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結的離職時間,糾結的離職時間

時間 2022-03-30 03:40:15

1樓:群策環球

當然得要那一萬。本屬於自己,奈何不要?!何況又不是小數目,不要放棄自己應得的利益。

新公司那邊你跟人家好好說說,就說原來公司還有一些事,沒有處理完。還得需要幾天。

別怕給新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人家根本就不會在意你編造什麼樣的理由。不要把自己想像得太重要。我就是hr。沒事的。

既是如此,你還糾結個鳥啊。

2樓:

和新公司說舊的公司需要處理一些事宜和手續,如果新公司繼續人的話可以先到公司來報道上班,只是離職手續要晚一些等舊公司交接完畢才能辦,所以離職證明需要晚一些才能拿到,表示自己不會因為交接影響新公司的工作,也不想因為離職造成老東家的麻煩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新公司有發展前途,何必在乎原公司的一萬多?

舍了吧,給新公司一不折不扣執行其規定的印象。

4樓:天際網ceo李靖

可以告訴新公司你需要一些時間交接工作。希望理解。

5樓:匿名使用者

等拿到了獎金,再到新單位上班。新單位那裡就說17號舊單位開不出離職證明(經辦人不在公司),要等到25日左右才會回來。所以你要晚幾天入職。

就這麼跟新單位人事說下,應該晚幾天入職問題不大。等這邊你拿好了獎金再過去,否則損失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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