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濟南高律師
你好。你完全可以辭職。
申請勞動仲裁,不以寫辭職信為條件,也就是說,申請仲裁時你的權利,沒有什麼前置性的規定。
但你要注意蒐集證據。
希望對你有幫助。
2樓:
申請勞動仲裁,不要寫辭職信。寫辭職信表明你是主動要離開公司的,這在法律上是不需要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保留勞動合同、工資單等證據提請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要求足額支付工資;如果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單位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如果你的工資是1200,按正常情況下你每個月要交的勞動保險(個人部分那一塊)最多就是2百塊,為什麼扣了你近7百塊錢,我懷疑你公司是將公司應負擔一那一塊也在你個人工資中扣除了,建議你最好查一下你的保險帳戶中是否有那麼多的餘額(個人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覺得如果辭職的話像吃了啞巴虧,現在社會保障部門對於勞動都提出的各種問題反應挺及時的,如果訴諸於法律,肯定會給咱們乙個合理公平的處理結果的。祝你好運!
我該不該遞交辭職信,我該不該遞交辭職信
先不要遞!人在情緒不穩定的時候就會做些讓自己後悔的事。對於世界來說,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傑作,也許現在妹妹你不是很順心,但是我相信,人努力工作的話,是會得到回報的,潤滑油的廣告裡說過,多一點潤滑,少一點摩擦!這句話很適合你,性格倔強沒有錯,但是如果你站在乙個更高的地方來伏視全域性,你就會發現自己在通...
我上交了辭職信老闆不收我該怎麼辦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
這種情況,我該辭職嗎,我想問下這種情況我該辭職嗎?
不建議現在辭職,很多人找不到比你現在好的待遇,跳槽不一定有合適的,跳槽頻繁也不好,你現在的想法每個人都會有,急不來的,只有穩步增長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更好的薪水.建議平時留意外面的招聘,看看自己的能力是否達到了,或還有哪些不足。我出去有競爭力嗎?就是說你工作一段時間,比剛畢業時增加了什麼技能或專長。從...