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朱高格
雙規就是法律規定的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合理合法啊。
2樓:戚廣利
"雙規"不違反法律。雙規就是為了對**內容實施監督手段的乙個政策,是**機關對相關的工作人員的一種審查,進而對於當事人進行一定程度的處罰,雙規對於**機關的工作人員有著極強的威懾作用。
2023年,中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後,「雙規」的使用範圍擴大。2023年5月1日《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施行,使「雙規」在黨內的使用有了依據。
「雙規」的淵源最早見於2023年12月9日***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2023年5月9日廢止),條例中明確規定: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有權「責令 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由此我們可以理解為行政監察機關在行使國家行政調查權,進行行政機關內部調查。
2023年5月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的「雙指」規定:監察機關有權「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對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
3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雙規主要是警告,沒有違反法律
"雙規"處罰是什麼意思?
4樓:北京李文華律師
1、雙規,是中國共產黨黨內規則,約束黨員,並不是刑事司法強制措施。但大部分黨員被雙規後再次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防止串供、逃避處罰。
2、雙規是指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3、「雙規」原出自2023年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與202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條第(三)項的規定。
4、 不要混淆「雙開」與「雙規」的概念。「雙開」是對嚴重違犯黨紀國法者開除公職開除黨籍。「雙規」是對具體問題調查的開始,「雙開」則是對具體問題的處理結果之一。
「雙規」僅是接受調查,不是處罰措施;而「雙開」是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但是不得對其實行拘禁或者變相拘禁;」
5樓:匿名使用者
「雙規」原出自2023年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簡稱「雙規」。
202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但是不得對其實行拘禁或者變相拘禁;」簡稱「兩指」。「兩指」是對「雙規」進一步確明說明和解釋——既是一種調查措施,也是一種保護措施,避免被調查物件再犯錯誤,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
現在習慣於使用「雙規」這個詞,實際上是按「兩指」辦事,即「不得對其實行拘禁或者變相拘禁」。
而「雙開」是對嚴重違犯黨紀國法者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可見,「雙規」是對具體問題調查的開始,「雙開」則是對具體問題的處理結果之一。「雙規」僅是接受調查,不是處罰措施;而「雙開」是處罰措施。
6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5月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有權「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對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雙規」既是一種調查措施,也是一種保護措施,避免被調查物件再犯錯誤,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
7樓:
停職,限制人身自由,接受調查
8樓:匿名使用者
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自己的問題~~就叫雙規~~~
9樓:四哥有法說
1、「兩規」是中共紀檢(紀律檢查)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所採取的一種特殊調查手段,而不處罰措施。
2、雙規又可稱為「兩規」、「兩指」,是中共紀檢(紀律檢查)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所採取的一種特殊調查手段。「雙規」一詞出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3、在調查中發現違法違紀的會受到行政處罰。發現違法犯罪的會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雙規能取代法律嗎,為什麼沒聽說哪個被雙規的人判刑的?
10樓:筱莜
是中共紀檢(紀律檢查)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所採取的一種十分有效的特殊調查手段。「雙規」並非正式司法程式的一部分,而是乙個先於司法程式的對人身自由進行限制的黨內措施。
人被紀委雙規了,但同時檢察院的人也在參與審查找問,這樣符合法律規定程式嗎? 10
11樓:聖鬥士律師
沒有問題的,雙規走的是黨紀這條線,檢察院走的是國家司法這條線。
12樓:快跑蝸牛
符合的,只要沒有刑訊逼供,長期限制人生自由,不算違法,再說,黨和國家要拿下某人,這就是法律。
13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程式。。
檢察機關可以先期介入調查。記住,是調查。。
一旦檢察機關進入立案偵查程式,紀委就退出來了。案件隨即移交檢察機關。
14樓:小貓的撲滿
嚴格的說 法律程式中根本沒有紀委這一說法 但是所謂紀檢紀檢 人家根本就是一家的 何況 「黨」所謂的-雙-規- 本來就是嚴重違反憲法的 人家憲法都不放眼裡 你有什麼辦法
沒有明文規定 有了也沒辦法 安心等訊息吧
關鍵看是什麼事情雙規的
如果是自己的事情 那沒辦法 估計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了 等著轉刑事吧如果是因為別人的事情牽扯到 又不是主要調查物件 那一般問題不大 過段時間就出來了 當然黨政處分跑不掉 幹部是做不成了 財產估計要沒收不少 但是人自由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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