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關於保險等福利應該是體現在勞動合同裡面的,你可以看一下
法律勞動法中有規定單位一定要給員工買社保的嗎?哪條哪項??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項;《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另外,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相關配套檔案也有規定。
勞動法哪條規定用人單位一定要為員工買社會保險?
4樓:方憐容皋惠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多少條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5樓:瑾落成歌
您好:滿一年才能繳納社保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規定是入職即購買,維權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不需要成本。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解除與工廠的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工廠支付第四十七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也可以只要求企業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而不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另:五險一金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這裡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6樓:語未落下
勞動法多少條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而是規定必須年滿一年才能繳納,這樣合理麼?如何維權?維權的成本大概需要多少錢?
7樓:匿名使用者
1、年滿一年才能繳納,不合理;
2、去勞動仲裁,不收費。
8樓:法律諮詢張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不收費。
9樓:江
你好!不合理。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保保險費。申請勞動仲裁是不收費的,但是如果委託律師的話是有**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勞動合同簽訂了麼?如果勞動關係明確,可以直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沒有費用的。
要是勞動關係不明確,則需要去勞動仲裁部門確認好勞動關係,再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社保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勞動法中,哪一條說明了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1樓:abc保險網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從該規定可以得出結論,勞動合同法並無溯及力,2023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支付經濟補償應當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而按照勞動部之前的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但凡屬國有企業職工和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在勞動合同終止以後,仍應執行其中有關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詳見
勞動法哪一條規定給勞者交社保
12樓:藍天小度
老師你好,我諮詢一下,我在廠裡工作了年半,老闆不籤合同又不買社保,晚上加班又不給加班費,年底我辭職了,還剋扣我倆仟元工資,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新勞動法哪條規定必須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
13樓:匿名使用者
bai國家《社會
保險du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zhi參加社會dao保險,對於不
專參加社會保
險或者屬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法給予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4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勞動合來同應當具備以源下條款:bai(一)用人單位的名稱du、住所和法zhi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dao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5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法》還是原來的,2023年沒有新的《勞動法》,只是新出了一個《勞動合專同法》,二者不是屬一回事,二者都有效;
2、《勞動法》和《勞動法合同》都規定了要交社會保險,但沒說哪幾種;
3、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至少要交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4、有些地方對於農業戶口可以不交納生育保險;
5、有些地方還規定必須要交納住房公積金;
6、你有任何疑問,可以登陸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網查詢,也可以撥打當地勞動保障諮詢**12333諮詢。
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與單位解除勞動
你在原單位工作多少年,期間如果單位沒有補交住房公積金 如果你是五金的話 可以要求原單位補交缺失的款額,但是扯皮的事一般很難辦到 公積金不在國家強制範圍內,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單位補交住房公積金不成立。 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單位補交住房公積金。根據 住...
用人單位自什麼時候起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 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
五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同意怎麼辦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 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從工傷保險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