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員工可以拒絕,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若員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員工一個月工資。若員工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員工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員工續簽同,但員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2樓:陳澤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我作如下解答:
1、合同到期是可以自動解除的,到期合同沒有提前30天的限制。
2、您的是從2023年8月開始就已經簽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嗎?如果是這樣,那麼2023年8月到2023年8月為第一次簽訂,2023年8月到2023年8月為第二次簽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和第82條,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第三次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單位沒有簽訂,因此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但是由於2023年8月距今已經2年多,部分雙倍工資請求權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一年),因此你可以請求從提起仲裁那天起向前推一年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3、你在單位工作4年零4個月,並且是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和第47條,應當向你支付4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公司需要給您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 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44 46 47條主張經濟補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張四個半月的工資補償
縱橫法律網-北京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譚小輝律師
5樓:韓飛律師
除了在北京,企業未提前30天書面提出不續簽,需要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外,其餘地區一般沒要求必須提前通知。
另外,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的規定,你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你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即9個月工資。
6樓:暴力熊屁屁
照此情況你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違紀或者工作失誤,你可以主張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單位堅持要終止勞動合同,一是要支付代通知金,二是你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即賠償金。
7樓:勞工保護
合同期滿是終止,不用提前30天通知。期滿合同直接終止,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正式通知勞動者,勞動者繼續提供勞動,視為雙方以原合同權利義務內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
8樓: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與你續簽,不需要提前通知,只有未到期的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47、50條規定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27條規定得到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還應該給你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如果是續簽合同,則不會有問題。象你說的不再續簽,則有違勞動合同法有關提前30天的規定。公司應支付20天的義務提前告知的工資,也可與員工協商將合同有效期順延20天。
另外,公司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標準按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也沒有提前30天通知。如何賠償?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員工續簽同,但員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法,你的年終獎可以得到。2合同到期就是自動解約,所以不存在補償,但是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算年終獎。
1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法律並未規定合同到期是否續簽需要提前通知,所以,只要在2023年1月4日前通知,就不違法,也不存在賠償問題。
2、由於你的勞動合同是在明年初到期,全部幹滿2023年度,應該得到年終獎。
3、公司可以不再與你續簽,但需要向你支付三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以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稅前工資),其中應包括年終獎。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在上班,公司員工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仍在繼續上班,是否為自動續簽?勞動合同法中有沒
吧逗 可以的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二倍工資,是基於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產生的法律後...
工齡10年以上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這麼賠償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應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 勞動合同法 施行起計算,以前的若有補償,則按當時的規定辦。附 1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
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可不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不能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是規定了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該條法律強調的 用工之日起 這個用工之日是指勞動關係建立之日,既然是勞動關係建立之日,應該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並沒有明確地將續簽勞動合同問題包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