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的房屋租賃合同能抵押麼,房屋抵押後,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時間 2022-05-14 20:05:06

1樓:焱論自由

根據《物權法》關於抵押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九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一般來說,財產(一般是不動產)才能被抵押,合同不具有財產價值,所以一般不會有人做抵押的。所以,一般是抵押房屋本身,而不是房屋租賃合同。

另外,「權利」是質押,可以將「應收賬款」進行質押,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金,是應收賬款,可以進行質押,不過這種質押需要一定的手續,具體可以諮詢銀行。

物權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六)應收賬款;

2樓:漁夫釣鯉魚

呵呵,當然不能啦!又不是你的房子!

房屋抵押後,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3樓:超級大頭蝦

民法典四零五條,大致意思是抵押前簽訂的可以說不破租賃,抵押之後簽訂的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新屋主是通過給首付的方式幫原屋主贖契,然後過戶,那麼估計原屋主是按揭房,你如果是在抵押之後簽訂的租賃合同不適應「買賣不破租賃」,新屋主可以要求你走人或者你跟新屋主協商續租賃,不配合的話新屋主可以走法律程式並採取強制措施。

如果你跟原屋主簽訂租賃合同是抵押之前無抵押狀態簽訂的,那麼你作為租戶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所以如果想通過這種方式獲得「賠償」,那麼就需要搞清楚租賃合同是抵押前還是抵押後籤的了。

4樓:律商財智

你的問題涉及「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新房主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你的租賃合同如果尚未到期,就合法有效。

買賣不破除租賃,是指租賃房屋被買賣的場合,承租人對於該房的使用權,不因買賣而受到影響。

具體到《合同法》就是該法第229條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買賣不破租賃的構成要件包括:

(1)須有房屋租賃合同;

(2)須房屋已交付承租人使用;

(3)須房屋被買賣。

它的效力是買受人所取得的對於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受到承租人對於該房用益權的抗辯,從而不能使租賃關係被破除而終止,該租賃關係仍然存在,承租人對於房屋的用益權不受買賣效力的影響。

也就是說儘管房屋產權已經轉讓、發生改變,由於你與舊房東存在租賃關係,即使是在抵押之後簽署的,依然有效,受法律保護,你仍可以請求繼續承租該鋪面。

5樓:大鹽城成哥

如果你的租賃合同是發生在抵押權登記之後的,「買賣不破租賃」就不適用了,銀行可以拍賣房子,新房主有權你們搬出去的。你們的損失可以找原房主進行協商賠償,還要看你們當時的租賃合同上面的詳細條款是怎麼約定的

抵押中的房屋,房主變了,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6樓:衝浪**優化

抵押中的房屋,房屋產權不能變化的,因此房主不能變化的,否則屬於違法的,租賃合同是有效的。

房屋抵押不能過戶,房屋抵押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證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證件:

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

還需下列證件(借款人根據自身情況準備相應證件 )

單身證明 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證明 共1份

結婚證明 結婚證、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 共3份

離婚證明 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離婚後至今未婚的證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評估

根據抵押物所在位置、樓層、面積、朝向等預估其大約價值。我公司將以預估價值作為貸款依據,並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為貸款金額。

第三步:簽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與貸款人必須共同到場,共同簽署抵押借款合同。請您在簽字之前,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每乙個條款,不要漏過任何乙個細節。以後若有任何糾紛,此合同都會作為法律依據。

第四步:公證

借款人與放貸人必須共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第五步:辦理房屋抵押權證(他項權利證)

由我公司派人協助借款人與放貸人辦理房屋抵押權證。

第六步:借貸、放款

在一切手續都辦理妥當之後,放貸人將把現款打入借款人的戶頭。至此貸款過程即告完成。

7樓:律商財智

你的問題不是回答過了嗎。

我回答的是根據我親手經辦的案件回答的,租賃合同只要你是跟產權人簽的,就有效,而不管是在抵押前還是抵押後。

原先的回答:

你的問題涉及「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新房主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你的租賃合同如果尚未到期,就合法有效。

買賣不破除租賃,是指租賃房屋被買賣的場合,承租人對於該房的使用權,不因買賣而受到影響。

具體到《合同法》就是該法第229條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買賣不破租賃的構成要件包括:

(1)須有房屋租賃合同;

(2)須房屋已交付承租人使用;

(3)須房屋被買賣。

它的效力是買受人所取得的對於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受到承租人對於該房用益權的抗辯,從而不能使租賃關係被破除而終止,該租賃關係仍然存在,承租人對於房屋的用益權不受買賣效力的影響。

也就是說儘管房屋產權已經轉讓、發生改變,由於你與舊房東存在租賃關係,即使是在抵押之後簽署的,依然有效,受法律保護,你仍可以請求繼續承租該鋪面。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在前,房主又把該出租房抵押銀行貸款有何影響

8樓:合同專家楊洋

答覆如下:

一、自願協商一致依法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房東將租賃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系房東行使房屋所有權權利的表現,承租人不得干涉。由於用房屋抵押貸款只需要辦理抵押權登記即可,而無需轉移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改變目前的租賃狀況,承租人按合同約定租賃使用房屋是不受影響的。

三、房東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銀行有權對房屋進行變賣或折價來償還借款債務,讓抵押權得到優先實現。

在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情況下,租賃合同繼續對新的所有人繼續有效,直至租賃期限屆滿。

同時,在房屋發生所有權變動的過程中,房屋承租人還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9樓:匿名使用者

續簽的合同真的無效嗎? 不是的,你的租賃合同是大於**合同的,只有你續簽的合同在前,應該優先於後來的合同,但是具體還要看你合同的條款

和房東簽訂租賃合同後如果房東把已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時那原來的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物權法190條,先出租後抵押的,租賃不受影響。

11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因為租賃合同簽訂在先,因此就算進行了抵押,租賃合同依然有效。

房屋出租後還能抵押嗎

12樓:華律網

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規定,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處分抵押物,但並未規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進行出租其房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這裡我們通過法條的表述看出,法律是允許出租抵押物的,只是存在乙個問題。我們通常所說「買賣不破租賃」在這種情況下將不適用,因為是先抵押後出租,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時候,將打破租賃關係以保障抵押權益。

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承租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如果存在的話,則要慎重選擇。

13樓:帥新知

一、出租人可以將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租賃不影響抵押權人實現其優先受償權。同時,抵押權的實現亦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也就是說,租賃合同的效力及於買受人。

租賃關係直接針對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權利,而抵押權針對的是房屋的交換價值,二者並無本質衝突,出租人可以對房屋行使充分的處分權。抵押權人對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該風險由其自行承擔,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權利對抗承租權。抵押權實現後,也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二、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是由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提供給經濟適用房購房者使用,國家為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難已經犧牲了該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將經濟適用房出租,則屬於經營範疇,違背了國家向其**經濟適用房的初衷。從整體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經適房前需要補繳收益是合理的。

另外,北京地區規定,經適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嚴禁出租,否則將由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者按照同地段商品房**補足購房款,並且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14樓:河北劉律師

如果房東得到了抵押權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該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細檢 查房產證,了解房屋的產權狀況,如果看到房產證上說明該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須在看到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後才 可以租房。

15樓:燧哥

房屋出租不影響抵押的,又不是房屋**了。出租之後房產權還是屬於你自己的。

16樓:徐其山

房屋出租和房屋抵押沒有衝突,因為,房屋出租只是暫時性的將使用權租給租戶,抵押是將產權暫時性作為質押,不涉及到房屋使用權。現將有關房屋出租和抵押的資訊歸納如下供參考:

一、出租人可以將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租賃不影響抵押權人實現其優先受償權。同時,抵押權的實現亦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也就是說,租賃合同的效力及於買受人。

租賃關係直接針對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權利,而抵押權針對的是房屋的交換價值,二者並無本質衝突,出租人可以對房屋行使充分的處分權。抵押權人對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該風險由其自行承擔,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權利對抗承租權。抵押權實現後,也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二、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嗎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是由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提供給經濟適用房購房者使用,國家為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難已經犧牲了該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將經濟適用房出租,則屬於經營範疇,違背了國家向其**經濟適用房的初衷。從整體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經適房前需要補繳收益是合理的。

另外,北京地區規定,經適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嚴禁出租,否則將由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者按照同地段商品房**補足購房款,並且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房屋租賃合同問題,房屋租賃合同

1 可以自擬合同。2 第三方公證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因此可以不公證。3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以下的可以不籤。 148婚姻律師 可以在原來的合同後面,加上雙方協議合同延期 年。租金更改為 元。其餘條款不變。再簽字,寫日期。就行了。上海民事律師網 www.sf148.net 中顧法律網...

房屋租賃合同,不是房主籤的字是否有效

房屋租賃合同 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 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什麼法律,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適用那些法律?

房屋租賃合同並不是法律,而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雙方對房屋租賃的相關事項達成的一致意見,以供雙方當事人遵守和履行的乙個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合同法的分類,歸屬於民法調整的範圍 理想 大的學科上講屬於民法,分支上就是合同法,具體即時房屋租賃合同了 兔老大 合同法大的方向就是民法,也就是私法。你可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