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要起訴我這個朋友(男方)。請問:我這個朋友(男方)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第一,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那麼男方與乙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關聯。男方也不用對乙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如果男方和乙登記結婚了,那麼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前,男方和丙結婚,就是重婚罪了。
2、「還有那一萬多元的彩禮怎麼解決?」
第一,男方如果和女方沒有登記結婚,可以要回這一萬元錢。當然,男方要證明自己確實給了這一萬元錢。可以從以下渠道證明:收條、中間媒人的證明、其他人(非男方親屬)的證明。
第二,如果男方和女方登記結婚了,那麼這壹萬元錢,就不能要了。
參看: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補充】換的那個貼是不是協議之類的?
除了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其他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帖當然沒有效力。
如果帖上有禮金明細,那當然最好了。男方可以直接證明給了多少禮金了,也就可以直接要回來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不受法律保護,至於一萬多元彩禮就當補償吧。
3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與乙沒有登記結婚,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因此完全有與其他人結婚的權利,不需要對乙承擔法律責任。至於換帖,頂多是訂婚的性質,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證明他們曾經有過結婚的意願,但並不能說明他們已經結婚。至於彩禮錢,多半是要不回來了,我印象中好像有相關的司法解釋,有過錯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一般法院不予支援。
4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沒登記結婚,沒有任何責任或者義務,彩禮可以追回的
關於離婚再婚的問題
5樓:健身**很簡單
一、如果是離婚後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後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離婚後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係夫妻關係,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二、再婚需要提交的證件:
再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影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乙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證會標明她是再婚,你是已婚(結婚證每人乙份嘛)...我覺得你要說服你家人的可能性狠小,你又很愛她的話,如果條件允許,你就先和她結婚,然後讓你們的幸福證明你的選擇是正確的,時間是會讓人改變的。當然這個方法有點先斬後奏的意思,不過如果你想要理智一點的話,你就讓你女友去你家盡量討好你家人,讓他們慢慢接受她,然後在公開她是再婚的,如果相處融洽,反倒讓人覺得離過婚的女人,更明白家庭的重要,更懂得怎麼去照顧好家人,解除芥蒂。
再婚前都需要考慮哪些問題,再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7樓:華律網
再婚是指男女雙方都經過多次婚姻後結合在一起的行為。再婚家庭由於是重組的,因此其內在存在的問題是比較多的。像再婚家庭的贍養問題、遺產繼承問題等等。
想要避免這些問題,再婚時就應當注意一些事項。1、婚姻登記日期是劃分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界定線。2、繼承權:
雙方若各自有兒女,將具有相同的繼承權,法定繼承順序按婚姻關係界定。3、夫妻之間互有繼承權。4、有撫養繼子或繼女的義務,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首先,二婚也需要進行婚姻登記,基本程式與第一次結婚一樣,唯一不一樣的就是要提供離婚證。其次是關於子女的問題,由於是二婚,可能雙方都有孩子,法律上稱為「繼子女」,要知道繼子女和親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切勿在孩子的關心度上有失偏頗,這也是許多二婚家庭最容易出現的問題。
8樓:不秀曼
不可以再婚的,再婚對自己後代是危害極大!
關於再婚夫妻的經濟問題怎麼處理
9樓:一老夫
這應是抄再婚夫妻普遍遇到襲
的乙個難題。因為,一bai是客du觀上講,其可靠性zhi不如原配,又經歷過
dao離婚的教訓;二是子女也還是法定繼承人。我建議:一是情感上要互相依賴、互相信任,但在經濟上還是不要太理想化,感情較好的,使用時可不分彼此,而權屬上最好明晰。
二是居於此理,婚前財產最好分清,婚後財產可以共有,也可以大體上有所區分。三是如有區分,可大體上明確各負責不同專案的開支,或者,各拿出一部分資金統一日常花銷。特別是在對方有所防範或比較計較時更應好此。
最好的辦法就是大度一點,誰不相信對方的,就讓誰去用錢管錢,如果真是想與這個人生活下半生,就盡可能多給對方一些溫暖和體貼。時間長了磨合期過了,這些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當然,自己首先要從情感上接受這個現實,大家開誠布公地把話講明應不會影響感情。
否則,互相猜疑反而容易引起誤會,影響感情,甚至於出現更嚴重後果。
10樓:鄞為赫軒
婚前財產證明,婚前的財產各自擁有,不作為共同財產。婚後的收入作為共同財產。也可以有其他約定。雙方協商好就行。先商量好,按約定辦,就會沒有矛盾。供參考。
關於再婚的一些問題
11樓:宋立軍
想你這種情況,只要對方有孩子,無論孩子的歸屬,你們都不能再要了。
12樓:love無發無天
那就找我吧.我沒有小孩0也不是公務員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婚姻法不就知道了嗎
關於再婚夫妻房產分配問題。
14樓:八三老人
1,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 即:配偶,子女,父母。通常還可以平均繼承。
2,有血緣關係的子女由法定的繼承權,由遺囑指定其他繼承人的除外。如果未形成撫養或贍養關係,那放在婚前與他人的子女對女方的遺產無法定繼承權。
15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權有 配偶和子女 配偶算乙份,所有子女加一起算乙份 共兩份 男方50 子女50%
2 看男女誰先死
16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如去逝,如沒有遺書之類的按遺書來,如沒有按直系親屬繼承,
17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你的問題,兩種情況:
1、女方再婚前的個人財產,如女方先於男方過世,若女方沒有遺囑,則男方與女方自己的親生子女成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男方與其他女人生育的子女沒有繼承權。但男方與女方再婚時,將他親生的未成年子女帶到新組建的家庭共同生活,與再婚妻子形成撫養關係(繼子女),則繼子女同樣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2、若男方後於女方去世,男方繼承再婚妻子的遺產後,他的親生子女有法定繼承權。
18樓:生活達人葉嘻嘻
回答再婚房產通常指的是在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房產。對於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屬於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分配原則上是不需要分配的,屬於誰的就歸誰。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提問我和丈夫是二婚,婚後有一房產,請問:這個房產怎麼分配?
回答對於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夫妻雙方沒有關於婚前、婚後財產的書面約定,則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每人各擁有1/2產權,夫妻享有同等的處分權力哦。
如果沒有簽訂關於婚前、婚後財產的書面約定,那就是一人一半哦
提問那麼百年以後這個房產怎麼分配和處理?雙方的孩子們怎麼繼承?
那麼百年以後這個房產怎麼分配和處理?雙方的孩子們怎麼繼承?那麼百年以後這個房產怎麼分配和處理?雙方的孩子們怎麼繼承?
回答百年後由雙方子女繼承該房產,且雙方子女具有相同的繼承權哦
提問也就是說:雙方子女都各有一半?
回答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共同擬定遺囑的話,那麼雙方子女是均分這套房產的哈
雙方所有子女,共同均分這套房產哈
婚後,子女就不分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啦,是所有子女共同均分這套房產哈
提問哦哦!那會不會有一方會私下寫遺囑傾向自己的孩子?可是另一方根本就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法律效力啊?因為我現在這個老公非常自私,他已經流露出來將來不會給我孩子的!
回答不用擔心的哈,男方即使有私心,也只有分配自己那一半房產的權利哦
即使他立遺囑,也只有權力對自己的一半房產進行分配,法律效力是有的,但是不會影響您的那一半房產分配,他是沒有權利的
提問嗯嗯,也就是說,百年以後,我這一部分也會自然是留給自己孩子的?!
回答是的哦,百年後您這一半您是有權力立遺囑只留給自己孩子的哦
更多15條
19樓:笑a四
《婚姻法》司法解釋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關於再婚獨生子女的問題
20樓:東海龍王
可以肯定的講,這個小孩不算獨生子女。因為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只生育乙個孩子的為獨生子女。但現在的情況是乙在再婚前已經生育了乙個小孩,雖然已經歸前妻撫養了,但在法律上無法改變乙是該小孩生父的事實。
所以只是甲單方面符合了只生乙個小孩的條件,而乙不符合,所以他們所生的小孩不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自然也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的各項優惠政策了。
關於父母再婚後又離異房產問題,關於父母再婚後又離異房產問題
如果房產加了女方名字,屬於對女方贈予 雙方又沒有夫妻財產協議明確房產屬於男方所有,離婚時女方就可以要求分割房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關於老人再婚問題,老人再婚應注意什麼
只要兩個人在一起開心,還有什麼放不下的,老人現在活著的時間都論秒了,只要他們快樂,為什麼管別人怎麼看呢 心情問你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都說老人再婚難,聽聽老人是怎樣說的。 小小老漁夫 順其自然,老人想怎樣做,就怎樣做。老人再婚應注意什麼 華律網 再婚是指男女雙方都經過多次婚姻後結合在一起的行...
再婚家庭遺產分配問題,關於再婚家庭遺產分配問題
是這樣的,你媽的婚前財產時不會分的,那部分屬於你媽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所有財產,所以不參與遺產的分配。其次,你媽媽跟那個人結婚六年,六年間他所得的財產和你媽所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份財產裡,你媽要留一半,剩下的一半才參與遺產的分配。也就是說,那個男的的遺產包括他跟你媽結婚之前的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