較大 情節嚴重的行為。 摯愛慧瑩 走私罪的定義 走私罪是指個人或者單位故意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通過各種...
法律上的推定和預設有什麼區別,法律上的推定和預設有什麼區別
88北山愚公 呵呵理論上推定就是法律推理 即從幾個已知的前提推定一個未知的前提證明大部分已知有時也可以推翻結論的 預設可能是在一種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也具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和刑事也有區別 推定一般是指存在後行為的情況下,根據後行為來推定前行為。預設一般是指只有前行為,但沒有否定的後行為,而視為預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