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施主給倆饅頭把
不要給任何單位說你不懂醫療鑑定,就說你是剛剛發現病情嚴重,因為法律規定自發現或應當發現之日起。一般是**好以後兩到三個月,因為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一年,特別嚴重的,經工傷鑑定委員會鑑定可延長一年,但不得超過兩年。沒出院當然不能做鑑定了 如果你沒有那到工傷認定書,就必須先要求工廠申請工傷,如果工廠不申請,你自己拿到材料到當地勞動部門下屬的工傷科去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為事發當日一個月內!
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與工廠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廠牌、勞動合同等) 2.
上班時間證明(如考勤或排班 3.初診證明(找醫生開)或初診病歷影印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
在場員工證人; 6.工傷認定申請書(社保有) 7.工廠營業執照影印件(找工廠要,工廠不給可以到當地工商局列印,好象得2快錢) 8.
工傷經過概述(自己寫,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從事工種、什麼時間上班、什麼時間出的事故、誰送你去的醫院、是看門診還是住院,住院要寫清楚床號、當天你的上班、下班時間) 以上材料齊了你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等工傷認定書下來後,你憑工傷認定書、傷殘等級堅定申請書2份(社保有)、初診病歷、身份證影印件另外90元左右的鑑定費就可以去做鑑定了。傷殘等級鑑定書下來後,上面會有你此次工傷的醫療終結期、護理等級、傷殘等級。
傷殘鑑定要等傷好了後,2年以內都可以 追問: 我過了2年了
2樓:簡簡單單
1、如果當時有申請工傷認定的,現在仍可以去傷殘鑑定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3樓:
你要先做工傷認定,面那個回答說工傷認定是一個月,那是廠方的,個人應是1年,待認定後再做傷殘等級鑑定,傷殘等級是在你病情穩定後做的,如果你是現在病情穩定,還是可以做的, 未來的蕭律師
記得采納啊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超過兩年還可以去做嗎?
4樓:會昌一中的學生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複議,傷殘鑑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鑑定跟勞動者**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鑑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鑑定等級越有利,得到的賠償越多,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在什麼時候做,但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後一年之內做。
具體法律法規規定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工傷鑑定時間是越早越好,越早更有利於申請工傷賠償,節省申請時間。通常鑑定時效為出險後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工傷鑑定時間與工傷認定時間不同,如需瞭解工傷認定時間規定,具體請看《工傷認定時間規定》。
5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不可以的,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是一年。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超過1年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不予受理。
6樓:樑華成律師
職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在一年內提出。但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沒有時間限制。
7樓:
可以,但是如果起訴的話喪失勝訴權。
8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9樓:山野柴胡
【複查鑑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及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國家標準gb/t 16180—2006 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送達申請鑑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給職工頒發《職工傷殘證》。
工傷已超過兩年,當時未作工傷鑑定,公司還給員工傷殘補償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回答:
1、為什麼你們超過一年才能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因為公司承諾賠償或是推脫阻攔的,可以試試到法院起訴。上海和江蘇有過成功的案例,但不多。
2、超過一年申請工傷認定,勞動部門不受理沒有錯誤。
1、“工傷已超過兩年,當時未作工傷鑑定,公司還給員工傷殘補償嗎?”:
(1)工傷的申請時限不是“2年”,而是:單位申報工傷的時限是事故後30天內,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是事故後“一年”內。
(2)超過工傷認定的時限,再想通過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索要工傷賠償,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3)但如果你不是想向工傷保險機構索賠、而是想向公司索賠: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公司按法律規定可以不給,但協商是否會給你賠償,只有公司的領導知道了,建議先去試一試。
2、沒有工傷認定,從**做的勞動能力鑑定?還是普通的傷殘鑑定結論?
3、如果是要求工傷賠償,一般應當有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書才可以,超過工傷認定時限、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一般很難要求工傷賠償。
除非是有例外情況,即勞動者有證據證明在法定30天或一年時限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是因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此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在勞動部門不予工傷認定後到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認定為工傷,法院有可能判決公司有工傷標準賠償、或是以人身傷害標準賠償,這種情況在廣東和江蘇有地方高院的規定。
11樓:
工傷認定時效是1年,超過了勞動部門不會受理。想要賠償只能協商。
12樓:匿名使用者
從道理講,應賠償。但依照法律規定,已經過了工傷認定期一年的規定,對方喪失勝訴權。建議做一定補償,從人道主義出發,呵呵。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結束的時候就應該進行工傷鑑定的,現在過了2年,估計很難進行工傷鑑定了。
14樓:51cto鄧鵬
很難處理了,公司一般不會給予補償了,工傷認定一般在工傷發生後30日內由有人單位提出,如果用人單位不提出,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可以在工傷發生1年內提出,受理的部門是勞動局(內專設工傷認定的部門)。
工傷鑑定的程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
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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