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學法律的朋友請進,問個法律知識問題

時間 2022-04-27 15:45:05

1樓:鐵石韻

股東有查閱股東會議記錄、財務報告的權利。

如果公司連續五年盈利卻不分配利潤的,王可以要求將自己的股權進行轉讓。

《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第一百零二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範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交存於公司。

第一百零四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北京張志紅律師

根據他的情況,主要涉及的公司法條文如下: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一百六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股份****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的股份****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如果是股份公司就還有:

第九十七條 股份****應當將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監事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告置備於本公司。

第九十八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結合上面的法條,寫一篇小文章應該問題不大。

3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你所說,該公司應為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則王某作為該公司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財會報告等一些公司資料。公司不應拒絕,但可要求王某提供擔保。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查閱的,則王某可向法院申請強制查閱。

4樓:法間狂徒

1、王有權閱讀這兩年的股東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原始發票嗎?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知情權) 股東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任意查閱,而對於會計賬簿,股東必須先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認為其有不正當的目的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但要在十五日內書面答覆並說明理由。

你說的原始發票,是在會計憑證裡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之間是基礎遞進關係,通過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這兩個是對起來看的。

會計法第幾條忘了,你自己去翻下。

5樓:

股東有以下權利:出席或委託**人出席股東大會並行使表決權;依**規範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份;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紀要、會議記錄和會議報告、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按其股份取得股利;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根據你所說的,完全有理由去查閱

6樓:娜咪

首先王是這公司的股東之一,他具有和其他股東同等的權利,對於公司近幾年的營業情況王和其他股東都是有知悉權的,公司沒有權利拒絕王的要求,屬於侵權行為。故王可以向法院申請看公司的上述材料,返還自己2年的股息,法院會給出公正的判決

7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基本只涉及公司法中的股東權利

緊急求助!懂法律知識的朋友請進,**等候回答!

8樓:

事情比較簡單,但處理起來麻煩些。

首先這是故意傷害罪,不是說調節一下了事的,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然後事實清楚了由檢察院提起公訴!這是犯罪!決不能妥協!!

否則你叔叔的血就白流了!!!至於賠償我認為應當由抓到的那乙個賠償,他們之間負連帶的清償責任。他被抓了他來賠,多掏的讓他自己找那幾個人。

如果他把那幾個人供出來就算了,不供他自個背這黑鍋。損失應該有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其他費用。

這絕對是故意傷害,都休克了,很危險的,在這裡問解決不了問題,要諮詢律師,調查取證,幫助公安機關弄清事實真相,然後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再附帶民事訴訟。

我還是個學生,考慮不周和錯誤是必然的,還是要借助專業的力量。切記,不能就調解一下算了。

9樓:幸文柏

律師..

還是上律師事務所吧..

專業很多..

10樓:花狸棒子

先讓那群畜生,把醫藥費付了,至於其它賠償費用法院會有判決,特別要注意法醫的傷殘簽定。車險不包這種人身傷害,車主有少部分賠償責任,記住,即使法院那幾人都被抓,他們也會賠償,否則,法院會判得重的。

11樓: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我認為你應到公安局報案,由建房提請公訴附帶民事訴訟

12樓:北京周青生律師

1、他們四人應當構成故意傷害罪。

2、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提請檢察院提起公訴,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你叔叔應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他們四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致殘的話,還有致殘的一些費用。

3、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你叔叔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究他們四人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4、四人抓住一人,不影響其他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5、保險的問題看有沒有入這樣的保險。

關於法律的問題.....懂法律知識的朋友請進,看看怎麼做?給點意見,謝謝~

學法律的律師朋友請進,幫我看看屬於不屬於絕對化用語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個語句沒有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於絕對化語言的界定

,所以是可以的。

14樓:書山過客

可以的,不違法。

你可以上網上看看許多酒都是使用的這個標語。所以你放心用吧,但是要真正保證100%純糧釀造

有關法律問題 法律知識好的人請進幫忙解決...謝謝啦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說清楚是什麼毒品啊,各種毒品判刑的量是不一樣的,建議你去看一下《刑法》第347條

16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不知情,建議請律師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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