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要求該單位補簽勞動合同
另,考慮到家人介紹這層關係,盡量不要採用有傷和氣的方式解決此問題
若同樣情況的人較多,可匿名向勞動部門舉報,若較少,你要想好是不是會被發現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想繼續幹就先緘默;
如果不想做了可先和公司談: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視同有合同,公司不簽合同要付雙倍工資,2、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要求的,一定會補上;
上述可以上公司所在區的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但要有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工資單、員工證、發薪的銀行證明等
3樓:
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啊。一投訴乙個準。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新勞動法 工作兩年,一年無籤勞動合同,一年有籤勞動合同
5樓:周律師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兩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乙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
不過,因為《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而各省市對二倍工資時效起算辦法又不盡一致,用工滿兩年未簽合同,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在北京、上海、江西等實行逐月起演算法(從未簽合同第二個月其按月分別計算)的省市和山東、江蘇、重慶等實行屆滿起演算法(從最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的省市均已超過仲裁時效,只有湖北等少出省市實行勞動關係終止起演算法,還可以主張。
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簡簡單單
按你提問的順序來回覆你:
第乙個問題:一年無籤勞動合同(期間是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1日),本來《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支付二倍工資的(勞動合同法第82條),就是本來應該從2023年9月1日開始的,但是《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也就是說,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了,你已經不能再獲得雙倍工資。
第二個問題:第一年沒有購買社保,同樣的問題,超過仲裁時效了。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只有勞動報酬的爭議不受一年時效的限制。
第三個問題:現在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你要保留好,那可是證據,證明是企業解除你的。解除合同要按實際工齡,現在你工作了二年,至少支付你二個月補償金,同時如果收到通知書,就要辦理離職的話,那還要額外支付乙個工資的代通知金。
(還有乙個關健,如果是違法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二個月的補償金是加倍支付的,那就是四個月了,加上代通知金,總共是五個月工資)參考法律:勞動合同法第87條。
7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主張的雙倍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1 兩個月工資補償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資金 津貼及補貼 按雙倍標準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乙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3 補交以前的保險
9樓:匿名使用者
按原本交納金額加百分之50的交納金額賠償
10樓:移居火星
有這樣的公司啊,真是的。什麼樣的都有啊。
您好:你08年9月1日至09年7月22日這期間應該拿雙倍工資的,也就是勞動法規定的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者當支付雙倍工資的情形。而且還需要補給你這期間的社保費。
還有,你工作滿兩年,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付兩個月的賠付金,還有,如果沒有提前通知還要乙個月的代通知金,我說的這些都是您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得到的。回頭拿到了不用分給我,全部是你自己應得的。
在私人企業工作了8年,沒有簽訂合同,沒有買保險,現分公司解體,可以要求補償嗎?補償標準怎麼計算?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申請辭職,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請問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6年.現在生意不好老闆要辭掉我(沒有籤勞動合同)該怎樣賠償?
12樓:手機使用者
賠償就算了吧,沒簽合同不好辦啊,要是不給工資的話,倒是可以去告他
在上海一家私營企業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50
13樓:康熙也無奈
1、需要證明你在公司工作多長時間?這是你索賠的關鍵。
2、一樓有關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是很全的。
3、另外你的社保這一塊也可以去主張,不過要等到確認勞動關係之後,才可以進行。
4、我在上海律師事務所工作。建議你還是到律師事務所諮詢律師,這樣你才能得到你想要的。
14樓:上海李律師
你可以向單位主張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15樓:雨後天晴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合同的,你可以帶備相關工作證明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通過相關部門的介入調查,你會得到相應補償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唯一的辦法就是和老闆談,實在不行就去勞動局,保證你解決一切問題!現在社會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別無他法!
1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可以申請得到雙倍工資
現在你主要是收集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1、工資轉賬憑據;
2、考勤記錄;
3、工作證件;
4、人證;
5、業務相關證據等;
6、加班的證據。
只要證明了事實勞動合同關係,申請仲裁要經濟補償就沒太大問題了。
如果你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這裡可以請求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社保等等。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8樓:佰源娟
呵呵,與其在這裡問這些沒用的不如早日和老闆談工資和合同,沒有合同你的權益永遠得不到保障
1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的賠償
縱橫法律網-上海卓滬律師事務所-左元巨集律師
工作了5年,公司沒有跟我簽合同,也沒有交社保,我該怎麼辦?
20樓:磊磊笑嘻嘻指
在這個公司做了5年了,公司就前兩年跟我籤了類似於勞務合同工那樣的合同,這三年就再也沒簽過了。今年我又生了寶寶,因為公司不給我交社保的話,生育津貼,是應該由公司承擔的。但是公司給我的答覆是:
去找社保拿。 我叫他們給我交金,他們也不肯,給我的答覆是:你以前是徵地戶,莘莊工業區一次性給你們徵地戶繳納了15年的小城鎮的保險,所以公司現在可以不交,你要求這個交金的問題,跟公司沒關係,因為莘莊工業區一次性給你交好了15年的。
但是,我們那個一次性15年只有3萬塊啊。。。 公司裡的社保,最低基準一年也要一萬多啊。 現在我打算離職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去勞動仲裁告他們。
是不是有時效的問題。。。真的不知道,我還能維護我的哪些權利啊。。。。求求你,幫幫我吧 ,
21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者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未簽合同做了5年,已經過了勞動仲裁的時效了),並購買社保,如果公司拒絕的,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獲得相應的賠償。
二,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1,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勞動仲裁:
1,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2,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3,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4,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我父親在一傢俬營企業工作了9年,一直沒有買保險。也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快60歲了,公司現在要辭退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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